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内蒙古农业制度体系的形成及其适应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建革 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内容提要:

近代内蒙农业制度的主要类型分中蒙农业和东蒙农业两个大类。中蒙农业以麦谷种植和保墒的畦作为特色,而东蒙农业以高粱、玉米和垅作为特色。耕地与牲畜也固定搭配。内蒙农业基本上保持着华北农业的基本程序和结构,生态条件的改变只是修改了某个环节的程序,并无质的改变。传统的精耕细作已经成为汉文化的一部分,这种文化在推广过程中,有一种保持其原有结构的倾向。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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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引言

      近代内蒙古草原的农业开垦引起草原的地理景观发生巨大变化。从东到西,开成了一条范围广泛的农牧交错带。从蒙古族方面看这是一种文化变异,但从内地汉文化的角度上分析,这只是一种文化传播,当然,这里的文化主要是指原有的生存方式和技术体系。种种不同的农业形态体现着文化的内涵,中西方的农业在这方面表现得十分突出。这种文化传播于新地区,是否会在新的生态条件下产生了新的文化呢?对这一历史过程的具体考察无论在经济史上还是文化史上都有一定的意义。

      农业形态或说农业类型,在某种程度上即是从耕作制度、种植制度和一系列其它制度的总和,在本文中,还兼及畜牧业。这一系列的农牧生产制度性安排有一定的结构,影响这种结构的条件有许多。现在农业中影响大的因子是市场和政府,但在近代蒙古地区,最主要的影响因子还是生态和文化。因为当时蒙地的市场尚不具有改变农业结构的能力,政治的因素也远不及现在这样强大。相反,生态与文化的因素十分明显。在文化方面,汉人与蒙古人差异明显,在同样的生态条件下,蒙古人与汉人农业和畜牧业方式明显不同。

      在整个的自然——人文生态系统的互动中,农业制度是逐步形成的。本文以种植制度、土壤特性与畜牧业的结合程度为切入点分析农业制度。在内蒙,尽管农业制度有着极为复杂的变化,特别是因为土地条件如水地或旱地,山地或平原,开放地或未开放地,离市场近的地或离市场远的地而出现差异。但从整个内蒙古农业在清末民国时期的分布而言,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中蒙地区的,二是东蒙的,生态因子和传统文化的作用,在这两个地区的作用也是各有不同。

      二 中蒙的人地关系与种植制度

      中蒙地区包括察哈尔盟、伊克昭盟和乌兰察布盟。在民国时期,属察哈尔省和绥远省。从当时的统计可以看出,降雨量可能高于现在。在阴山山脉的南部地带,有的地区降雨量可达600-700mm。从1939年包头的降雨量有462.8mm,而现在只有300mm的情况来看,当时阴山南部的降雨量在350-450mm(注: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十一月,第37页。),比现在略高。大于350mm降雨量基本上即可保证旱作农业中各类作物的需求。有了河套一带的灌溉,则可以取得比华北更为高产的收获。

      1.人地关系

      汉移民来到草原,人地关系远比内地宽松。与内地相比,农牧交错带上的人均耕地面积明显比华北多,但亩产量却比华北低(见表1)。耕地多并不一定意味着丰产。在许多内蒙农业地区都因降雨量愈少其产量低而不稳。但只要一年雨量充足,即可大获丰足,农谚有“一熟够三年,三年始一熟”(注:赵松乔《察北、察盟及锡盟——一个农牧过渡地区的经济地理调查》,《地理学报》1953年,第19卷第1期,第51-54页。)之说。

      表1 华北5省的人均耕地面积(面积:亩;亩产量:斤/亩)

      省份 耕地面积 户均面积 农业人口人均面积 亩产量(粟)

      河北103,432,00024.5 4.93

      131.2

      山东110,662,00018.7 3.60

      172.2

      山西 60,560,00032.3 6.22

      102.3

      察哈尔

      39,998,000

      129.4 24.88

      108

      绥远 44,452,000

      179.8 34.22

      83

      资料来源:满铁北支事务调查部《北支农业要览》昭和十三年十一月,第54页。

      1940年,伊盟、乌盟和锡盟的蒙古人总共只有24万,而汉人则几十倍于此数。察哈尔南部的蒙人只有279人,汉人达163万;巴盟的蒙人有10万,汉人有140万;察哈尔盟蒙人3万,汉人60万。巴盟的农地为89,214km[2],牧地有58,047km[2],农牧地的比例为1.5:1;伊盟的农地为51.517km[2],牧地为108,320km[2],农牧地比例为0.47:1;察盟的农地为8,278km[2],牧地为59,378km[2],农牧地的比例为0.14:1,农地比例相对较小。这三盟是半农半牧区,锡林郭勒盟和乌兰察布盟,基本上是纯牧业区,只有少量的农地(注:兴亚院政务部《蒙疆牧业状况调查》,昭和十六年十一月,第34-43页。)。

      农牧交错带的人口密度因农业条件而异。以1955年的人口数据为标准分析,集宁县的人口密度为16.5人/km[2];后套农区五原县的人口密度为23.8人/km[2],灌溉条件较好的蒴拉齐县和临河县,分别达到58.5人/km[2]和52.9人/km[2];而在鄂尔多斯一般的农牧区东胜县,只有7.9人/km[2]。在纯牧区的西苏尼特旗,只有0.4人/km[2](注:赵松乔、董勉、过鉴懋《古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产配置问题的初步研究》,科学出版社,1958年8月,第25-26页。)。在张家口、大同、厚和和包头的铁道沿线一带,定居村落多,移民的迁入迁出极为频繁,农垦程度也高。在张家口一带,1940年时田田相连,长城沿线的山地,由于过牧和樵采,植被稀疏。但在察哈尔北部与牧区相邻的地区,如化德县,耕地大多数仍处于休闲状态,农地之间有广泛的草地(注:工藤丹等《蒙疆牧野调查报告》,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北支经济调查所,1940年12月,第50-54页。)。1951年左右,南部农业较发达的张北县,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38.2%,由张北往北,荒地和草原渐多,至多伦,耕地仅占6.1%。在人口稀少的地区,农业只存在于村周围2.3公里附近,再远处仍是荒地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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