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引 中国近世之前的《诗经》学以及整个经学,到宋时发生了重大变异,皮锡瑞称之为“经学变古时代” ①,今人称之为“新儒学”。对于汉宋《诗经》学的具体差异,古今学者做了大量比较探讨,在这方面我不能赞一词。我只是“立乎其大者”,以“以道制势”与“以道制欲”的不同指归,作为区划二者的大要,欲就此做一番不自量力的探本之论。 “道”在这里指儒家之道。“道势冲突”、“以道制势”之类的观念与言论,先秦典籍中屡有所见,近些年来常为海内外学者所道及,对此我无异议,只是认为这主要是宋以前的思想取向。至于“以道制欲”,虽早在《礼记·乐记》中已有明言,但对于本文来说,则主要受启迪于朱熹《诗集传》: 程子曰:人虽不能无欲,然当有以制之;无以制之,而惟欲之纵,则人道废而入于禽兽矣。以道制欲,则能顺命。 这是对《鄘风·蝃
》的发挥,显然指归于自我修养与克己功夫。《毛诗序》对此诗的理解是:“止奔也。卫文公以道化其民,淫奔之耻,国人不齿也。”《韩诗》则认为是“刺奔女也……诗人言蝃
在东者,邪色乘阳,人君淫泆之征” ②。无论是美是刺,皆定向于“上政”的良窳隆汙;用之于现实政治,则意在“以道制势”,此不难思而得之。 质言之,“以道制势”是汉代《诗经》学的价值取向,“以道制欲”是宋代《诗经》学的价值取向,这是二者的根本分歧,其他一些重要分岐大抵由此而来。 二、经学与理学 这种分岐,取决于二者所处的不同的思想文化背景。 儒家思想在汉代通称为经学期,在宋代通称为理学期。对于经学与理学的岐异,我以为可以二语概之,曰:经学所以经时务,理学所以理性情。或者换言之:经学重在“经世”,理学重在“治心”;经学侧重“外王”,理学侧重“内圣”。这倒并非我的创见,当代思想史家早有类似论述③。汉、宋《诗经》学作为汉、宋学术的组成部分,或者说作为汉代经学思想和宋代理学思想借以发挥的重要依托之一,自然也势必如此。 汉承长期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和二世而亡的暴秦之后,追求修齐治平、“建无穷之基”,成为当世的急务。在中国古代,通经皆为致用,但时代不同,致用的方向亦异。汉人致用的方向是社会政治,致用的思想武器是“礼”。汉人之学,来自荀子,荀子之学,核心是“礼”。孔子言“礼”,落实于“仁”,所谓“克已复礼为仁”;荀子言“礼”,落实于“法”,所谓“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 ④。汉代正需要这样一种稳定社会政治秩序的纲纪与规范,故视“礼”为“其政之本” ⑤,认为“民之所以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非礼无以制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也” ⑥。这些人际关系与秩序,相对于人的心灵而言,显然都是“身外之物”。汉代经学的指归除这种向外性外,还具有向上性的特点,即“礼”首先用以规范君主等“贵者”,因为他们是社会政治秩序的核心与关键,具有不令而行的示范作用,犹如董仲舒“天人三策”所说: 《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贵者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一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⑦ 这便是“以道制势”。用儒家之道(礼)制约君王的行为,防止他们权势的滥用。而对于《诗经》来说,共“以道制势”的方式是“谏”,即“以三百五篇当谏书” ⑧。 所谓汉、宋《诗经》学之异,当然指汉、宋学者对《诗经》的理解与解释之异。其实在汉、宋《诗经》学各自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汉儒解《诗》,有齐、鲁、韩、毛四家,各自为说,互不相下。《毛诗序》是《毛诗》的传人们对《诗经》的理解。其他三家是否也有如此系统的序文,已很难断言。但既然汉儒说经极重师法、家法,则必然也有各自的理解。就现存的资料可以看出,三家之间,三家与《毛诗》之间,虽在具体篇章的理解与解释上有所歧异,但在体现共同的时代精神即“以道制势”方面,却是“其归一也”。这一点,与其质诸清人所辑的三家诗佚文⑨,反不如质诸《汉书》《后汉书》所载当时的奏疏对《诗经》的征引与运用(皆用三家义),看得更为明晰些。清程廷祚所说“汉儒言诗,不出美刺二端” ⑩,显然是通四家而言之的。因此,独传至今的《毛诗序》,可以大致代表汉人的理解。“发乎情,止乎礼义”、“吟咏情性,以风其上”二语,可以说是《毛诗序》的精义,不仅体现出如上所论汉人以礼制势的思想取向,也体现出汉代文学思想中“诗”(情、情性)与“经”(礼义、风)的矛盾。至于各篇小序的以美刺解诗,更是众所周知的。所以宋代对《诗经》学的“变古”,正是由疑《序》发难。以疑《序》为核心的。 与汉代经学相较,宋代理学具有向内性、向下性的特点。所谓向内性,指理学家将传统的通经致用的方向传到人们的内心世界。理学的最高范畴固然是“天理”,但却将“天理”安顿在人的心性之中,认为“性即理”、“心即理”,不假外求,非由外得。这是有异于汉代的新的“天人合一”。由此出发,理学十分强调“内省”、“自反”、“反求诸已”、“求其放心”等等,将汉儒的经世之学变为治心之学,将追求外王转为追求内圣。这固然远绍先秦的思孟学统,却更直接受佛教禅宗的影响。早在六朝,佛教便有“内学”、“治心”之称,而与儒家经学相对举,如《弘明集》记载:“范泰,谢灵运每云:六经典文,本在济俗为治耳。必求性灵奥区,岂得不以佛经为指南邪?”其同时代人颜延之《庭诰》云:“崇佛者本于神教,故以治心为先。”佛学发展到禅宗后,更主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佛向性中作,莫向身外求”。佛学真正为儒学所吸收融合,逐渐发展为儒表佛里的心性之学即理学,大致是由中唐韩愈、李翱等开其端绪。理学也是“以治心为先”,形成其最核心的口号“存理去欲”。“存理去欲”也便是“以道制欲”。汉儒的“以道制势”是针对君主和一切权势者的,已如上述。“以道制欲”的对家则广泛得多,主要针对众生特别是士子而言,意在从根本上改造人心,为人们指出一条“成圣之路”。这便是理学的向下性。这种向下性引发出《诗经》学一系列问题的下移──《诗三百》作者的下移,读者的下移,传释者的下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