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康年和庚子中国议会

作 者:
廖梅 

作者简介:
廖梅(1968-)女,浙江杭州人,复旦大学历史系讲师、历史学博士。复旦大学 历史系,上海200433

原文出处:
复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汪康年是中国议会的发起人之一,此前曾任正气会会长。与希望建立全国性新政府的唐才常不同,也与企图建立受日本控制的全国性新政府的日本人不同,汪康年在中国议会中,始终主张东南自行改革,对北方和全中国将来的政局不发表意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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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K25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89(2001)05-0063-006

      一

      汪康年在庚子中国议会中到底想干什么?有论者认为,汪康年派旨在发扬清议,没有与清廷决裂的勇气和决心[1];有论者认为,汪康年与唐才常的宗旨方略根本一致,主张武力反清变政[2.3]。其实,毋庸借助后人之口,汪康年已经清楚地说出了自己的致见。

      1900年8月4日,北仓失守次日,汪康年在中国议会中明确表示,议会有两种对策:“第一,众人议定政法,俟大变之后,即推戴一名人为总统。第二,中国各省自行分国办理。要乘今日民心纷扰之时,派人去各省联络土匪,据此造成一种势力。各地民间均有秘密团体,派别不同,组织严密松散也有所不同。有的聚集一处,有的分散各地。这些人颇有力量。若能联合驾驭他们,那是很有用的。第一个办法似易却难,第二个办法似难却易。”(注:《井上雅二日记》,1900年8月4日。“中国各省自行分国办理”一句,日文原文亦用此十个汉字,其意可如郑大华译、薛军力校《井上雅二日记一唐才常自立军起义》译为“各省按地区自行处理”。考虑当时日人汉语很好,在纪录中国人意见时常常全部使用汉字,似是中文原文,笔者认为“中国各省自行分国办理”很可能就是汪康年的原话,故按汉字直录。该段文字何凤圆译、黄绍海校之译文翻译如下:“汪康年说:中国议会有两个办法。一是推一大名人为总统。二是中国各省自行治理。趁现在民心大乱之机,派人去各省,与土匪联合起来以成一派势力。民间各处都有私党,各种流派,有些纪律严明,而有些纪律松懈。他们有力量,联合起来也是可能的。看起来容易的却很难,看起来难的却很容易。”较之前一译文,意思比较含混,因而《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和《论庚子中国议会》据此对汪康年所作研究值得商榷。)

      对于第一种对策,即拥立总统,成立新政府,汪康年认为该策“似易却难”,言外之意不甚赞同。二十多天以前,汪康年主持的《中外日报》就刊发论说,呼吁东南各省建立联邦(注:《中外日报》论说向不署名,但汪康年是报馆主持人,故报纸言论应代表汪等人的见解。)。7月7日、8日,《论保东南宜创立国会》一文指出,八国之兵攻京师,已造成“国亡而政府倒”之局;国民亦沦为“无国无主之民”。“故今日策保东南者,不可不自立代政之体。”文章呼吁“七省督抚立公共政府,布设国宪”,“乘此画分南北而图自立”(注:转引自李守孔:《唐才常与自立军》,《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十二编)戊戌变法》,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13、614页。上海图书馆缺此两日《中外日报》。)7月12日,《固南援北策》表示:如不乘外国大军未到之时,提兵北援,“外助邻战,内讨国贼,则亦未能树独立之义声。”因此,“固南亦当以援北为先。”7月14日,《筹南十策》言各省既欲联合,则应订立公共章程,就“如何联络外交,如何平治内乱,如何分议防守,如何互通饷械”形成条款,“必令划一而能通融大要,合诸省为一联邦。”文章认为,还须制定稳定的政策,如“既曰勤王便实宜尊王,名为讨逆方不至从逆”等等。

      三篇论说,政见一致,要求东南省份独立于北方而自立联邦,同时还应北上剿匪,迎銮南下。这以后,汪康年、唐才常和日本人纷纷劝说张之洞、刘坤一、李鸿章支持联邦,但都遭到拒绝。因而,到了8月4日,汪康年才会说这第一种办法“似易却难”。他真心赞同的是各省自行分国办理的第二种对策,“似难却易”的评语道出了汪康年的倾向。

      各地自行改革,这就是汪康年在庚子中国议会中的基本政见。这一政见是戊戌以来汪康年思想发展的逻辑结局。

      二

      戊戌时期,汪康年参与主持的《时务报》将改革分疏为两套方案。一套是自上而下的方案,由中央政府出面实施政治体制和行政制度的革新;一套是自下而上的方案,先由中下级官员和民间社会出面进行社会改革,条件成熟后再由中央政府进行各种政治改革。当时,汪康年和康梁等人察觉政制改革难以猝行,都将行动重心转向第二套方案[4]。

      1898年3、4月间,汪康年又提出了新的政治思考:“今日之事,宜以尽易枢译,别选贤良为第一要义;否则游说海内有闻望之督抚,使之联数省以变法自强;又不能,则风气强悍之省分,由督抚奏请便宜行事,因聚豪杰,筹自固之方;最下则凡形势可扼守之省分,其贤豪绅士约各府县同志自行设法清户口,理财赋,阜农工,办团练,利器械,以待变(中国政体不甚干预民间之事,故民间可自办之事甚多,惜少才干耳)。又应集巨款为购船械、练人才之用。如是,五年或可有济。然为之甚难,同志又少,不知此愿能偿否也。”[5B-p4~6]

      这段话包括了四种方案:一、朝廷进行自改革;二、数省督抚共同变法自强;三、一省督抚联合豪杰,自筹改革;四、若督抚也无意改革,则民间贤豪绅士,自行改革。后三种都属于先把中央政府晾在一边,以督抚或民间人士为主体的自下开始的改革。

      1898年12月25日,《中外日报》刊登《论救大国之弱莫若行封建之制》一文,建议中国立刻采纳封建之制:“谋天下之大势,凡势以分而离涣者,必合之而后强;凡势以合而牵掣者,必分之而后强。”对于大国来说,“欲谋变法以自强,则又以地大人众之故,多所阻阂,转不若蕞尔国之可以朝令夕行也。”因而“为之计者,莫若区其土地,择亲与贤而错封之。凡其疆内一切政治均听其统辖措置,天子惟得调赋征兵而已。若是则地小易治,权专易行。有不治者,天子得黜而更封之,则不数年而皆强国矣。”“封建”原指帝王以爵土赐亲戚功臣,令建立邦国。此处实欲借鉴封建制度中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模式,劝说清朝中央政府允许地方自行统辖措置。在这种“封建”制下,主持政务的则是“受封”的地方大吏。该建议属于由督抚主持的第二、三种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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