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艺术触犯了道德戒律的时候,才会出现道德底线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提出首先就是假定艺术在道德的边界内是自由的,因为艺术的本质是自由的,但是这种自由不是无限的,是道德给予它的自由,一旦艺术偏离了道德的轨道,艺术就会成为道德的敌人而被驱逐。艺术作为道德的仆人,不管是在宗教还是在政治的幌子下,从来不被质疑,就像棠樾的贞洁牌坊一样,艺术为道德树立的血腥的纪念碑,至今还在作为美德来颂扬。艺术对于道德其实是无能为力的,只是当权者以道德的名义利用艺术来为权力服务。丹托说过:“无论如何,是爵士乐造成了爵士乐时代的道德变化吗?还是爵士乐只是它的标志?是披头士乐队造成了60年代的政治骚乱吗?还是它只是其预兆?”(《艺术的终结》,欧阳英译,江苏人民出版社。) 艺术与道德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道德是从惯例与习俗中产生的,是公众认可、接受并受其制约的行为准则,如果艺术的功能只是为人们提供娱乐的话,艺术家的工作就是寓教于乐,这样的艺术自然是无害的,艺术家就只是一个工匠,就是按照权势者的命令制作道德挂图,这些挂图还可以制作得很优美。柏拉图在把艺术驱逐出理想图的时候,实际上看到了艺术的危险,他把艺术从本体论上降低到无关紧要的地位,“哲学史就时而选择分析性的努力,来使艺术昙花一现,并消除它的危险……”(引自上书)。伟大的哲学家往往是制度的维护者,“悠悠万事,惟此惟大,克己复礼”。伟大的艺术家则可能是制度的破坏者。黑格尔把艺术放到与哲学差不多同等的地位,因为艺术是理性的感性显现。艺术按照理性的指令来把握世界,它无法超越理性的边界。马克思真正把艺术解放出来,艺术和哲学一样都是人类从精神上把握世界的方式。既然已经有哲学的把握,为何还要艺术?丹尼尔·贝尔指出:“现代文化的特性就是极其自由地搜检世界文化仓库,贪婪吞食任何一种被抓到手的艺术形式。这种自由来自它的轴心原则,就是要不断表现并再造‘自我’,以达到自我实现和自我满足。在这种追求中,它否认经验本身有任何边界。”(《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等译,三联书店。) 现代文化的另一个特性就是在经济-技术体系的基础上构造的社会制度,这个制度有效地保证经济的发展,它的核心原则是功能理性,调节方式是效益,即以最少的成本换回最大的收益。这个领域的构造方式是官僚等级制度,这个制度是按照产出效益的原则建立起来的,权威的指令通过这个制度以最有效的方式传达到生产层面。因此,在该制度中各个层面上的人都只体现为一种工具的职能,人的本性为技术理性所淹没。这个制度的受益者也是制度的维护者,在经济的迅速发展中,日益扩大的中产阶级和白领阶层也正在创造他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从每天充斥于报纸上的娱乐、购房、买车、旅游,以及那些风花雪月般的小品文,都可以看到技术理性不仅通过对消费的追逐制造了一个小资社会,同时也把人改造成物化的人,消解“自我”的存在。然而在另一方面,却是理性的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那就是生活在边缘的弱势人群,他们被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但他们在争取自身权利的时候却是与主流文化对抗的力量。艺术的把握就是感性、感情、个人存在、个人价值、个人经验在艺术作品上的反映,它对抗于制度化、机器化、理性化的权势与利益,它不是为小资们制造温情雅致的CD和饭后茶余的谈资,不是网上的聊天和自驾车的旅游,是人在边缘的体验与呼喊。艺术的感性本质决定艺术与理性的对立,它漂泊于经济-技术的功能理性之外,它关注生存、生态、弱势、边缘,它的出走决定了它无止境的漂泊,它的自由决定了它的孤独与悲凉。它触犯了道德,必定受到道德的制裁,但这种触犯却永无终结。因为道德不是普泛的,它是机器理性的一部分。尽管机器理性从文化的对抗中吸取活力,但决不容许这种虽然可能从文化对抗中受益,(就像杜尚的文化虚无主义最终成为资产阶级文化的一部分一样,但在当时却是对道德的最无情的触犯。)而又摧毁理性的优势地位的文化对抗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