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659(2001)05-0036-07 历来对中国史的研究大多不外通史与断代史,而于社会转型期的历史则很少专门性研究。所谓转型期的含义,我认为是指朝代与朝代间,社会形态与社会形态间的转换所发生的各种变化。如宋元之际,明清之际,封建社会转变成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等等。在这种转型期往往发生许多足以引起人们注视的变化,甚至是巨变。但我们研究通史时常常一掠而过,研究断代史时则多用力于主朝,较少涉及易代鼎革的变化,甚至出现空白。至于研究转型期历史的专著则极为罕见。 最近读到唐德刚教授所著《晚清七十年》,这是专门论述中国近代前期七十年历史的转型期历史著作,是我第一次读到的这方面专著。由于匆匆读过,对书中的论述尚未深入思考,所以还不能提出任何商榷性意见;但作者对转型期的诠释是颇具启示性的,而勇于实践自己想法的精神更是值得钦佩的。唐教授说:“在历史的潮流里,转型期是个瓶颈,是个三峡。”在历史长期发展过程中,瓶颈会发生淤塞现象,历史本身就要求冲破淤塞而发展,唐教授解释这种冲出瓶颈的程序是“在哲学上叫做‘突破’,在史学和社会学上则叫‘转型’——由某种社会模式转入另一种社会模式,以图继续向前发展”。唐教授俯瞰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这七十年的近代历史转型期,沿着太平天国、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八国联军,一直到辛亥革命诸重大政治事件这一脉络,讲述了中华民族所面临的历史巨变。本文则专论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刚进入近代转型期时社会经济方面所呈现的种种变化,以证明多研究转型期历史的必要性。 一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是中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积淀物堵塞的瓶颈被第一次鸦片战争所冲开而进入中国近代历史转型期的开端,外国侵略者悍然侵入,中国社会呈现社会危机,开始变成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以英国为主的外国侵略者们胁迫清朝政府订立江宁条约等等不平等条约之后,随即放手掠夺各种权力与权利,从而发生了异常兴奋的情绪。英国的资产阶级和它的政府广泛而动听地宣传中国这个新市场的美景,他们痴迷地认为这次可以“一举而要为全世界三分之一人口的需要效劳了!”甚至幻想“祗消中国人每人每年需用一顶棉织睡帽,……那英格兰现有的工厂就已经供给不上了。”(注:1847年12月2日,香港中国邮报社论(严中平:《英国资产阶级纺织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史料》下,见《经济研究》1955年第2期)。)他们完全沉醉在广阔市场和巨大利润之中了。从1842-1845年英国对华输出工业品的数额一直处于涨势,从下表可以看到: 1842 969381镑 1843 1456180镑 1844 2305617镑 1845 2394827镑(注: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页62,附表。) 这种增长一方面固然表明了“鸦片战争替英国商业开辟了中国市场”(注:马克思:《对华商业》,见《马恩论中国》页185。)的事实;但在另一方面它却与中国市场的消费实际并不相合,1846年以后这种不相合的状况日益明显,当年英国对华输出总额降到1836年1326388镑(注:马克思:《中英条约》第一篇,见《马恩论中国》页104-105,页112。)的水平之下,以后未见起色。1852年,港督府秘书密切尔在一份报告书中曾哀叹贸易十年的结果:这个人口大国对英国商品的消费还不及荷兰一半,赶不上法国和巴西,只比比利时、葡萄牙稍微多一点(注:1852年3月密切尔报告书(严中平:《英国资产阶级纺织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史料》下,见《经济研究》1955年第2期)。)。这种输入与消费不相称现象的形成,主要是当时“中国社会底基本核心是小农和家庭手工业”,所以“还谈不到什么外货的大宗输入”。(注:马克思:《中英条约》第一篇,见《马恩论中国》页104-105,页112。)英国人也承认这一事实说:“中国人久已利用他们自己的资源,花费很便宜的成本,掌握了一切生活必需品和绝大部分的奢侈品。”(注:史当登:《中国杂记》1850年增订第二版页10-11(严中平:《英国资产阶级纺织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史料》下,见《经济研究》1955年第2期)。) 这种不相称的另一原因是鸦片的大量输入。鸦片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成为一种既非明令禁止,又无税则规定的“合法走私品”,所以鸦片输入量增长很快,如1842年为33508箱,到1850年激增至52925箱。外国侵略者在输入大量工业品和鸦片的同时,还从中掠取以茶丝为主的原料,据统计,茶在1843年由广州一口输出量是17727750磅,1844年由广州、上海两口共输出70476500磅,1849年两口共输出达82980500磅;丝在1843年由广州一口输出量是1787包,1845年广州、上海两口共输出达13220包,1850年两口共输出达21548包(注:H·B·morse:《The Internationalrelation of the Chinese Empire》V,1页556附表。)。侵略者更利用条约中的优惠条件,廉价掠取原料,甚至甩开中国商人的中介而亲自到产地采购,如上海所产木棉,原由闽、粤商人转手,后来“即由西人自为采售”(注:王韬:《瀛壖杂志》,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九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