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为什么要下调经济发展目标

作 者:
廖逊 

作者简介:
廖逊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副校长

原文出处:
安徽决策咨询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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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4月召开的海南省第四次党代会上,新一届省委一方面继续强调“加快发展”,另一方面又引人注目地将中长期发展目标全面下调,不仅大幅度地修改了一年前通过的《十五计划》,而且正式放弃了1988年建省、办经济特区之初,要求“达到全国先进”的“远大目标”:把到2010年比2000年“翻两番”,改成“翻一番以上”;把2010年到2020年的发展速度下调到“翻一番”,与全国的平均速度持平;并宣布,在GDP达到全国中上水平的同时,通过保持全国一流的生态环境,创造全国一流的人民综合生活质量。

      这一重大举措非但没有引起质疑,反而受到了普遍的欢迎,省委书记白克明的报告被全场听众的热烈掌声,打断了15次之多,创出了14年来的最高纪录。它至少说明高指标重压下的广大经济工作者,终于松了一口气。

      海南省GDP在20世纪末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本是中央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之初正式提出的要求。尽管实践已经证明它无法实现,却仍然被奉为圭臬,并一直被省内外以至某些上级部门的朋友,引为指责“海南特区不成功”的根据。如今这个目标竟如此轻而易举地被放弃,自然会引起广泛的议论。为了把道理讲清楚,我们不得不回顾一下14年前的情形。

      当初提出高目标是有条件的

      1988年国发24、26号文件,提出了海南经济特区建设的“三步走设想”:第一步是从1987年GDP仅相当全国平均水平的83%起步,三五年之内(下限时间1992年)达到全国的平均水平;第二步是20世纪末要达到全国的先进水平;第三步是到21世纪初(下限时间2010年)达到东南业发达地区80年代初(实际上是指台湾省1980年的)人均GDP2000美元。

      而就在这两份文件中,也提出了给予海南最灵活最优惠的政策。用当时中央领导同志的话说,海南不仅是“最大的特区”、“最特的特区”,而且是“最后一个特区”。有了这样的保证,超常规的发展就不再不可企及,甚至可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在此前八九年,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都是通过同样的办法,实现了同样的超常规发展。

      应当强调指出的是,与其他“城邦型经济”的经济特区不同,海南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业海岛。最大城市海口当时也只有30万人,大街上没有红绿灯,小街小巷到处是明沟臭水、鸡犬横行,省委大院的宿舍楼阳台里养鸡,领导干部的小院里甚至养起了猪……。田园景色尚未曾褪尽,有何经济辐射力可言?假如没有国家经济政策“最特”和“最后一个特”的承诺,谁又敢妄想什么“超常规”?

      条件很快发生了变化

      严格地说,中央给海南特殊优惠政策最多只充实落实了18个月,先是从1988年4月省委省政府“挂牌”到9月“宏观经济治理整顿”,再是从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讲话”,到1993年夏季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在1994年1月之前的整整6年里,绝大部分时间全国经济都处于“紧缩银根”、“紧缩信贷”的所谓“双紧状态”,而作为地方,海南的一切经济运作都必须服从全国大局。即便如此,海南的GDP仍然能够在1992年,达到全国GDP平均水平的103%。

      平心而论,这同样是国家政策威力所致,不能主要归功于我们自己。不享受政策优惠照顾的其他省市区,纵然拥有再能干的决策人,也不可能实现5年之内赶超20个百分点的纪录。

      1994年1月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经济特区独享的一切外贸优惠政策,统统被“普惠化”。这一改革大大推进了全国各地的对外开放,同时又从根本上缩小了极少数特区和广大非特区的政策落差。对于这样的冲击,其他老经济特区由于创办时间较长,积蓄了不少本钱,后起的上海浦东则背靠大上海,唯有仍停留在工业化早期的海南一落千丈。畸形繁荣的外贸、金融、房地产业,个个水落石出、原形毕露,“泡沫”彻底破碎。

      至今我们仍然在反思,到底是“泡沫经济”对海南的打击大,还是“特区政策普惠化”的打击大?我个人认为是后者,但那又是历史的进步。任何胸怀全局的共产党人都应当坚决支持,不能把地方利益置于全局利益之上。

      海南的广大干部群众本来不敢存有超常规赶超发达地区的幻想,但却被最初6年轻易得来的成功吊高了胃口,进而对平等竞争、共同开放的新格局,无法适应;国家宏观经济决策者又不免因海南在贯彻宏观经济政策方面动作不快而频频鞭策。此后海南GDP的增长速度连续三年在全国殿后,这本来是国家政策转变的必然后果,可上上下下都不见谅。

      那些年海南并非一事无成,不仅巩固了人均GDP大致与全国相仿的成绩,而且进行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超前改革。不仅继续坚持了建省、办经济特区之初的经济市场化、多种经济成分平等竞争、“小政府大社会”改革,而且早在1995年7月就正式推出了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行了被国家《公路法》充分肯定的燃油附加费改革,变企业审批制为登记制,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口配额等领域实行招标分配制度,等等。其难度之大,范围之广,皆在全国一枝独秀。海南当时有两个最有名的口号,一是“前立规矩后办事”,二是“拿自己手里的权力开刀”,对照今天中国加入WTO后的法律调整,实为开风气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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