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保税区是我国继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后的又一特殊经济区域。自从1990年我国第一个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成立以来,我国已经陆续在沿海地区设立了15个保税区。它与经济特区、开发区一起形成了我国呈阶梯状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十余年来,这些保税区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入世后,保税区与关税区关税水平的差距必然进一步缩小。保税区的保税优势和自由贸易优势大大下降。 一、WTO框架下的保税区政策的评价 中国加入WTO后要履行以下义务:第一,削减进口关税。目前世贸组织的发达成员方的加权平均进口税率已从45年前的40%下降到3.7%左右,发展中成员方也下降到11%左右,所以,中国“入世”后首要义务就是要降低关税。这将使中国许多产业更直接地面临国际产品的激烈竞争。第二,逐步取消若干非关税措施。第三,取消被禁止的出口补贴。第四,增加贸易政策透明度。第五,开放服务贸易。中国将逐步地、有选择地开放一些服务项目,引进竞争机制,提高中国服务业的质量并带动服务业的出口,与此同时,中国的服务业将面临市场被外国同行挤占的压力。第六,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第七,放宽对引进外资的限制。 这些必然会对保税区原来较有吸引力的政策产生极大挑战。 (一)保税区免税政策相对弱化 由于关税的降低,保税区内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办公用品、基建物资的免税政策相对弱化,但只要有关税存在,其相对优势仍然存在。 (二)保税区实行备案制的优势相对弱化 由于进口货物及原材料的关税降低,保税区实行货物或原材料备案制的绝对优势比加入WTO以前有所弱化,但比在非保税区进口物资而实行保证金台帐制仍具有相对优势。 (三)国际经济形势对保税区的直接影响作用增强 由于加入世贸后,中国经济更大程度融入世界经济,对外贸易的依存度变大,国际经济危机对保税区的影响将比较直接和深刻。 (四)保税区内外销比例不受限制的优势将消失 由于国内市场将逐步放开,在非保税区外资企业的产品将不受内外销比例限制,完全可自由地在国内外市场流通。因此,保税区原有的内外销比例不受限制的政策优势将随之消失。 (五)保税区法律尚不健全,无法应对入世 保税区缺乏统一的管理法规,各地政府各自起草了自己的地方性法规,有些内容各不相同。建立保税区是国家行为,现在地方政府承担了经营管理的职责,难免使保税区的政策带有出于地方政府行为的目的,在结构和功能上与中央政府的目标有所出入。另外,海关、税务等部门针对保税区的各种有关法规缺少了来自保税区法规的制衡,这样会使保税区受到不规范的干预。 但是,加入WTO后,也会给保税区发展带来一定的机遇。 (一)有利于吸引外资直接进入保税区 由于中国加入WTO后,跨国公司在中国享受国民待遇,中国关税将逐步降低,各种非关税壁垒限制,如数量限制的配额及许可证等将部分取消,有利于外国生产性企业进入沿海保税区,利用沿海廉价劳动力和进口原材料价格下降的优势生产产品,方便而几乎无障碍地直接进入中国的巨大市场。 (二)有利于保税区服务行业发展 由于加入WTO后,开放服务市场,我国将逐步取消对外国企业的各种限制,这样有利于金融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进入沿海保税区,特别是国内电讯市场开放后,国外的电讯巨头利用保税区进入国内市场的可能性很大。 (三)有利于保税区商品展示业的发展 由于进口贸易的大幅上升,在保税区开展商品和生产资料的展示业务,买卖双方可看样订货,直观交易,不仅简化了交易过程,而且可降低经营和交易成本。 (四)保税区实行备案制和暂不实行免、抵、退的政策仍然是其独有的优势。 (五)保税区运作更易于国际惯例接轨,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同时保税区是一个按国际惯例运作的外向型经济区域,具有较高的对外开放程度的优势和国际化的特征,而加入世贸组织的实质是按照国际规范办事。因此,保税区更具条件容易与世贸组织的经济运行多边规则接轨。特别是当保税区企业的产品进口或出口发生贸易纠纷时,可通过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使争端得到比较公正、合理的解决,增强外资企业投资保税区的信心。 二、加入WTO保税区的改革思路 在我国保税区建立初期,保税区作为国境内、关境外的一个特殊区域,并没有引起任何争议。但是,1997年,海关总署发布的《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第三条规定,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所以保税区的“境内关外”已经失去了实际的意义。现在有很多企业把保税区当作自由贸易区来投资,但是却发现保税区并非像宣传的那样有那么好的投资环境,于是改变策略,在保税区内注册,在区外经营。 面对入世以及保税区具体操作出现的种种问题,中国的保税区没有理由不改革。将中国的15个保税区变为自由贸易区是切实可行的构想。WTO在税收国民待遇原则存在着例外原则,自由贸易区例外就是其中一项。该原则规定一国给予成员国自由贸易区的优惠可以不给予其他区域。所以,入世后虽然关税税率的降低影响到了保税区的税收优惠吸引力,但是还可以利用这项例外原则,制定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不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且这15个保税区大多数都是临港而建,港区一体化是成功的自由贸易区的趋势。比如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荷兰鹿特丹自由贸易区等,都实施了港区一体化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