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道原微

——论书法艺术的美学精神

作 者:

作者简介:
郝士满(1969-),男,四川达州人,四川师范学院美术系教师,主要从事书法教学与研究。四川师范学院美术系,四川 南充 637002

原文出处:
四川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抒情言志是书法的审美功用,尚道成道是书法的大境界;道的大境界,也是人性的大自由境界。书情、人性通道心,三位一体,是为“书之道”。人性的超越,书之法与无法及书之情性的自由性与丰富性,意味着书法的触角可以自由深入地悟道、言道、载道与致道。书法,道之华。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0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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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J2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465(2002)02-0074-07

      一、书以尚道——书法的美学境界

      1.图龙写瑞,龙的图腾文明;探赜索奥,道的景仰艺术

      中华民族历来崇尚龙的图腾,迄今仍以龙作为民族象征。东方巨龙借代东方文明古国,龙的传人借代炎黄子孙。以龙象征腾飞,兴云播雨,上天入海;象征祥瑞,喜乐康泰,吉祥如意;象征民族进步和幸福;千百年来,这种龙的图腾,龙的象征,龙的精神,便与人们有着不解之缘,根深蒂固,代代相传。帝王天子谓真龙天子,臣民亦名龙子龙孙,观念中吉祥如龙,威猛如龙,腾达如龙,俊杰如龙…生活中雕龙绘龙饰龙,文化生活中,龙的成分一至于此。古代,上至帝王祭庙封禅礼神,下至平民的卜卦祈福祭祖,在极大程度上,文字不能说不是一种祭品,与神灵之祭书不可谓不虔诚,诚如“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充满了敬畏、感恩和祈愿。龙是美好理想的象征,龙是万能之神的象征。龙的图腾是东土子民对其神灵的原始膜拜。

      这种膜拜逐渐艺术化。艺术源于生活,“夫书肇于自然”(蔡邕《九势》),龙的传人便衍生龙形之书。于是,书法无论其实用功能还是审美功便有了其图腾的初衷。甲金篆籀草的形体线条颇多龙形的象形意味,便是佐证。又如:“一,龙书,太昊庖牺氏获景龙之瑞,始作龙书;四十五,…蛇书,鲁人唐终,当汉、魏之际,梦龙绕身,寤而作之”(唐韦续《五十六种书》)。“文也者,其道焕焉”。不过此时的道含有极大的客观唯心色彩,外化而为龙蛇身形之书。龙岂易得而见乎?以龙蛇身,易之以蛇可矣。故历代多以龙蛇之象论书:“蜿蜒轩翥,虬龙盘游…矫然突出,若龙腾于川…颓若黍稷之垂颖,蕴若龙蛇之芬缊…腾蛇赴穴,头没尾垂…虫蛇虬蟉,或往或还…凌鱼奋尾,骇龙反据,投空自窜,张设牙距…状如龙蛇之透水…似虬龙之蜿蜒…疾若惊蛇之失道…泽蛟之相绞…宛转而起蟠龙…龙跃天门…奔蛇走虺势入座…右军如龙,北海如象…字成每畏龙蛇走…不宜伤长,长则似死蛇挂树…行行若萦春蚓,字字若绾秋蛇……”。[1]

      随着历史的进程,人的自我意识的舒张,书法艺术进而人格化与道化,由对神的膜拜衍化为对宇宙自然社会人生及其真谛——“道”的景仰与追寻。经孔夫子修订的《易》经乃是先圣超人智慧的结晶,后世的人生宝鉴。“…《易》与天地准,故能弥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因贰以济民行…《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故神无方而《易》无体。一阴一阳之谓道…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2]自然力的强盛,宇宙的浩淼,万物之灵长的局限,地球人类文明不过宇宙的一个结,一个网点。人性的困惑,人与宇宙的相生相克,人于道便有着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愫,对道的求索便成为永恒,东方人以其独有的智慧和文明方式来感悟道,这便是书法艺术——一种龙的图腾艺术的延续与升华,一种关注人类自身的生命图腾,一种东方古老文化道的图腾艺术。这种艺术是痛苦的,充满了人性的困惑;更是幸福的,它象征着人性的不断超越。

