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752.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01)06-0088-08 鸦片战争之后半个多世纪,中国对外通商贸易基本上是在西方列强所制定的条约体系(treaty system)的框架内进行。截止1895年,中国的外贸口岸已多达40余处。这些口岸大多是在中国与西方国家所进行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抗争失败,强弱易势的特殊背景下,清政府慑于坚船利炮的威力,履行条约义务,被迫开放的。依据开放的背景和方式,一般称这类口岸为“条约口岸”(treaty ports)。但是,为了淡化“条约”二字所包含的中西方尚需调整的关系,通常又以包容性更广的“通商口岸”来加以指谓。在中国还没有其他类型的对外贸易埠头的情况下,所谓“通商口岸”也就是“条约口岸”,基本不会产生歧义,引起误解。 甲午战争之后,列强对华侵略加深,中国面临较战前更加严峻的国家及民族的生存危机。在意识到“兵战”尚力有未逮、难奏肤功的情况下,受方兴未艾的民族主义驱使,由郑观应等思想家于70年代提出的“商战”主张在19世纪即将落下帷幕的1898年开始诉诸实践,由是导致了“自开商埠”的出现。作为一种新型的口岸,自开商埠虽系后起,但发展迅速,截止清末,已有36个自开商埠分布中国南北东西;到1924年,更增至52处,其数量几与条约口岸相埒。从清末民初两类口岸开辟的数量上看,前者明显多于后者。事实上,自从实施自开商埠政策之后,条约口岸数量的增长速度已大大减缓,民国初年除补开了清季“约定”开放的几个口岸外,所有口岸均系中国政府主动开放。这表明,自开商埠已经取代条约口岸,成为中国对外开放、实施通商贸易的主要形式。 与条约口岸一样,自开商埠也是一种通商口岸,其经济功能在于提供一种国际间贸易互市的场所。但清政府既要用一种国家政策来推进实施开放,便不能不赋予其与条约口岸不同的内涵。从语义学角度分析,两类口岸似乎只存在开放者主观意愿的差异。西方学者论“自开商埠”,一般用的是词组"the ports opened voluntarily by China"[1](231-253页),意即中国主动开放的通商口岸,这与条约口岸系被迫开放,自然不同。但体现在语义学上的区别只是表面的。两者的实质性区别在于,究竟是中国政府或是西方列强控制了口岸开放的政治决策权及所开口岸的行政管理权。对此,总理衙门1899年4月提出的“自开商埠办法”咨文作了明确解释:“自开商埠,与约开通商口岸不同,其自主之权仍存未分。该处商民将来所立之工程局,征收房捐,管理街道一切事宜,只应统设一局,不应分国立局。内应有该省委派管理商埠之官员,并该口之税务司,督同局中董事,办理一切。……以示区别而伸主权。”[2]总理衙门的咨文,凸显了自开商埠的本质特征。 近代国人是在西方工业革命已经完成的背景下发生对外交往的。工业革命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创造了比此前人类社会所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还要多的财富。但如同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免有自身机理上的缺陷一样,尚处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西方国家在生产方式的建构上也并不完善,频频发生的经济危机即是其内在缺陷的外在表现。于是,到尚处于前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国家去寻求市场和资源,也就成为解决早期工业化国家所面临问题的不二法门。在西方人眼里,中国是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市场。在“重商主义”时代,列强到中国来的目的主要是通商,而口岸开放则是通商贸易的基本前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重要的历史客体通常会成为史家关注的焦点。正像美国独立战争之后100余年的历史发展主要是寻求开拓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被称为“边疆”的广袤生存空间,导致了美国历史研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居于主流地位的边疆学派(Frontier School)及有关研究成果的出现一样,口岸开放以其构成了近代中外关系史产生、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也吸引了众多中外学者将学术目光投放到这一研究领域。口岸是国家的门户,西方国家工业产品及其他近代事物正是经由口岸进入中国广大城乡的。在中国的近代转型过程中,口岸城市变化产生了示范效应。因而许多寻找中国近代性变化原因的学者都试图透过通商口岸这一社会单元,来认识近代中国。大量的学术成果由是产生。 马士(H.B.Morse)是最早站在西方立场对近代中国通商口岸进行学术性研究的学者之一。他的《中朝制度》一书旨在研究中国的对外贸易制度,其中大量篇幅涉及到了鸦片战争之后开放的口岸。他的研究提供了认知从传统的“十三行”操纵控制的广州口岸到近代“条约口岸”运作制度的粗略框架,只是因为他兼有历史当事人身份,难以免却价值判断,使这部书的学术性受到削弱(注:H.B.Mose,The Trade and Administration of China,Revised Edition,Kelly and Walsh,Limited,1913.马士在1910年至1918年间,还陆续出版了三卷本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出版中译本),与马士这一套作差不多同时出版、讨论同一问题的著作还有En-sai Tai著Treaty Ports in China,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18.)。现代西方研究中国近代通商口岸最具“典范”(paradigm)效应的著作大概非费正清的《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莫属。这部于20世纪40年代开始着手研究、50年代初出版的著作,以近代中国最早开放的沿海通商口岸为考察对象,从商贸与近代外交的角度,揭示了“中华帝国”在与西方从事商业往来以及与此相关的诸多交往过程中所发生的近代性变化[3]。该书不仅从近乎一片混饨中将近代中国早期口岸开放与社会变革的历史清理出一个大致清晰的轮廓,而且以隐含在表述中的“西方冲击——中国回应”的观念,为后来学者提供了一种中国“近代化”变革的认知模式。费正清在西方中国历史研究中的地位由此奠定,美国的中国近现代历史研究中的“哈佛学派”(Harvard School)由此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