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团的社会职能 服务青年成长发展

——浦东新区共青团组织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实践

作 者:

作者简介:
毕震钧 上海浦东新区青少年事务署(邮编:200120)

原文出处:
青年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介绍了浦东新区共青团组织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工作模式及经验。浦东新区青少年事务署拓展团的社会职能,在社会工作中适应形势的变化,积极为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服务,这种探索值得提倡。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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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浦东新区开展共青团组织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工作试点的背景

      1993年7月7日,原浦东新区团工委从成立起就直接面对了社会转型期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多种经济成分复杂并存和老城区、新城区、农村地区、准城市化地区、开发园区纵横交错的全新的工作背景。这在客观上为共青团组织承担政府有关管理青少年事务的职能创造了空间,也对共青团传统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挑战;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原三区二县的城市化进程发展不平衡,兼有数十万外来流动人口的流入,青年群体结构和利益需求呈现多样化的状态,人员分布和流向日趋复杂,生产生活方式趋于多样化。共青团组织面临着一个如何更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和服务青年的新课题。

      浦东新区于1993年10月25日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区域性青少年事务管理的专门机构——浦东新区青少年事务署,以此为起点浦东新区共青团组织先后在区级、街镇和学校三个层面上进行了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创新实践,并在体制创新、项目发育和向农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实践点深化推进、纵向发展上取得了新突破,形成了区域共青团组织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品牌特色。浦东新区青少年事务署的创立被评为1993年度中国共青团十大新闻之一和1993年至1998年上海共青团工作十件大事之一,1995年和1998年两度被中宣部等5部委评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浦东新区青少年事务的具体做法和实践经验,先后在联合国青年股青年小组会议、跨世纪的青少年保护国际研讨会等一系列国际、国内会议上作了交流。

      所谓青少年事务是指围绕青少年社会教育、劳动就业、生活娱乐、婚恋家政、社会交往等青少年成长成才、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和青少年群体生存与发展的状况,政府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对青少年这一特殊社会年龄群体行使教育、监督、管理、保护、发展等职能过程中所涉及的综合性服务事项。

      二、浦东新区共青团组织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组织模式

      经过八年的实践探索,浦东新区共青团组织以浦东新区青少年事务署为主体,实施区级青少年事务的扁平式管理;以农村和城区街镇青少年事务管理机构为依托,实施社区青少年事务的分级管理;在学校以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为载体,实施学生事务自主管理;从而形成了区级——街镇社区——学校“两级管理、三级网络”的区域共青团组织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雏形,逐步构建起融保护性服务、管理性服务和发展性服务为一体的实践创新体系。

      浦东新区青少年事务署,是一个全民性质的事业单位,享有独立的事业法人代表资质,在经济上,工作经费自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费随事转,可接受社会资助、领办政府工作项目,贴补工作经费的不足。浦东新区青少年事务署署长由团区委分管书记兼任,副署长主持日常工作并兼任区青保办副主任,配备人员编制5名(经费上实行自收自支),另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志愿型专家学者、专业化青少年工作者和社会义工参与有关工作。浦东新区共青团组织受浦东新区管委会委托,授权浦东新区青少年事务署行使青少年教育与维权保护职能;负责除学校教育以外的社会教育和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困助学、罪错青少年的教育挽救、矫治帮教工作;青少年外事组团出访、接待等国际交流、交往管理服务;青少年问题研究和青少年政策制定的建议工作;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和择业指导;青年婚恋婚庆生活服务;青少年社团管理;外来流动青年教育管理服务等部分政府和社会职能。同时,浦东新区青少年事务署担负着从业务上指导全区各级青少年事务工作机构的职责。

      自2000年6月开始,浦东新区青少年事务署为完善区级——街镇两级架构,分别在农村和城区街道开展了社区青少年事务的布点试验。在农村,川沙镇于2000年7月28日建立了浦东新区首家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机构——川沙镇青少年事务部,对应一级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2000年11月8日,在三林镇社区管理中心,设立了协助政府管理镇域范围内青少年事务的一门式服务窗口——三林镇青少年事务站;2001年8月2日,金桥镇组建了全市首家大学生社区青少年事务服务性自治组织——金桥地区大学生社区事务服务团。以川沙镇社区青少年事务在农村的实践为例:川沙镇青少年事务部探索以“一套班子、两组机构、三级网络”为基本框架的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格局。一套班子即团委与青少年事务管理执行机构——青少年事务部合署办公,由团委副书记兼任青少年事务部部长,遵循精简、高效、便于工作的原则,实践“小机关、大依托、大服务”的机构设置模式。两组机构即由镇党委、镇域内各单位、政府各职能部门、镇团委等组织负责人组成的川沙镇青少年事务工作委员会(决策机构)和由团委副书记、部分社区青年干事(团支部书记)组成的川沙镇青少年事务部(协调和执行机构)。青少年事务工作委员会由镇党委副书记任主任,青少年事务部受镇青少年事务工作委员会直接领导,镇青少年事务工作委员会适时召开青少年事务联席会,对镇区青少年事务进行宏观指导。三级网络即青少年事务工作委员会——青少年事务部——青少年事务办公室三级管理网络。横向方面青少年事务工作委员会囊括了镇域内各单位、政府职能部门和群众组织;在社区管理中心、村委、居委中设立青少年事务办公室,作为青少年事务部的下设机构,负责区域内青少年事务的具体实施;青少年事务办公室覆盖到每一个村(居)委、社区管理中心,形成纵横交错网络型的镇级青少年事务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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