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创新

作 者:
张彦 

作者简介:
张彦 中山大学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生

原文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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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是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和思想政治教育促进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需要,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发展的历史必然。在新的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具有更为紧迫的要求,已经成为学界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探讨的热点问题。就已有的研究成果看,多集中在诸如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的更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拓展、思想政治教育手段的现代化等微观环节和具体的经验层面,而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创新研究不够,学术性不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需要理论的指导,没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新突破,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只是经验性的、零散性的。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创新与发展,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是显而易见的。本文就这一领域的几个相关学术问题试作探讨。

      主体性理论

      主体性概念是一个哲学范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非常关注对主体性问题的研究,并把它作为自己哲学体系的基本范畴之一。在我国,从1978年展开真理标准的讨论以来,理论界围绕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从这个讨论中又引申出对主体性问题的热烈讨论,至今不衰。一般地说,人们常常是从主体—客体的相互关系中来理解主体性。主体是指上升为主体的人的主体性,即标志着人成为主体的根本属性或性质,它是相对于客体的客观性而言。换言之,人的主体性是指人在与一定对象的关系中所具有的主动态势、能动作用、积极态度和支配地位。当一定的人在与一定对象的关系中获得并实现了这种功能属性时,则成为这一对象的主体,对象则相应地成为其客体。反之,人在一定对象面前丧失了这种功能属性时,则相应地失去其主体地位。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具有一定文化、价值倾向性、能动性、个性化的人,亦即都是具有主体性的人。但是,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既忽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教育者的主体性。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起点的设置整齐划一,脱离受教育者的年龄与心理实际,脱离受教育者的知识、思维和意识发展水平;无视受教育者的需要,一味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忽视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价值,不管不问教育者的教育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受教育者的需要并被受教育者接受;忽视实践活动,受教育者掌握的道德规范由于缺乏中介,不能有效地内化为道德信念,更谈不上外化为行为,造成知行脱节。受教育者成为社会要求的被动接受器,丧失了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主体性受到抑制。另一方面,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看似以教育者为中心,把教育者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但是,由于教育者以书本、课堂为中心,局限于书本和课堂,机械地采用单向灌输的方式向受教育者传递社会要求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只注重教育内容的传授,或照本宣科,或照搬照转,不能自主地、富有创造性地进行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因而不能调动受教育者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这种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教育。这种教育是由教育者的主体性缺乏,即被动应付,导致教育活动和受教育者的主体性缺失。因而,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由于缺乏主体性理论指导,其效果受到限制。

      时代越向前发展,越凸显人的主体性的地位和作用。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体性问题成为我国哲学界探讨的热点中的热点就是一个明证。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期,一方面,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提升了人的主体性,同时,人的主体性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网络的开发,为人们主体性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对人的主体性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个人的主体意识迅速觉醒并不断增强,每个人都迫切期望发展自己的主体性,以求得人的自主全面发展。显而易见,随着社会发展对人的主体性的激发和呼唤以及个体主体性发展的要求,忽视主体性的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越来越面临严峻的挑战。发展“以人为本”,为人的发展服务的主体性、发展性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成为时代和人的发展之必然要求。

      主体性理论为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不仅要求教育者发挥主体性,即要求教育者自主把握受教育者的客观实际和特点,遵循人的思想品德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制定符合社会发展和个人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精心选取教育内容,创设教育情景,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创造性地对人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满足受教育者成长、成才、发展的需要。更为重要的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必须尊重、开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使受教育者主动认可教育目标,接受教育内容和要求,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加以内化,并自我控制、自我约束和外化为自觉的行为,使受教育者对提高和完善自我道德水平和境界形成强烈的自主意识,把在道德实践活动中自我努力以提高自我道德境界变成自主的活动,以实现教育目的。因而,思想政治教育,无论是从其特性来看,还是从其目的而言,都是一种主体性很强的教育,它首先表现为教育者的主体性,只有教育者在教育中具有主体性,才能赋予教育活动以主体性,并影响和决定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主体性。

      主导性理论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是思想政治教育所面对的国内环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实际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确定并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使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呈现出主导性下的多样化发展特征。经济成分和经济主体的多样化,就业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存在多样性的主要表现。多样性的社会存在必然决定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决定意识形态领域的多样化状态。因此,多样性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显著特征之一。思想政治教育面对国内社会,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个重要矛盾,是主导性与多样性的矛盾。在意识形态领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这是由我国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的。否则,思想政治教育就会改变性质和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主导性,就是要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学习马克思主义,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在各种教育中,要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主旋律;在思想观念体系中,要坚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这些不同层次的主导性,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同层面的支柱和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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