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大同盟”思想与同盟会辨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董增刚(1963-),男,北京朝阳区人,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历史学硕士。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史学界一般认为,1903年后孙中山即开始从事组建革命政党的工作,1905年成立于日本东京的中国同盟会则是他组党思想和行动的最终结果。本文则认为,辛亥革命前孙中山存在着建党的“大同盟”思想,这与最初的东京同盟会并不完全等同。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差异,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辛亥前的革命进程。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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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8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01)06-0014-06

      日本东京同盟会成立于1905年8月,但作为同盟会总理的孙中山却追述说:“乙巳(1905年)春间,予重至欧洲,则其地之留学生已多数赞成革命……予于是乃揭橥吾生平所怀抱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号召之,而组织革命团体焉。于是开第一会于北京,加盟者三十余人;开第二会于柏林,加盟者二十余人;开第三会于巴黎,加盟者亦十余人;开第四会于东京,加盟者数百人……此为革命同盟会成立之始。”[1](《建国方略》,p.237)“及乎乙巳,予重至欧洲……而中国同盟会于以成立;及重至日本东京,则留学生之加盟者,除甘肃一省未有留学生外,十七省之人皆与焉。”[2](《中国革命史》,p.64)显然孙中山是把旅欧革命团体作为同盟会成立之始,而将东京同盟会认作“第四会”,称作“加盟”,并未视其为独立政党,而是等同于在比、德、法等国组织的革命团体。

      为了解释和弥和这一歧异,有学者指出,同盟会成立时间应为1905年春[3](pp.54~56)。本文则认为,同盟会成立于何时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重要的是同盟会的组成形式。孙中山最初并没有明确的组党方向和依靠力量,只是不断地寻找和联络一切反清力量,准备组建共同的反清革命大同盟。东京同盟会就是这种“大同盟”思想的直接体现,也是孙中山长期以来联络和组织反清力量的行动的一部分。早在创建兴中会之初,孙中山就萌发了集结各方力量以推翻满清王朝统治的想法;百日维新失败后他曾谋求与康、梁合作组建新型联合政党而未成功;1904年旅居檀香山及其后赴美,他又与美洲华侨会党组织“致公堂”发生联系,想依靠会党力量进行革命[4](《复麦克威廉斯函》,p.258);1905年春他到比利时,“始知知识界中亦有同调”[5](p.127),遂制定“双方并进”方针[6](p.6),即在联合会党的同时“发展革命势力于留学界”,让学生加入会党,“领袖若辈”;其后他得知留日的中国学生也很多,于是经贺之才、朱和中等人介绍,“直往日本,先查探东方机局,以定方针”[5](p.127);抵日后通过宫崎寅藏结识了黄兴、张继等人,开始“商组革命大同盟事”[7](p.340),东京同盟会遂得成立。由此可见,东京同盟会并不是孙中山建党的最初目标,而是他不断努力组建“大同盟”过程中水到渠成的自然结果。

      国内史学界一般认为,孙中山在欧洲创立的革命团体只是东京同盟会的先期组织,孙中山这一阶段的组党活动也只是筹建东京同盟会的先期准备。这种观点忽略了孙中山的建党思想和行动与东京同盟会具体组织间的重要差别,将“大同盟”等同于东京同盟会,似有生硬、牵强之嫌。

      首先,这不符合孙中山的本意。孙中山一直认为旅欧革命团体的创立就是同盟会成立的标志,前引《建国方略》和《中国革命史》二文中所言即可说明。二文均成于辛亥革命后,且为孙中山的代表作,我们不能忽视或曲解他的原意。况且,当时旅欧革命团体的成员也都认为,他们的组织才是“同盟会之起源”[6](p.1)。

      其次,孙中山的“大同盟”与东京同盟会的阶级基础也有明显差别。1904、1905年间孙中山致力于组党时,所依靠的不仅有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还包括更为广泛的社会阶层,如会党势力等,“凡学界、工界、商界、军人、政客、会党有同无不趋于一主义之下,以各致其力”[2](p.64)。很显然,成立时仅仅是“学界中一精彩团体”的东京同盟会根本不可能涵盖如此广泛的社会阶层。直到1906年5月以后,同盟会成员纷纷回国,联络吸收会党、新军和各阶层人士入会,其成员成分才开始变得复杂起来。

      再次,就组织形式和革命纲领这两个藉以确定政党性质的主要因素来看,东京同盟会成立之初同样明显带有孙中山“大同盟”思想的印记。设若作为一个领导全国革命运动的新立政党,东京同盟会的宗旨和纲领应明显区别于、并且高于原有各革命小团体,起到高屋建瓴的作用。但事实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三民主义”纲领早在东京同盟会成立之前就已被多个革命团体所遵奉。尤为值得注意的是,1905年2月孙中山曾刊布《致公堂重订新章要义》,为改组这一美洲华侨会党并使其纳入革命阵营,也将上述口号定为该组织的宗旨和纲领[4](《致公堂重订新章要义》,p.262)。倘若仔细比较“致公堂”新章和以后仍带有许多会党盟书色彩的《中国同盟会总章》,便可发现两者有许多相似之处,如总理的设置与权限,议事、行事、判事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等等,而这些正是学者们断定同盟会的性质为资产阶级革命政党的重要依据。同时,《致公堂重订新章要义》申明:“凡国人所立各会党,其宗旨与本堂相同者,本堂当认作益友,互相提携。”这与《中国同盟会总章》所称“凡国人所立各会党,其宗旨与本会相同、愿联为一体者,概认为同盟会员”颇为一致,反映出二者都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在革命组织尚未广泛建立之前,两个约章所体现的强烈包容性为在海内外各阶层人士中组建共同的反清革命阵营提供了可能的组织保证,明显体现出“大同盟”的倾向。同盟会成立后不久孙中山抵达越南组建同盟会分会时,详细指示与当地洪门联合[7](p.362);1911年他又将美洲同盟会与“致公堂”合并,“组织一大团体与满洲对敌”,这些同样都体现了“大同盟”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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