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建设的理性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慧青 东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

原文出处:
文明导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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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党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这是我国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新时期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公民道德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最基础性工作,从公民道德建设入手,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党领导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道德传统,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民与公民道德

      “公民”一词,在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在古罗马城邦国家中,主要指城邦中有财产、有知识、有地位的成年男性自由公民。公民有权参与政治活动,从事公共事务的管理。当时希腊民主政治统治者伯利克利曾说:“我国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也正如此,他特别强调公民道德。要求要爱国、勇敢等。他说:“……缺少爱国主义精神的人,是不会实行他的职责,替自己的人民说话的。”“要勇敢才能自由。”

      虽然这时候的“公民”含义是极其狭隘的,带有明显阶级烙印,但他所提及的公民道德,以及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却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看到了道德对国家政权的重要性。

      在我国,“公民”这个概念虽然古代就有,但含义却与古希腊时期的公民含义大不相同,也不是现代意义的“公民”。比如,《韩非子·五蠹》中说:“是以公民少而私人众骄。”这里的“公民”是指“为公之民”,与“为私之民”相对。我国正式使用“公民”这一概念并赋予现代意义的是在1953年的《选举法》中。后来,我国先后产生的四部宪法都使用公民这个概念。在1983年我国制定的宪法中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由此可见,公民是范围最广的称呼。他不仅包括人民,也包括人民的敌人。公民之间是平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法律不承认有任何特殊公民。

      那么,什么是公民道德呢?在我国,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该有的道德就叫做公民道德。“应然性”是这个概念本身的特点,是对公民提出的一种道德向往。公民道德是普遍的,是覆盖国家全体社会成员的。因为普遍,所以广泛,而且平等。公民是平等的,是没有任何特权的,所以在应然的道德要求上,公民道德也是平等的。一个普通的农民和一个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都要爱祖国。虽然他们爱祖国的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农民要多生产,支援现代化建设,而干部要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促进生产的发展,壮大国力。但他们的爱祖国的公民道德要求本身却是平等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公民道德”明确的提了出来,站在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和视角。这一重大举措绝不仅仅是理论创新,更是与时俱进的,真正具有巨大的创造力。马克思曾说过:“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去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的力量。”当公民道德普遍提高以后,不仅精神文明面貌焕然一新,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也一定会顺利进行和实现的。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事业。”我们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所走的道路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尤其是“九五”期间,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创了新的局面。1995年10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出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更加突出的位置;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1997年5月,中央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1999年10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去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总书记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新概念;在“七一”前夕,又召开了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江泽民发表了重要讲话。党中央的一系列决议充分表明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是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的方向发展。

      首先,公民道德建设是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理论和治国思想的体现和延续。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方向。”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为了顺利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必须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并且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展,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

      同时,江泽民同志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新时期,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和现实生活的需要,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把德治提到了治国方略的高度。公民道德建设就是落实江总书记治国思想的重要举措。必须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这是一项基础性的工程。公民道德建设是思想道德建设的起点和基础,也是思想道德建设的立足点和归宿。而思想道德建设决定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因而也就决定了中国文化的前进方向。所以党要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可见公民道德建设是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和治国方略思想的重大发展,是江泽民总书记的重大理论创新和理论升华,是一种逻辑发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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