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深港自由贸易区及其对深圳经济和税收的影响

作者简介:
谷志杰 唐慧斌 胡优良 深圳市国税局,518048

原文出处:
涉外税务

内容提要:

在深、港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已经得到中央的批准。这是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重要步骤,对深圳特区的持续发展有重大的意义。文章针对具体行业的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并就此对税收规模、结构的影响进行了研究,提出要适当降低宏观税负,建立国际化、现代化的征管体制,培养高质量人才。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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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056(2002)06-0005-06

      2001年11月28日,龙永图在香港举行的第14届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上,对香港政府提出的在内地与香港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建议作了充分肯定,并提议把澳门也纳入进来。最近,中央原则上同意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并责成外经贸部成立专门小组与港、澳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具体推进措施。

      从全球自由贸易区发展的经验看,越小范围的经济一体化越能促进双边或多边区域间的贸易自由化进程,根据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与对外开放的差异程度,按照地缘经济和地缘政治的要求,笔者认为,我国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可以在深圳和香港之间率先启动,并将这两个中国的“特区”建设成为在WTO框架下世界性的“经济特区”。

      建立深港自由贸易区是将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重要步骤

      1.自由贸易区是在WTO框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形式。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其组织形式可以分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和完全经济联盟。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形式,是指在自由贸易区中,各缔约方协议取消各成员间的贸易壁垒,但是各成员国仍具有对非成员国贸易政策的自主权,即可以制定不同的关税税率以及其他贸易限制措施。根据关贸总协定第24条的规定:“自由贸易区应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区领土所组成的一个对这些组成领土的产品的贸易,已实质取消关税或其它贸易限制的集团。”目前,在世界贸易组织的142个成员中,已有240个自由贸易协定、135个自由贸易区。

      关贸总协定第24条规定:“作为对最惠国待遇的例外,允许各缔约方在其领土之间建立关税联盟或自由贸易区的需要而采取某种临时协议。”中国加入WTO之后,在内地、香港和澳门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完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协定,在世贸组织有关条例和框架之下建立一种自由贸易关系,形成比一般贸易成员之间更加紧密的贸易互惠关系,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经济繁荣和发展,也更能体现“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之内包含有几个关税区的特殊关系和客观现实。

      2.建立自由贸易区符合深港两地长远发展利益。在深圳的发展历程中,一直有着不断加强深港合作的基本思路,在经历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1999年和2000年的全球经济衰退和美国"9·11"事件后,香港特区政府主动、积极地向中央政府提出建立内地与港澳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并获中央政府原则同意。

      显然,深、港两地合作由前期的深圳方面一厢情愿到香港方面的主动回应,充分说明加强两地的交流与合作符合双方的基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从深圳方面看,可以充分学习和借鉴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资讯中心的地位、发达的服务贸易等优势,使深圳的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从香港方面看,由于地域狭小,为使经济发展有长远的后劲,就必需把其经济腹地通过深圳向珠江三角洲和更广阔的内地延伸,有利于保护港资在内地投资和香港经济走出困境;更有利于深港产业分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并使深港之间的贸易在WTO框架下享受比WTO一般成员更优惠的待遇。

      3.建立深港自由贸易区的具体影响。一般来说,成立自由贸易区对该国(地区)的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总量的发展,特别是进出口货物、服务贸易、资本和人才的流动,以及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加快市场多元化步伐有明显影响。就深港两地而言,主要包括:

      (1)在货物贸易方面,实现产品在深港两地市场上自由流通,取消两地之间商品进出口的关税和配额限制,使深圳和香港具有相同的贸易政策;率先开放深圳的贸易服务领域。

      (2)在资本市场方面,实现金融机构的相互延伸和金融业务的融合,加快两地银行互设机构的步伐,实现金融一体化,使港币和人民币在深圳和香港自由流通,为两地的产品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创造前提条件。

      (3)在口岸管理方面,分阶段改革深港口岸通关体制,首先是两地口岸对人、财、物的“双向检验”改为“单向检验”,双方均“只管进不管出”,然后在时机成熟时撤消两地口岸查验部门。

      (4)在协调两地产业政策方面,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加强产业分工和合作,设计跨地区旅游线路,将深港作为一个整体旅游市场来开发。

      (5)在政府方面,按照中国加入WTO的协议承诺,改革政府架构和审批职能,充分利用深圳经济特区的立法权,建立新型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经济体制,使社会经济运行按照符合自由贸易区要求的方向发展。

      4.建立深港自由贸易区,可以为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提供经验和示范,也是中国经济最终融入世界经济的重要步骤。2001年11月初,朱总理在出席第五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时指出,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已经提出报告,建议中国与东盟在10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这是促进中国与东盟关系长远发展的大事,中国政府对此予以积极支持,并将与东盟共同努力,尽早启动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则这项谈判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率先启动深港自由贸易区,可以为我国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提供经验和示范,是最终把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不断实验和探索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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