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际通用衡量标准,山东从1998年开始进入城市化迅速发展时期,社会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十五”期间,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13%,一、二、三产的比重将达到11:49:40,山东青年的教育水平、职业分布、社会分层也将发生一系列深刻变化。正如加入WTO中国人必须首先适应全球经济运行的游戏规则一样,山东青年的道德发展也必须与社会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才能促成青年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山东青少年研究所近五年来进行的4次涉及12400名青年的比较调查显示: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山东青年道德意识的清晰度、道德判断的准确度均达到了较高水准,但道德行为与道德认知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落差,青年群体道德水平的自我评价仍然低于成老年人。 在公共生活领域: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热情高涨,道德意识清晰,但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性欠佳 关心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公益事业的参与水平,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伴随着山东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居民人均收入提高的幅度和山东人特有的热情豪爽的性格相适应,山东青年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96-2000年的调查表明,为希望工程、为灾区和困难同事损款损物,山东青年都有上乘的表现。1996年,接受调查的山东青年有70.6%的人为希望工程捐过款,2000年,这一比例上升为74.6%,比全国统计数据高出4.6%;为灾区和本单位困难同事捐款捐物的比例,分别达到88.4%和82.9%,与全国数据大致持平;为本地区公益事业捐助的山东青年为82.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9.5%。 在青年志愿者行动推进的过程中,山东各界的青年同样表现出很高的参与热情。不仅涌现出了济南交警、大观园储蓄所第一大批在全国叫得响的先进典型,而且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的规模和水平、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力度与效果,在全国也达到了较高水准。 与热心公益事业这种不俗的表现形成鲜明的对比,在日常生活中,山东青年正确的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之间却没有形成固定的逻辑联系。在公共生活领域,“不拘小节”的问题还相当突出。对遵守交通规则、爱护文物、爱护环境、遵守公共秩序、敬老爱幼、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17个常见的涉及社会公德的问题,山东青年的正确判断率虽然都达到了98%以上,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在日常生活中能自觉选择正确行为方式的比例却大幅度下降,与全国平均水平大致持平。比如,98.8%的调查对象认定随地乱扔果皮纸屑是不文明行为,但承认自己或身边朋友、其他青年有这种行为的比例却非常之高,而且,越是在缺少监督的场合,这种行为就越普遍。承认自己在办公室、公共汽车、马路上、商场、车站码头、影剧院乱扔废弃物的比例为34.3%-56.2%;承认自己身边的朋友有这种不良习惯的比例为60%以上;认为其他青年有这种不良习惯的高达76.3%-86%,而且5年间没有下降。 在调查中,98.7%的人肯定见死不救是不道德的,91.8%的人肯定见义勇为是文明行为,但是,面对发生在自己眼皮下面的偷窃行为,面对公共场所的打架斗殴和持刀杀人暴行,青年们的实际表现却很难令人乐观(见表1)。 表1.看见公共场所打架斗殴、歹徒杀人时,青年的行为选择比较(%)
1996年,接受调查的青年认为,当看见打架斗殴时,身边青年48.7%的人会“围观看热闹”,24.4%会“迅速躲避”,只有4.9%的人会“率先阻止”,15.8%的人会“与警察和他人一起阻止”;2000年,围观看热闹的上升为61.2%,率先阻止的下降为1%,与他人和警察一起阻止的下降为10.8%。虽然面对打架斗殴现象表示自己会率先阻止、与别人一起阻止、与警察一起阻止的比例山东青年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4.1%,但身边朋友和其他青年的行为选择与全国平均水平则没有表现出比较优势。鉴于在类似的调查中这种自我评价高于对他人评价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个无法验证的4.1%似乎不能说明多少问题。当看见歹徒杀人时,34.4%的人选择围观看热闹,27.9%的人选择“迅速逃避”,选择率先阻止的为"0",愿意与警察和他人一起阻止的为14%。如果说,对公共场所发生的暴力行为,由于是非曲直往往难以判断,会影响青年的行为选择的话,那么面对眼皮底下发生的偷窃行为17.5%的青年选择“装没看见”和“等小偷走后再告诉被偷者”则只能解释为一种怯懦和道德感的缺失。 调查中,28.9%的青年承认在无人罚款时,自己会随地吐痰;80%的人认为身边的青年会经常或偶尔在文物古迹和建筑物上乱涂乱画;37.5%的调查对象承认没有交警也无人看见时自己会在交通路口闯红灯;82.5%的人认为身边青年在公交车上不会主动给老弱病残让座,在人多拥挤时,45.9%的青年会不顾任何人拼命挤上车;发现自己的朋友有黄色录象带或出版物时,72.9%的青年会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无所谓”的态度,有6.1%的人还会“借过来看看”。对这种状况,青年本身也感到不满意。1996年,对青年社会公德整体状况感到“不满意”和“很不满意”比例为57.6%,2000年,这一比例上升为61.5%;而同期,对中老年社会公德状况感到不满意的分别为17.9%和15.9%。显然,对青年群体的社会公德水平低于中老年这一基本的事实,山东青年直言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