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发生的革命党与立宪派的论争,差不多所有关于辛亥革命的史著都曾谈到并有所论列,此外还有专书和专文讨论这一问题。如此,人们觉得关于这一问题似乎已没有什么话可说了。但如果从两派的民主思想准备的角度去观察,则此一问题还很有重新加以讨论和深入分析的余地。 戊戌变法失败以后,直到辛亥革命爆发,反满革命的主张与和平改革的主张之间一直存在着争论。争论大体上可分为三个时期,同盟会成立前为前期;同盟会内部纷争以及立宪派投入实际的立宪运动为后期;两者之间为中期。前期的争论比较分散,不很深入。后期,立宪派忙于立宪活动,革命党内部不统一,分头奔走革命,他们与立宪派之间相互排击的文字固然不少,但涉及思想理论的文字不多。中期的争论最为重要。此时,革命党阵营中较长于论述的骨干都集中在日本,而立宪派的理论重镇梁启超也正值办报最热心的时期。所以,此时期的争论比较最集中,比较最深入,涉及民主的内容也较前后两期为多。 双方论战的文字上百万言,时间有一年半之久。革命党方面以《民报》为中心阵地,立宪派方面以《新民丛报》为中心阵地。我们即以这两种刊物上所发表的文章做主要材料,来研究两派在论争中所表现出来的对民主的认识。 一、民主的问题并不是双方论争的中心 复检双方论战的文章,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民主的问题在双方争论中并不占主要地位。中心的问题仍是所谓“民族问题”,实即反满问题与暴力革命的问题。 先从《民报》方面说。粗略统计一下,《民报》所发比较严肃的争论文章,真正讨论民主问题的只有一篇。另有五六篇讨论到民主的问题。其余则都是反复论证反满及暴力革命之必要或宣传民生主义的内容。正面讨论民主问题的,是署名思黄(即陈天华)的一篇,题目是《论中国宜改创民主政体》。(注:《民报》第1号,1905年12月。)此文所论,也只表达了向往共和之心切,而对民主共和制度本身论述甚少。 《民报》第1、2号连载汪精卫的文章《民族的国民》。文章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谈民族主义,着力论述满汉不可调和的关系。第二部分谈国民主义,主要论述满汉人民权力不平等。欲达国民主义,必先行反满革命。此文有一处解释孙中山革命三步说,即须通过军法、约法,最后进达宪政的发展过程。这是此文真正谈及民主的部分,只占全文1/8的篇幅。 胡汉民在《民报》第3号上发表《〈民报〉之六大主义》。这六大主义原是民报社《本社简章》中所宣示的,即(1)颠覆现今之恶劣政府;(2)建设共和政体;(3)土地国有;(4)维持世界之真正平和;(5)主张中国、日本两国之国民的连合;(6)要求世界列国赞成中国之革新事业。胡氏此文即一一阐述上述六点,这六点之中只有第二点是关系民主问题的。这一部分不足1000字,中心是从社会心理、社会理想上立论,于民主之制究为何物,如何才能实现,几乎没有涉及。 汪精卫的《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4号)这篇17000余字的长文,比较多地谈到民主的内容。但仍嫌空泛,而缺乏具体的分析。他的主要论点仍在反满革命。他认为中国不革命就谈不上立宪,谈不上民主。“革命者,建立宪制之唯一手段也。”可见其注意之点、落脚之点是在革命,尤在“种族革命”,即反满。 汪精卫另两篇长文《希望满洲立宪者盍听诸》(《民报》第5号)、《再驳〈新民丛报〉之政治革命论》(《民报》第6、7号),前者论证满洲政府不可能真立宪,此论颇有力。后者论革命主义且只有革命主义能达政治革命之目的,即推翻专制建立共和。于民主共和本身未作讨论。主要着眼点仍在论证革命之不可免。在第8号上,汪氏又有《满洲立宪与国民革命》一文。第一部分力证满人借立宪之名以行中央集权之实;以立宪为饵,以中央集权为钓,阳收汉人之虚望,阴植满人之实权。此批判亦甚有理有力。第二部分讨论当下汉人应如何办。他主张,一要积极参与地方自治团体,多办一事,多占一分权力,如警察、教育等事,此意亦颇可取,对助长民主观念亦有益。但作者说,此并不重要。惟一重要的还是以革命手段向满人夺回主权。 在近40篇论战文章中仅上述诸篇谈及民主问题,且所涉甚浅。而于民族问题,暴力革命问题言之剀切,论析亦较详明。故可得出结论,民主问题,在革命党人心目中实非争论的中心问题。 再从《新民丛报》方面看,也有同样的情形。梁启超在大辩论前和大辩论之后都有许多文字介绍、宣传和讨论民主的问题。而在辩论中,其大块文章皆不以此为重点。大辩论期间,梁氏所写与《民报》辩论文章有如下几篇: 《开明专制论》(《新民丛报》第73-75、77号) 《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新民丛报》第76号) 《答某报第四号对于〈新民丛报〉之驳论》(《新民丛报》第79号) 《暴动与外国干涉》(《新民丛报》第82号) 《杂答某报》(《新民丛报》第84-86号) 《中国不亡论》(《新民丛报》第86号) 《现政府与革命党》(《新民丛报》第89号) 《驳某报之土地国有论》(《新民丛报》第90-92号) 这八篇之中,第四、六、七、八四篇明显地不是讨论民主问题的,可先排除。《开明专制论》一篇长文,主旨在论述当时中国不但不宜于共和立宪,亦且不能实行君主立宪,只能实行开明专制以为实行宪政之过渡。该文第八章专论此旨。梁氏此文不是正面讨论民主制度自身的问题,而是着力说明,中国尚无实行民主制度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