      文字尽管经过隶变楷变的简化和书写传播过程中的各种书体的大融汇大通变与草变,象形意味和再现性从形式上减弱了,其本义却得以引伸发展,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文字的书法艺术其表现性却又随之大大加强了——“字之与书,理亦归一。因文为用,相须而成。名言诸无,宰制群有,何幽不贯,何远不经?…是以大道行焉,后之能者,加之以玄妙,故有翰墨之道生焉”(唐张怀瓘《文字论》)。

      事实上,任何艺术作品的产生过程,都是表现(指对人生价值的追求,对审美理想的憧憬,对主观心灵的抒发,它是创作者精神生命在艺术中的审美呈现)与再现(指对以人为中心的客观社会生活的审美描绘,它是现实的审美特征在艺术中的创造性显现)的有机统一过程,单纯的对主体的表现或单纯的对客体的再现都是不存在的。“作为艺术,书法当然也体现着再现与表现的统一。其中,表现性是主导的方面”[3]。

      书法艺术具有社会性,同其他艺术一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它根植于社会生活,“夫书肇于自然”。这个“自然”乃是人化了的自然,文字、书法发端于这个人类所在的社会,当然也包括表现人与自然之关系及人内在的“精神美”。我们可以用“道”(《易》:天道、地道、人道合而为一谓之“易”道),这一古老的东方哲学概念来涵蕴上述内容,那么,书法艺术的本质即为——“书以载道”。

      那么,书法艺术是如何载道的呢?它以自身丰富的形象意境来涵情蕴道。“圣人作易,立象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清刘熙载《书概》)。书法为书者在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运用艺术语言(在一定程度上附丽于文字形体的线条)作原始载体,通过形象思维来塑造审美意象(及其与审美情感交织而成的“意境”)的一种艺术流程,藉以表现其个性化的审美情感(美感),同时以美感作为抽象的第二层次的载体,表现被他“艺化”了的“道”。传世的书法杰作中,其“艺”“情”“道”均体现了三者在极高层次上的完美契合。

      2.道法自然 书法造化 书道归一

      原大道成书道。“书当造乎自然…立天定人,由人复天。”“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是知书之前后莫非书也,而书之时可知矣”(清刘熙载《书概》)。书作者将平时独特的生活积界中提炼出的生活美寓之于书,构成作品的形、象、意。诸如大家笔下的基本笔划线条,其生动美妙形象如自然之物象:“一,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丶,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丿,陆断犀象;,百钧弩发;丨,万岁枯藤;乙,崩浪雷奔;,劲弩筋节”(卫夫人《笔阵图》)。“横则正,如孤舟之横江渚;竖则直,如春笋之抽寒谷”(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又如“铁画银钩”,“银钩虿尾”。有着上述质的规定性(特质)的线条其共通之处在于:强劲,充满张力;活跃,充满动感;壮美,强大的震摄力。这种有着质感与形象性且象征着力与势的线条便与人们的情感有着相应的对应性,与人们的审美情感有着一种默契。因而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大师们善于师法自然,问道自然。怀素感于“飞鸟出林,惊蛇入草,坼壁之路”与“夏云多奇峰”;张旭悟于“孤蓬自振,惊沙坐飞”与“公孙大娘剑舞”;文与可感观“道上争蛇”;雷太简“听江水暴涨”…又如:折钗股、锥画沙、屋漏痕、壁坼与印印泥等笔法之妙无不来自于看似平淡无奇的自然现象。目击道存,诚如释家所谓“一沙一世界,一叶一春秋”。天文地文人文,象中有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书法大家从中悟出了大道与书道。上述独特的生活体验都与大师们的情感构成了同构、同律关系,创作中,自然形诸笔端,表现于具有不同书体其风格特征的规定性的书体,使之具有特定的象征意味,并与情感风格相对应——“又有六种用笔:结构圆备如篆法,飘扬洒落如章草,凶险可畏如八分,窈窕出入如飞白,耿介特立如鹤头,郁拨纵横如古隶。然心存委曲,每为一字,各为其形,斯造妙矣,书道毕矣”。(东晋·卫夫人《笔阵图》见1)因此形成奇妙的审美形象,交织成审美意境,带来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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