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克与香港新界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存宽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 研究员 北京 100006

原文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在英国租借、接管和统治新界的历史上,时任港英政府辅政司的骆克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由于骆克自称服膺儒家的“仁义之道”,反对殖民者的种族主义,号称“洋儒生”,伪装成中国和新界居民的朋友,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为了澄清历史真相,本文对1898~1899年英国强租新界期间骆克本人的活动作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从而揭示英国对华政策的殖民侵略本质。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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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01)05-0061-06

      1898年6月9日(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英国在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中,迫使清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又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根据此约,英国从中国强行租借了广东省新安县境内从沙头角海到深圳湾之间最短距离直线以南、英国九龙割占地界限街以北的广大地区,以及包括大屿山在内附近岛屿和大鹏、深圳两湾水域,租期99年。(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军机处录副奏折,帝国主义侵略类,租界项,案卷487-3-9;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China 26,Correspondence relating to the A ffairs of Hong Kong,1882-1899.pp.629-630。)此约明文规定上述这块地方是“新租之地”,期满后应该归还中国。可是英国殖民者却将这块租去的中国领土命名为“新领土”或“新版图”意义的两个英文字:New Territories,中文名曰“新界”,俨然以这块领土的所有者和新主人自居。这个称谓遂沿用至今。

      在英国租借、接管和统治新界的历史上,时任港英政府辅政司的骆克(James Stewart Lockhart)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此人是一个苏格兰爵士,在香港和中国其他地方充任英国殖民官员长达40余年。他通晓中国语言,熟悉中国情况,“笃信”孔孟学说,喜欢搜集中国绘画、钱币和工艺品,先后编著有《中国引语手册》(A Manual of Chinese Quotations,1893)、《从远古到1895年的远东通货》(The Currency of the Farther East from the Earliest Times Up to 1895)等书。骆克是有名的中国通,号称“洋儒生”。其实他自己起的中国名字是“骆任廷”,在他与中方签订的《香港英新租界合同》中文本上又署名“骆檄”。今人不知,音译为“骆克”,已成习用,今从众。

      骆克自称服膺儒家的“仁义之道”,反对殖民者的种族主义。然而是他,第一个受英国政府之命对新界进行调查,提出了一系列殖民主义主张;是他,蓄谋违约侵占九龙城;是他,在新界北部陆界的划界谈判中,违约多占了中国领土;是他,积极参与了对新界居民武装抵抗的镇压。这就充分暴露了骆克的殖民主义者本质。

      在英国强租和接管新界的整个过程中,新界当地居民对英国殖民者进行了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武装抗争。由于骆克在英国攫取新界、镇压新界中国居民和制定英国对新界的殖民统治政策上起了至为重要的作用,而骆克本人又伪装成中国和新界居民的朋友,为了澄清历史真相,本文拟就1898-1899年英国强租新界期间骆克本人的活动,作一详细的介绍和分析,从而揭示英国对华政策(包括对新界的政策)的殖民侵略本质。

      一、骆克的新界调查

      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注: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864页。)签订后,英国即着手准备接管新界。当时英国对新界所知甚少,对于接管后如何进行统治毫无把握。当务之急是对新界的实际情况进行一番全面考察。1898年6月下旬,英国殖民地部大臣张伯伦(Joseph Chamberlain)任命时任港英政府辅政司要职的骆克去完成这一任务。那时骆克正在国内度假。他受命后立即离英经温哥华赶回香港,同年8月初率调查团前往新界调查,于同月底结束调查,然后动身返英,于1898年10月8日将调查结果送呈英国政府。这就是人所共知的《香港殖民地展拓界址报告书》(Report by Mr.Stewart Lockhart on the Extension of the Colony of hong kong).(注:英国殖民地部档案:C.O.882/5,pp34-64(以下简称“报告书”)。)

      《报告书》长达31页,约相当于中文洋洋三万余言。《报告书》对新界的面积、自然特征、分水岭、河流、水源、灌溉、地质、土壤、水果、植物、耕地、岛屿、村庄、居民、道路、桥梁、工业、电报、铁路、文官、武官、监狱、警察、村政府等等状况进行了描述;此外对今后租借地政府如何组成,兴修哪些公共工程,警察、法院、监狱的设置,以及如何办理医疗卫生、教育、税收、财政作出了建议。对新界北部陆界的划界、制止走私和九龙城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方案。

      《报告书》的内容,有以下两点值得注意:

      1.介绍新界的自然地理和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十分详尽,并提供了一些统计数字:当时新界面积是376平方英里(975.1平方公里),有村庄423个,人口约十万人,等等。这对我们今天研究当时新界的历史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提出了管理新租借地的建议。骆克在《报告书》中写道:“我以为,今后对新租借地的管理应该尽可能利用目前存在的机构。为了实现此事,我建议政府首脑应该是一个从属于港督,但在其他方面独立的专员,它的总部应该设在大埔墟附近。这个地方似乎处于最中心的位置,全部政府办事机构和监狱都应设在这里。应该有一个行政局和谘议局来协助专员。行政局由专员本人、财务司和警察司组成。谘议局由专局本人和各村选出一人的当地代表组成。应当授与当地代表某种名号,使他们认为谘议局成员的地位让人艳羡。此外,专员自然还需要任命一名辅政司和一名财务司。”(注:C.O.882/5,p.46。)《报告书》还建议保留现有的村警制度、村法庭和村学。(注:C.O.882/5,pp.47-48。)总之,骆克认为新界与香港岛和九龙半岛南端割占地情况不同,应该尽可能保留新界的现有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价值观,不主张对之进行急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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