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体系建构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绍丽(1947-),女,湖北武汉人,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研究。湖北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体系建构的价值由“原则”的价值、学科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所规定。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相关学科的发展已为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体系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对思想政治教育原则分类的方式不同,建构的体系模型也不同,其中三层次结构体系最为基本。目前已提出的思想政治教育原则共有数十条之多,足见原则的多样性,与方法的多样性一样应值得肯定。但与方法同样的是,原则也要不断更新,过时的原则也应该淘汰。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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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政治教育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看待其体系建构的价值?如何确立体系建构方式?如何设计和建立体系模型?对这些问题,目前尚无系统研究。本文拟就此发表拙见。

      一、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体系建构的价值分析

      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体系建构的价值是由思想政治教育原则本身的价值决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原则的价值体现在其含义、地位与作用中。思想政治教育原则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准绳和要求,是认识和处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基本矛盾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与其他范畴之间具有相互制约的密切关系。它涉及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方面面,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其科学性、完善性直接关系到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和有效性程度。正是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原则有着如此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决定其体系建构具有重要价值。

      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体系建构的价值也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需要所决定。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体系既是反映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规律的基本原理,又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具有直接指导和应用价值的方法论问题,也可以说,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体系建构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中的一个既带有基础理论性质又带有实际应用性质、既有原理特性又有方法论特性的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体系所具有的这双重性质,使之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共同的研究内容,也是两者联系的关节点,即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体系的完善,达到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向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全面转化,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对实践方法的全方位指导。从先后出版的相关著述看,一般都包含有对思想政治教育原则的专题论述,在理论内容的逻辑关联上,也反映出了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体系的这种特性。不仅如此,这个专题也是思想政治工作学和德育学要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在思想政治工作概论或方法论、德育概论或方法论这类著述中,也都有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原则或德育原则的论述。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体系的建构是一个从各种角度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科学体系都要关注的内容,也是现实中实际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方人士都要关注的问题。

      二、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体系建构现状分析

      从目前情况看,对思想政治教育原则的专业论述,已出现在多个版本中。由于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具有一定意义上的通用性,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原则或德育原则的研究,也可视为思想政治教育原则研究的成果信息。另外,教育学中所论述的教育原则、教学论中所论述的教学原则,也都与思想政治教育原则在理论上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这些都应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体系建构的相关研究资料。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其中,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哪些是传统的原则?哪些是新时期的原则?哪些是普遍适用的原则?哪些是只适用于某一领域的原则?对这些问题,各种版本的著述和教材都没有系统的阐述和回答,多数都只是列出了几条原则。为建构原则体系,有必要首先比较分析不同学者对原则所作的不同归纳。

      第一类是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角度对思想政治教育原则进行归纳,主要体现在国内最具代表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三个不同版本中。1985年出版的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著作首次阐述了“确立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基本原则”,即:实事求是;平等;正面激励;积极引导;预防为主;讲求实效。[1](第48-65页)1992年出版的该书修订版对“确立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基本原则”作了重新归纳,提出的是:实事求是;平等信任;正面引导;讲求实效。[2](第79-90页)比第一版更准确简练。同时,修订版还在“继承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优良传统”这一问题中提出了在新时期要继承的传统原则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与物质利益相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与具体规范教育相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与严格纪律教育相结合;表扬与批评相结合,以表扬为主;运用社会舆论力量,创造良好教育环境;注意教育的针对性和预见性;情理结合;身教与言教相结合,身教重于言教。[2](第50页)第一次比较全面地对思想政治教育原则进行了纵向研究,概括了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与我党思想政治工作历史经验的继承关系。1999年在教育部社政司组织下对该书再次进行了修订出版,该版本在阐述“继承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优良传统”中提出的要继承的传统原则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言教与身教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相结合;表扬与批评相结合。[3](第45-46页)这种概括的不同之处是突出了思想政治工作与党在新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基本路线之间的密切联系。

      第二类是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角度进行归纳。1999年由教育部社政司组织编写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一书中所提出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原则”是:方向原则;求实原则;民主原则;渗透原则;层次原则;激励原则;主体原则;示范原则。[4](第211-219页)同年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专题研究》一书中所提出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原则”是:疏导原则;求实原则;超前性原则;层次性原则。[5](第258-268页)这种概括的不同之处在于强调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两个重要原则,即疏导性和超前性。2000年由教育部社政司组织编写的《高等学校“两课”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教学大纲》中有两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包含有对原则问题的归纳。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专题研究》中所提出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原则”为:党性原则;求实原则;民主原则;整合原则;激励原则。[6](第66-67页)二是《“两课”教学法专题研究》中所提出的“‘两课’教学的方法论原则”为:方向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层次性原则;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平等互动的原则。[6](第84-85页)前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强调了思想政治教育应与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整合协调,后者则是从“两课”教学的角度所作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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