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税区的发展已超过十个年头,这十年的发展历程可谓从轰轰烈烈,到风风雨雨,甚 至有的到了举步维艰时刻。我国加入WTO,在许多人看来,这无疑是给保税区的发展雪上加 霜——对外贸易关税的大幅降低,保税区的优势荡然无存。但是,本人认为如此看法是片面 的。加入WTO给保税区发展带来的机遇远远超过其负面影响。 一、加入WTO之后对保税区的影响 加入WTO之后最关键的问题是关税降低或部分取消,进出口贸易自营权审批门槛降低或改备 案制,大大地削弱了保税区的政策优势,而这一优势一直被认为是保税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 保 证。 1.保税区的优势首要在于关税政策方面。在理论上,保税区通常是指在国境以内,关境以 外,特设的一个对外开放区域,在区内部分关税全免,境外人员、货物、资金进出自由。显 然,在高进口关税国家设立这一区域,这样的区域是具有十分强大的优势,前景十分诱人。 但当加入WTO之后,我国的总关税水平全面降低,这种优势便大大地削弱,政策趋同于区外 的政策。 2.保税区的企业视同境外企业,境内商品进入保税区视为出口,在出口可享受补贴的我国 可得到出口退税额。这样的政策优势可吸引许多国内外商家前来投资,加入WTO之后,这种 优势被削弱,由此国内外商家的投资重点必将转移,直接导致保税区引资数额的下降。 3.不受配额、许可证的限制。这一优惠政策在加入WTO后,境内减少配额和许可证限制,外 商可直接输入商品,而无需在保税区内设立加工基地,即使设立加工基地,也选择区外配套 条件优越的地方。 4.加入WTO后,外商货物可直接入境,无需转口或暂寄保税仓,因而,保税区的转口贸易和 保税功能将失去意义。 5.加入WTO后外汇管制将放开,因而保税区的外汇自由进出功能将不会显示其优势。 6.加入WTO后母城的政策条件与保税区的条件相同,因此,保税区地域上的劣势更加明显。 7.由于保税区大多都身背沉重的债务包袱,资金成本相当高。 以上分析,似乎很有道理,这样,保税不但没有一定优势,反而更显示出其劣势,能否继 续维持下去,绝对是一个不可乐观的答案。 道理的分析是十分正确的,但是实际操作上截然不同。因为,保税区从来就没有享受过太 多 的优惠政策。 这一论断似乎让人惊讶,但是,只要我们简略回顾一下保税区这十年的发展便一目了然。 1.对于保税区的设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目的有所差异。中央政府的目的,是借鉴国 际上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在重要的港口设立的,由海关监 管的特殊区域,实际上它类似于其他国家的自由工业区或自由港;而当地政府却想抓住这一 机遇,向中央政府争取更多优惠政策,普遍以为是第二次特区待遇,因而也不惜投入巨资, 赶时间,抢速度,争取得到设立保税区的指标。 2.保税区管理线条复杂重叠,政出多门。每个保税区均成立管委会作为政府管理机构,海 关作为一个派驻机构,而保税区运营的对象是进出口货物,这些货物是由海关负责监管,由 此,保税区企业经营的政策权限是由海关掌握。因而,对政策的解释,管委会和海关各有说 法,出现了一些矛盾,企业难以经营,许多区内企业都有这样的体验,当初管委会许诺的一 些优惠政策,在海关方面就失效。 除此之外,还有工商、税务、外汇管理、银行、国土等部门属母城的派出机构,管理重叠 ,各管理部门对政策解释有所差异。 3.保税区除部分自用物资可免税之外,其余商品却没有免税待遇。发外加工可暂缓(一至二 年)征税,所以保税区从来没有享受低关税和免关税的优势,因而也不存在加入WTO后关 税总水平降低对它的影响。 4.保税区内企业是什么性质含混不清。海关认为,保税区是关境内特殊监管区域,进出货 物都得管;而经贸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则将区内企业视为境外企业,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 的企业签订合同,允许保留现汇和开设外汇帐户;而税务部门则把保税区企业视为境内企业 ,税率按国内企业征收;财政部门认为可以把区内企业视为境外企业,国内贸易公司把商品 卖 给区内企业可视同出口,但对出口退税无具体操作规定;而工商部门则规定,现阶段暂不允 许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外设立独立经营性分支机构及非经营性办事机构。 5.按《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规定,由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 续 ,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而税务部门则规定保税区企业只有将货物运到境外才能 给予通税,并且现行出口退税是财政部门按年初计划执行,而且环节极多,退税周期长,操 作繁琐,这种待遇与非保税区的地区差别不大。 6.外汇管理部门规定,区内企业必须将基本帐户开在区内指定的银行,对企业束缚较大, 政策并不比非保税区优惠。1998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于保税区外汇管理作了调整,致 使保税区企业在进口付汇、出口结算方面发生了困难。 7.外贸政策限制了转口贸易活动。1997年7月,国家经贸部的外贸政策规定:各地区外贸部 门不得办理赋予保税区企业国内进出口权的审批手续,区内企业不能直接收购区外产品出品 ,只能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签订合同。 正因为保税区的实际运作上不存在理论上指出的一系列优势,所以我国加入WTO后对保税区 负面影响将是很小的,相反也正是因为加入WTO保税区的情况将会得到改善,比如,为了符 合国际通行规则,我国许多政策必须作出调整。这样,保税区完全可以按国际的自由贸易区 的做法来运行,无需以“中国特色的保税区”来操作,这无疑给当前陷于困境的保税区创造 了一股生机,因此,我们必须以全新的角度来审视保税区未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