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谈话与深圳私营经济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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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原文出处:
特区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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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邓小平同志到深圳等地视察,发表了重要的南方谈话,推动了我国新一轮改革开 放。私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发生了新的历史性变化。邓小 平同志南方谈话后,深圳的私营经济象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一、南方谈话为私营经济的发展扫除了最后碍障

      长期以来,我国私营经济一直是在夹缝中顽强生长。私营经济的“私有”性质,与传统的 社会主义某些论断相冲突,因而注定了私营经济生存的艰难性。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我们 对社会主义的道路尚在探索中,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规律尚未完全把握,在所有制方面 追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因此对私营经济进行了种种限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经济 绝大部分被改造纳入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之中。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私营经济被当成产 生资产阶级的土壤,进行无情打压,私营经济更无生存立足之地。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规律有了新的认识。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 辅 ”;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经 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我们党在建立商品经济体制方面的第一次重 大突破。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突破单纯公有制的体制,必然要求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这为私营经济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因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提 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来,我国私营经济出现了几轮发展的高潮。尽管我们承认私营经济是 社会主义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促进其发展壮大,但是,直至邓小平同志 南方谈话前,私营经济的地位并没有完全确立,私营经济是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而不是 作为独立的力量存在。这是私营经济的发展步履艰难、一些企业主在投资经营上顾虑重重的 一个重要原因。

      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使私营经济的发展出现了重大突破。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开放迈 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 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 ,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同志 “三个有利于”的提出,突破了单纯用生产关系作衡量标准的做法,将生产力摆在特别重要 的位置。这为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同志还对市场经济作 了精辟论述,他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 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市场经济的提出,是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又一理论依据。 因为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要求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利益主体共同存在。市场经济越成熟 ,私 营经济越发达。

      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后,我们党对私营经济的地位有了重新定位,其主要点是不再把私营 经济当成“补充”。党的十四大在我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 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郑重提出“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党的十五大进一 步阐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 经济制度。”“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同时,党的十五大还突破了非公有制经济只能当配角和补充的观念,第一次明确指出: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原“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 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等内容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 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 和利益。”私营经济的地位问题最终被宪法确立。

      对私营经济的认识,关键是要避免机械地用姓“资”姓“社”作划分标准,明确私营经济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从这方面看,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为私营经济的发展扫除了 最后碍障。

      二、南方谈话以来深圳私营经济的新特点

      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以来,深圳私营经济的发展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特点、 新情况,为后一阶段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从配角逐步走向主角。深圳的私营经济是从个体经济逐步发展壮大的。1980年深圳经济 特区建立之前,只有6家个体户,年营业额不到3万元。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后,随着大规模开 发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个体经济初具规模。到1985年底,全市有2118家个体户,此后,私 营经济有了较快发展,1991年底,全市私营企业1024家,从业人员21302人,注册资金约1.5 亿 元。但与公有制经济比较,私营经济规模较小,仍然处于从属地位,仅对国民经济发展起补 充作用。私营经济的大规模发展是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以后,连续几年出现了跳跃式 发展。1993年全市私营企业达到4224户,注册资金37.8亿元,缴纳税金7.36亿元,分别是19 91年的4.1倍、25.2倍和4倍。到2000年底,全市私营企业达43086户,占全市企业总数10745 7户的40.1%,注册资金614.3亿元,从业人员47.4万,年营业收入272.91亿元。目前,深圳 私营企业注册资金超过一亿元的有14家,注册资金100至500万元的有2525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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