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发区如何再创业?

作 者:

作者简介:
谭汶怀 中国开发区协会副会长

原文出处:
经济日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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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当好对外开放的排头兵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初期创业都经历大约十年工夫,在国家和各地大力扶持之下,在小块土地上开创出宏大的新事业。无论从土地集约开发、投资环境营造、招商引资成果、国际市场开拓、经济实力成长、人力资源培植、体制改革试验等等方面,都创造出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的奇迹。

      开发区的发展,是在全国改革开放大环境下,国家赋予开发区以特殊使命和政策支持,由开发区先行先试所取得的。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全国的投资环境都在不断改善,“水涨船高”,客观上对开发区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第三步战略目标和西部大开发方针的实施,对外开放向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方向扩展,政策优惠从地区转向产业倾斜,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开发区面对实行国民待遇的呼声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压力越来越大。因而,开发区与非开发区面对的是相同的机遇和挑战,开发区应立志当好对外开放的排头兵,而且应该考虑如何联合壮大,打造成“航母舰队”,乘风破浪奋通远航。

      主动把自己融入国民待遇之中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开发区的“再创业”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又要跳出某些旧思路的局限,寻求新的突破点,接新的形势要求调整步伐。那么今后一段时间,什么是“再创业”新的突破点?笔者提出若干粗浅意见,供开发区建设者经营者参考。

      首先,应抛开不断扩大土地范围的思路,坚持控制总量、合理规划、集约开发、节省用地的原则,确立充分利用好现有土地,当好集约用地示范点。开发区要争取单位土地面积的经济产出量大大高出周围地区,否则开发区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古人云“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对开发区来说靠什么“名”和“灵”?区不在大,而在于“高”,即开发区的高效益、高质量和高科技。追求实实在在的“三高”才是办好开发区的真正目的。如果开发区没有大大超过区外的高效益和高效率,区再大也是徒有其名,不足为训。

      其次,要强化国民待遇意识,淡化依赖特殊政策搞招商的思路。各级开发区应转变观念,逐渐淡化依赖优惠政策搞招商的思想,主动调整自身适应全国的国民待遇政策之中,与区外经济实体“同甘共苦”,学其所长,方显出排头兵本色。当全国都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之时,对各级开发区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为适应国民待遇的实施,开发区要早作准备,全面完善和创新开发区的投资环境,包括硬环境、软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过去多年提倡的“七通一平、一站式服务、小政府大社会、一枝笔审批”等做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今天的需要了,应该对开发区的投资环境提出新的创意。以实施世贸组织规则为契机,彻底转变开发区的政府职能,完善法规体系、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提高开发区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推动开发区经济与国际市场经济完全融合,把开发区的仿真国际环境提高到国际投资环境的组成部分,让外商到开发区投资如同到世界任何地方投资一样便利和有保障。

      失去区域优惠,运用产业优惠,发展高新产业

      相对于设区前和区外,开发区的现代化进程比较超前,高新技术产业得到优先发展,在当地所占比重越来越明显,开发区已真正从经济开发转向经济与技术开发并重,这是开发区今后持久发展潜力之所在。

      要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坚持以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推动开发区成长的原动力。“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乃是开发区建设经营方针的重要组成之一,今后应提到实现再创业战略目标的新高度加以落实。要选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方向,搞好科技发展规划,合理安排产业结构,重点扶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目录的项目。在将要失去区域优惠政策情况下,充分运用产业优惠政策,外引内联,积极开拓,逐步形成本区独具特色的高科技产业,以若干重点骨干企业为龙头,形成区内外配套的产业链,带动全市及区内传统产业的升级,对区内原有的低水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采取经济或其他手段加以转化或淘汰,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开发区不仅要注重引进国外技术,更要与国内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建立具有自我开发能力的高科技企业,真正起到带动现代化建设的基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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