近日不少学人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现状不甚满意,而相对比较共同的不满即“理论”似乎被淡化;最有意思的是不少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出生的中青年研究者对那一时代经常产生涉及理论的广泛讨论或争论充满景仰,很希望这一现象能够再现。最近关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范式”问题引发的讨论大体是上述的总体不满和期望的一种表述,相信还会有进一步的探讨和其他的表述(注:参见吴剑杰《关于近代史研究“新范式”的若干思考》(载《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2期)及其所针对的观点。)。个人对这样的宏观问题虽心向往之,然自知学力实不能至,不敢置喙;因教学的需要,颇感觉近代史研究中一些不那么抽象宏观的具体问题似也有讨论的必要,毕竟在校的学生(特别是研究生)所面临的恐怕更多是这样的具体问题。 本文希望简约地讨论近代中国的一些时代特征及其对史学研究的制约,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我们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现状探索某些今后可能的发展走向。因个人见闻的限制和未能进行广泛充分的研究,本文言及近代中国的特征趋势和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现状都仅涉及部分而非全部;根本言之,本文完全无意于整体论述,而更多是反映个人教学、研究和阅读他人论著过程中积累的一些并不系统的看法(注:为减少申论的重复,也避免因解读他人论著有误而引起争议,本文较多引用个人论著,特此说明。)。正因此,本文若有所建言,也以建设性为初衷,侧重具体,无意排他,不过希望成为新世纪史学百草园中竞存的一草(one of thecontested many)而已。 又本文的表述方式相对接近于中国传统的“举例”法,希望通过具体的事例申论一些想法,例之所在即论之所及,亦论之所止。前些年西方文学批评理论有一种观念,认为本文一经产生,即具有了脱离作者母体的独立生命。不知是否受到这一理论的影响,近年我国学界颇有不顾作者原意而随意解读“文本”的倾向;但是这些解读者对此理论的服膺又似乎是有限的或有选择的,他们在解读时并不就“独立”的文本解释文本,而是往往将其解读还赠文本的作者,指出某某主张如何、某某赞同和反对什么,等等。任何既存理论都自成系统,即使以“弱水三千取一瓢饮”的态度征引,也不宜省略或违背其基本原则。读者若取上述文学批评理论解读本文,烦请指明是“文本”之意而非作者之意,则幸甚。 一 近代中国的变与不变 近代中国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变动既剧烈又频繁。张海鹏先生最近提出,近代中国百余年间有七次“革命高潮”(注:张海鹏:《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分期及其“沉沦”与“上升”诸问题》,《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2期。)。张先生原文立意不在言“变”,但仍从一个侧面有力地体现了变的特点。各种变化中最引人注目者,当然还是西潮的冲击,即晚清人爱说的“数千年未有的大变局”,这也是过去研究的重点;近年中外学界皆有更加注重中国本土因素的倾向,值得鼓励,但不能因此便忘记什么是当时当地人最受刺激和最为关注的。实际上近代因西潮荡击而引出的一系列文化、社会、思想、经济、政治以及军事的多方面剧变不仅密切相关,而且相互影响,待研究的面相还非常广泛(注:以下关于近代中国特征和趋势的讨论,凡未注明出处者,均参见罗志田《权势转移:近代中国思想、社会与学术》(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 其实,冲击中国的西方也是一个变量,不仅“西方”这一大名词涵盖下的各国各族各文化有相当大的差异,就是整个欧美自身在近代也是日新月异、变化万千。前些年许多学者爱讨论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外发”特点,其下意识中显然是把“西方”作为一个已经“早期现代化”的定量来看待。实则近代西方本身也处在不断“现代化”的进程之中,特别是与中国人接触的西方人(以传教士为最多,其次商人),大部分是西人中不怎么“现代化”的那一部分;这些人带来的观念,有些或反不如某些中国常规观念那么“现代化”;他们中有的是在到中国后才开始“现代化”,有的更是从中国文化里汲取“现代化”的成分。因此,我们研究近代外在影响与中国“现代化”的关系时,恐怕不得不同时注意考察近代西方进行中的现代化这一变量。 同时,近代中西双方也还有许多——或者是更多——不变的层面。近代中国的多变最接近春秋战国时期,而邢义田先生关于从战国至西汉的族居、族葬和世业的研究证明,即使在那段社会、经济、政治、思想各方面都发生剧变的时期,人们仍长期维持聚族而居、族墓相连、生业相承的生活,虽迭经变乱而变更不大,呈现出强烈的延续性(注:邢义田:《从战国至西汉的族居、族葬、世业论中国古代宗族社会的延续》,《新史学》(台北)第6卷第2期(1995年6月)。)。这一研究结果对考察近代中国极有提示意义,虽然两时段未必事事皆同,然若能更加注重民众生活的具体事例,必有新的收获(注:比如,北伐时期-则讨论婚姻自由的材料说,那时湖北仍然非常盛行在儿童出生后不久即由父母代订婚约之事。对一般民众来说,子女的婚姻恐怕是最重要的家庭大事,即便将当时早婚的因素考虑在内,这些父母也是在为十几年后的重大事情订立既有保障也具约束力的“契约”。湖北是辛亥革命以后兵家必争之地,战乱对民生的骚扰应该比中国多数地区更严重,订立这样的长期契约风险极大。这就提示出当时虽然战乱频仍,而一般老百姓的生活似乎并未受到根本的冲击,所以这些父母才敢于为十几年后的大事预作安排。一条区域性的材料当然不足以说明问题,进一步的深入考察甚至可能得出相反的结论,但仍提示着一个可探索的研究方向。)。 究竟是变的一面还是不变的一面更能体现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特色,这是个重大的史学问题。实际上,史家固然可以区分变与不变的两面,恐怕更通常的状态是两者并行而共存,将其区分而考察,也只是为研究方便而已。也许因为近代入侵的西人常常讥刺中国历史几千年恒久不变,或者由于清季以还中国人都喜变求变,我们的史学研究也一向是多见变的一面,而较忽视历史的延续性。只有在较全面深入地了解了变与不变的两面之后,才能更充分地认识近代中国。当然,变与不变是相互紧密关联的,如果能进一步弄清近代中国变的诸多面相,也能从反面或不同的侧面为我们提供了解不变一面的参照系(注:关于变与不变的并行而共存,承四川大学的王东杰先生提示,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