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企改革曾经取得惊人的成绩,为带动全国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过超前和示范性作用。但是,近期它滞后了,即使去年名噪一时的加快国企改革"1+11"文件出台,仍然步履艰难,成为经济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 结构性调整进展缓慢 改革要求国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国企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增强安全性、公益性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但是,截至去年底,深圳处于一般性领域的国有资产仍然占63%,反映着国企结构调整的步伐停滞不前;在实施“抓大放小”改革中,“大”的未能抓紧,“小”的也未放开,改革无实质性突破。即使所谓改制的股份公司,多数企业国有股份仍占70%以上,“国”字当头,“一股独大”;而放“小”的企业总户数中,也有70%以上未完成任务。这“两个百分之七十”,很说明深圳国有企业改革滞后的严峻局面。 突出的高科技发展掩盖了国企改革的滞后 本来深圳的改革开放一直处于排头兵地位,包括最早构建并为后来全国仿效的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制。深圳从建特区始,经济结构是以“三资企业”为主的,相对内地来说,深圳国企较年轻些,数量不算大,下岗者不多,包袱较小,给人的压力不大,改革紧迫感也就弱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深圳转移到发展高新技术的战略上来,保持经济高速持续发展,但反而掩盖了国企改革滞后潜伏的危机,而行政组建六个国企上百亿集团的“九五”时期的目标落空了,以及国企技术结构上缺乏名牌产品效应,正是这种结构改革和机制转换滞后的表现。然而,改革和重组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比如,深圳在国企改革方面已落后于上海、浙江和周边的顺德等兄弟省市了。因此更要求我们放开视野,取长补短。 改革的阻力来自既得利益集团和个人 国企的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这是史无前例的。但是,国企要适应这种转变实在艰难。在旧体制已破、新体制未完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实现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情况下,国企要彻底完成改革和重组,阻力往往来自既得利益集团和个人。比如,三级国资管理体制,虽然曾发挥过其历史作用,但是已暴露出它同市场规则不相适应的地方:首先,它未摆脱计划经济那一套老办法。这一级管理机构臃肿,行政干预过多,成了“新婆婆”。其次,控股公司中管理人员过滥,管理费用奇高。比如,少数集团本部管理人员在50人以上,多数在100至200人,管理费高达千万元。再次,高层管理成员施行与效益不相称的超高收入。2000年其年均收入37.37万元,最高达到100万元;而年均收入比本行业企业员工高出14.5倍,增幅高出41个百分点,比上海同行业高层管理成员年均收入也高出3倍。但是,深圳国企公司的经济效益却连年下滑,国企亏损面竞达百分之十以上,净利润下降四分之一。在这种背景下,要求这一管理层重组国企,真正转换经营机制,包括分配机制,无异缘木求鱼。 面对以上这些问题,深圳市领导重申加快国企改革的步伐,并积极部署。我认为,这要重振“敢闯”的深圳精神,排除困难和阻力,力求改革有新的突破、大的动作,除切实全面推进有关改革部署,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实事求是,更新观念。 在调整所有制结构中,降低国企在经济中的比重,该退的国企坚决退下来,包括减持国有股。现代企业制度下,后现代化国家中,一般来说国企在经济中的比重约仅占百分之十几。当中国加入WTO后,为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降低国企在经济中的比重,转而加强安全性、公益性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这既不妨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不削弱综合国力的增强;反而会使资源配置更合理,国有资产质量将会得到提高,甚至国有资产绝对量也会增加,于国于民都有利。比眼睁睁地看着改不动的国企亏损日增,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或者出现“庙穷方丈富”的怪现象。究竟何者符合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答案十分明了。 (二)国企改革战略思想要与时俱进。 现阶段国企改革,不是要不要从一般性竞争性行业退业的问题,而是还要对垄断性行业进行重组。 改革垄断行业,正是“十五”时期的重要举措之一,除涉及国家安全、自然资源、少数公共产品和公用服务以外,处于垄断的其它行业和部门都必须进行改革,创造开放和竞争新格局。深圳应当按照国家要求,从实际出发,趁WTO给予的过渡期尽快对垄断行业重组。包括由国内大企业和引进跨国公司并购有关国企,实现产权多元化,走向混合所有制,政企彻底分开,引入市场竞争,才能真正实现现代企业制度,提升规模经营。 为此,改革和重组垄断企业,首先应以不损害规模经济为代价,并严格按照市场游戏规则办事;其次,立法应当回避利益冲突,切实执行以核准制替代行政审批制,借以遏制腐败和提高效率;再次,放开民间经济协会,尤其在加入WTO后,要通过行业协会而不是政府机构去进行协调,对于商会等组织的建立,给予一视同仁,这有助于削弱行政垄断。 (三)改造国资三级管理体制。 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持续发展,已暴露三级管理中的控股公司这个第二级管理,不但未能推进反而妨碍生产力的提高和发展。要害是,管理多属行政性管理,带来的不是增加社会价值,而是管理成本高、损耗大。其次,这个第二级管理,职能不明晰,对下属企业干预过多,被人称为“二政府”,政企不分。一方面,它号称是先进三级管理体制,却掩盖了控股下的低效率、低效益;另一方面,如要求这一级过高收入的高层管理者自行制定改革方案亦很难避免利益冲突,反而会成为改革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