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第五代人”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逸群(1958-),男,副研究员,主要从事青少年研究。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北京 100102

原文出处: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第五代人”是目前我国青年研究界较为关注的理论热点问题,本文对“第五代人”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和界定,并结合当今“第五代”青年的成长环境和身心特点,系统地研究了他们的价值观、创新精神、生活方式等问题,展现了“第五代人”的时代精神和个性特征。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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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02(2002)02-0001-08

      在当下中国,似乎还没有哪一个问题像“第五代人”一样能如此牵动众多国人的心:上达七八十岁的耄耋长者,下至不足二十岁的“花季”少年;在当下中国,似乎也没有哪一个问题像“第五代人”一样能滋生出如此之多的说法:不仅有“新人类”,还有“新生”代,更有“酷的一代”……正因为其关心者众,又众说纷纭,才凸现出对其进行系统而深入研究的学术价值。

      一、“第五代人”界定

      研究“第五代人”,“代”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当我们开始探讨什么是“代”的时候,首先就不可回避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一定社会中的一代人总是由一定年龄层者所构成。代际关系反映的是一个同生理年龄有关的问题。人们由于所处年龄层的不同而自然的形成不同的“代”。这里,“代”有其自然的属性。通常所讲的“上一代”、“下一代”和“年轻一代”、“年老一代”,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而言的。但是,当人们称“思考的一代”、“进取的一代”和“迷惘的一代”、“颓废的一代”时,所强调的显然就不是年龄,而是一代人区别于其他代人的社会特质。因而,代又不仅是一个年龄的问题,不仅其有自然的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代”可作这样的定义:是指一定社会中,由于年龄所规定着的人们成长和活动于其中的特定的时代和环境而造就的具有一定社会特质的人群。[1]

      由代的两重属性,我们可以得出划分“代”的两个标准。年龄是一个基本的标准。一代人之所以被看作一代人,首先就因为他们具有大致相同的年龄;年龄的一致性亦即共时性是划分一代人的基本前提。很显然,一代人之所以成为一代人而同其他代人相区别,主要地并不在于年龄上的特征,而在于他们的社会特质,即一代人所共有的社会性特征。或者说,使一代人真正成为一代人的,主要的不是由于他们的共时性,而是他们的共有性;代的差异也主要不是年龄的差异,而是其社会性差异。[2]

      根据以上对“代”问题及概念的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划分中国的五代人。建国初期,老一辈革命家如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大多在四十多岁到五十多岁之间,他们是创立江山的一代。以他们为代表的这一代人是旧时代勇敢的叛逆者,他们身上带着传奇般的英雄色彩,具有坚定的信仰,百折不挠的意志,威武不屈的品质。他们设计、规划了新中国的建国蓝图,并在开国初期的各个方面担当着决策者和指挥者的角色,他们是共和国的第一代人。紧随其后的是他们的追随者——第二代人。他们的年龄在当时是二三十岁,有的是战争时代的“红小鬼”,有的是建国初参加工作的新人。他们是上一代忠实的响应者和得力的助手。第三代人是在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出生的一代。他们即使不会是红旗下生的,也是在红旗的海洋中长大的。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出生的一代属于第四代。他们伴随着“文革”的风风雨雨长大,从他们懂事时起就沐浴在政治时代的环境之中。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出生的一代称为“第五代人”。因第五代人是在我国政府把“独生子女政策”作为基本国策之后出生的,相比较,不难发现前四代人所处的均为“政治运动时代”,他们之间就不会呈现出多少本质的社会性群体差异。作为第五代人则完全不同,他们从出生之日起就幸运地赶上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稳定的、巨大而深刻的改革和发展的“经济建设时代”,他们是20世纪末最后20年的改革开放成果的最大受益者,他们是与中国的“经济建设时代”共同成长的一代。所以他们敏感而可塑的心灵总是能最先触摸到时代跳动的脉搏与社会进步的节奏,这使得其身上必然会形成反映时代特点的社会性群体特征。

      二、“第五代人”的价值观

      “第五代人”是代表当代社会先锋力量的群体,作为社会变革中最活跃、最富生机的力量,置身于经济、思想、文化急剧变化的洪流中,他们价值观的特征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变革的折射,常常代表着未来社会的价值观及意识。

      (1)在义利观上,由重义轻利变为义利并重

      中国传统价值观念有“重义轻利”的倾向。儒家创始人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在这种价值观念的指导下,人们虽然实际在求利,但却得不到道德上的肯定。在计划经济时期,人们受这种价值观念的束缚,耻于言利,害怕言商,求利和赚钱就要受到道德谴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第五代人”内心深处的这种义利两分的传统道德观念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据一项调查表明,高达95.4%的在校研究生“同意”、“非常同意”“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的观点。[3]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的是一种经济关系,市场主体行为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就是通过买卖获得利润。衡量市场主体价值的标准就是看其是否获得利润。赢利越多,其价值越大,实力越强,其在社会中的地位也就越高。反之,如果不赢利或亏损,市场主体的地位就不断下降,甚至会失去生存的空间。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经济利益导向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必然对重义轻利的道德思想造成强大的冲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利益原则是个人利益、集体的局部利益同国家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当问及你是如何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时,选择“集体利益为主兼顾个人利益”者有52.5%。[4]我们一方面强调把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另一方面又强调个人合法利益应当受到充分尊重。只要青年依靠专业技术、辛勤劳动和正当途径合法地挣钱获利,就会得到道德上的肯定,受到法律上的保护。这种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青年个人合法利益的义利并重的社会主义义利观,适应于市场经济的需求,也是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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