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3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919(2002)03-0001-05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团的基层组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青团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从团中央最初提出新经济组织建团开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工作走过了10个年头。十年来,在团中央和各级团组织的大力宣传和不懈努力下,各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建团工作从试点、启动进入大范围展开阶段。作为共青团工作的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和服务对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工作依然面临着许多问题。本文将结合相关调研资料,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工作的状况进行一些具体分析,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建团基本状况与存在的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兴起、发展和壮大起来的。它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对满足人民生活多样化的需要和劳动就业,就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对一代青年的影响可谓至深且巨。据统计,在13,000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就占到了近70%。这在整个青年劳动人口中占有着相当大的比例,而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面对数量如此庞大的一个青年群体,扩大共青团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青年的覆盖面,已成为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对共青团提出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这既是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更好地服务青年的需要,也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十年来,在全团的共同努力下,各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在建团政策、规范性要求、运行机制等方面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各地非公有制企业建团工作普遍启动并涌现出一批建团工作典型,但面上的工作依然没有推开。 团中央为推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团,在浙江温州召开了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一些省市还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规定。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全国已处于积极推展过程中。如在上海全市超过13万户的各类新经济组织中,符合建团条件(指团员至少有3人)的应建团数为12,000户,到1999年底,已建团数2,872户,占应建团数的23.9%;在浙江,到2000年4月,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数已达5,130个,其中团委144个,团总支302个,团支部4,317个,团小组377个。在东部非公有制经济较为发达的一些地市,建团率甚至超过了50%。如浙江宁波市,1998年底,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应建团2,312户,已建团1,370户,建团率达59.3%;在浙江温洲,到2000年4月,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已建团2,857户,占建团符合企业数的54%。 在非公有制组织建团工作中,各地团组织结合当地特点和工作实践,普遍树立了团建工作典型。如上海、浙江、江苏、四川等,这对于推动建团工作从点到面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地方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开始步入以政策加以规范指导的轨道。如上海团市委于1999年制定了《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团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的共青团组织体系的重要性和具体工作措施;浙江团省委于2000年4月出台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目标、任务、队伍建设、团组织隶属关系等做了具体规定。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建团工作的领导,推动建团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团工作的开展,延伸了团的组织领域,扩大了共青团工作的覆盖面,也为各级团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服务青年、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提供了活动平台。但目前的问题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的总体比例还明显偏低,团组织的实际覆盖率非常之低。据上海团市委组织部统计,1999年各类新经济组织中的建团比例虽已达到了23.9%,但实际组织覆盖率仅为2.21%。换言之,在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尚有95%以上的团员游离于团组织之外。这表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组织建设更多的还是一种点上的而远不是面上的工作,建团工作还有着极大的空间尚待拓展。 第二,各地结合实际,逐渐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模式,在管理体制上总结出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但在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持续发展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亟待提高之处。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团,面临着的是一个与计划经济时代全然不同的环境和条件。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掌握着各种社会资源,所有经济社会组织都被安排在国家体制之内,加之人们的价值取向相对单一,团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资源的分配逐渐从政府控制向市场调节转移,这种转移一方面减弱了政府对社会资源的行政垄断,另一方面增加了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对社会资源的选择权和支配权。建团工作必须适应这种变化了的新形势,寻求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组织情况和不同青年群体的工作模式,否则就很难赢得青年,也不可能取得市场的准入许可。 在近十年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实践中,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结合不同企业的规模、特点和发展状况,进行了多种建团方式的试点,逐步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情况的建团原则和模式。如“以党建带团建”和“党团联系、行业联系、区域联系、社团联系”等建团原则。在建团模式方面,目前主要有:一是单独建团型,即对那些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由上级团组织或该经济组织所在地区的团组织负责建团。其次是党建带动型,即针对那些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并已建立了企业党组织的企业,依靠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和健全团组织。第三种是联合建团型,即对那些企业规模小、团员人数少的企业,采用厂村合一、以厂带厂的办法,以区域、行业为依托,联合建立团支部,或者把少数无团组织企业的团员集中挂靠在一个部门,成立联合团支部。第四种是社团联系型,即针对那些对建团工作尚有抵触情绪的企业实际,通过建立一些松散型的青年组织,或依托青年联合会等主要青年社团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型、兴趣型、联谊型或志愿型活动,团结和联系广大青年,使团的活动和影响有效覆盖到各企业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