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心理与思想政治工作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碧波(1975-)湖南邵东人,南京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江苏 南京 210003;罗细梅(1974-)湖南邵东人,湖南邵东人民法院法官。湖南 邵东 422800

原文出处:
探索:哲社版

内容提要:

重视“弱势群体”的发展,已成为党和政府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工作。要加强“弱势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要紧紧抓住其有相对被剥夺感、有不满情绪、有自卑妥协倾向、有内讧抵触心态等思想心理特点,以社区为龙头,建立健全“弱势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不断理顺其思想情绪、激活其精神动力,使“弱势群体”在思想上、心理上、精神上尽早走出困境。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2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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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城市下岗职工、“体制外”人员、过早“内退”的“体制内”人员以及农民工为主的“弱势群体”,正在成为一支庞大的社会力量。目前,我国“弱势群体”的规模还在继续扩大。这支社会力量收入偏低,社会地位低下,思想状况异常复杂,直接影响到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并对国家长治久安提出了严峻挑战。为此,中央领导把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做好“弱势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确定为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可见,研究如何帮助“弱势群体”振奋精神,走出困境,具有深远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

      “弱势群体”来自各行各业,且多数为竞争失利者。他们远远落后于其他社会群体,不但普遍承受着相对贫困的压力,而且绝大多数还遭受着绝对贫困的煎熬。因而,他们的思想、情感和心理复杂而矛盾,且带有明显的消极情绪和负面色彩。

      1.传统的“均贫富”理念与现实的贫富差距之间的矛盾,催生了“弱势群体”内心的相对被剥夺感。从计划体制下脱胎出来的国民,普遍存在“不患贫而患不均”的传统价值理念。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却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与效益的差距必然导致人民群众收入的差别。当这种效益分化所形成的贫富差距,使一些昔日的“强势群体”渐渐失去了生存的比较优势,滑向了“弱势群体”时,传统的“均贫富”思想便开始作怪。比如在国企职工中,有的因下岗而逐渐被沦为“弱势群体”,有的却没有下岗继续留在改组后的“原单位”上班,因而保持着“强势”,这种巨大反差便使下岗者产生强烈的相对被剥夺感。特别是当一些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之辈,靠搞寻租活动、钻改革空子,以及一些品行不端正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贪污受贿,以富有者身份走入了“强势群体”,而一些诚实守信、一心想勤劳致富者却因种种原因依然举步维艰而在“弱势群体”里徘徊,这种传统价值理念与实际结果反串的事实,使“弱势群体”的相对被剥夺感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的绝对贫困人口——农民工,原来在各自的农村相互感觉不到生活的差距而心态平衡,但他们随着打工潮流向大城市后,一下子接触到城市中的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相对被剥夺感就变得异常强烈。这些相对被剥夺感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梳理与引导,必然会导致“弱势群体”思想的混乱,进而导致违法乱纪,危害社会。

      2.对自身“弱势”形成的成因分析的归因偏差过大,滋生了“弱势群体”对社会和政府的某种不满情绪。“弱势群体”能否正确看待自身“弱势”的形成原因,直接决定了其思想情绪的积极与否。如果归因正确,则思想上进,态度积极;如果归因不正确,则思想颓废,态度消极。当前,就我国“弱势群体”中绝大多数人而言,其“弱势”的形成,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作为“弱势群体”的主体的下岗职工、“体制外”人员、过早“内退”的职工及农民工在归因过程中,往往把“弱势”的形成原因简单归结为客观条件使然。他们片面地认为,自己之所以被沦为“弱势群体”,主要是社会和政府给予“弱势群体”的机会不公平,贫富差距之所以拉大更多的是体制与经济理论的欠缺,“弱势”现状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的关键是政府“雷声大、雨点小”,从而把一切责任推给社会和政府,对社会和政府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这种不满情绪,在一定程度上说,已经成为了“弱势群体”的一种普遍情绪。并且,这种不满情绪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比如,对金钱的不正当渴望,暴力剥夺他人财富,甚至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报复社会,等等。

      3.既成比较劣势与社会不正之风,加剧了“弱势群体”的自卑妥协心理。当前,“弱势群体”由于素质不高,缺乏文化知识、劳动技能和话语能力,处于比较劣势。其大多数都在从事一些低收入的简单体力劳动,许多基本生活问题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解决。比如,供不起子女正常上学,生病了无钱就医,辛苦了一年拿不到工资而无力维权,常年居无定所等等,因而普遍感到自卑。再加上当前社会不正之风不断吞噬人们的心灵,一些人的社会价值取向不断物质化,特别是一些执法部门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使“弱势群体”在碰上纠纷、不正当竞争,权益受到侵害时,经常遭遇“财不大、气不粗”,“胳膊扭不过大腿”的尴尬。久而久之,原本自卑的“弱势群体”便渐渐失去了与命运抗争的勇气,无奈地“认命”。甚至有少数人就此“破罐子破摔”,比如,一些农村贫困的女青年和城市中贫困家庭的女青年,因不能接受正常教育、参与正常竞争而远走他乡,自愿为妓、甘当“三陪”,就是典型的绝望后的“破罐子破摔”。这种自卑妥协心理的长期存在,必然使“弱势群体”丧失工作热情,缺乏生活勇气,自降人格身价,加剧恶性循环。

      4.“粥少僧多”的扶贫现实,“外争”权益的暂时失利,迫使内部利益分割斗争加剧,诱发了“弱势群体”的内讧抵触心态。由于我国“弱势群体”的绝对人口基数较大,党和政府能拿出的扶贫财力又暂时有限,因而不能满足所有人的所有要求,但现实的生存压力却丝毫没有因此而减轻,这就迫使“弱势群体”纷纷把目光转向了内部的利益分割上。如争取政府的扶贫基金、争取就业市场、争取政府的政策倾斜等等。为此,“弱势群体”内部分化成了不同的群体,各自为群体的利益展开激烈竞争,最典型的就是农民工群体与城市下岗职工群体争夺就业市场。由于多数城市下岗职工年龄偏大、技能单一、文化水平不高、观念相对落后,而工作要求却不低;而相比之下,农民工不怕苦、不怕脏、愿干重体力活,工作要求也不太高,因而受到劳动力市场的青睐。这就使国家为保护下岗位职工利益而采取的一系列倾斜政策所带来的就业机会和相应利益不断转向农民工,致使城市下岗职工减少就业压力和提高生活保障的目标没有达到预期标准。因此,一些下岗职工错误地认为是“农民工抢了城里人的饭碗”,在思想上、心理上和情感上对农民工产生一种严重的排斥倾向,并外化为以语言上的凌辱、人际上的冷漠、行动上的阻挠为主要特征的畸形社会道德。比如,把农民工唤为“黑泥腿子”,在农民工遭遇车祸、工伤、溺水等突发性危险时不理睬,在农民工寻工时蓄意破坏劳务关系等等。特别是城市下岗职工的这种排斥倾向已下意识地传给了城市“强势群体”,使整个城市人对农民工都有情感和心理上的隔膜。如“两会”期间,青岛一市民嫌农民工“脏”而上书“两会”代表,要求在公共汽车上设立农民工专座区,表现出明显的歧视心理。而农民工对城里人的排外情绪大为光火,于是一些个性强的农民工便对城里人“以牙还牙”,故意降低自身的社会公德水平。如刻意地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乱扔果皮纸屑以破坏城市环境,人为地在夜半高声大叫、加重做工的各种声响以影响市民休息。这种由相互内讧抵触而诱发的畸形道德,不但败坏了社会道德风尚,更重要的是恶化了“弱势群体”的处境。如果不引起足够的重视,必然会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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