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建设要以人为本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经伦(1962-),男,陕西户县人,咸阳师范学院政法系讲师。(陕西 咸阳 712000)

原文出处: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从人类社会道德文化发展趋势、道德的特殊本质及道德建设的得失等方面论证了公民道德建设要以人为本,阐释了以人为本的合理性。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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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指导思想部分,提出“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道德建设理念。以人为本在这里既不同于西方古典人道主义,也有别于西方近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以人为本与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培养“四有”公民相联系,蕴含着十分丰富,生动的现实内容。所谓以人为本是指公民道德建设要在肯定人,尊重人、亲和人的前提下,以人为出发点、归宿点,围绕人进行。然而,《纲要》在表述上微言大义,全面展开以人为本这一理念是理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 道德文化的发展史在一定意义上是以人为本的历史

      原始社会,人是平等的。由于原始社会人处于蒙昧状态,人与人的平等关系还是一种不自觉的、自然的关系,那时的平等不是自由建立起来的,是由种的生存活动盲目建立起来的,没有肯定人的明确含义。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期,奴隶社会把战俘变成会说话的工具,标志着不是从种的延续而是从类的发展意识到了人的生命价值,这是人类首次对自身最野蛮、最朴素的肯定,但这次肯定是以广大奴隶在社会生活(相对于原先群的生活)中,平等地位、共同人格的丧失为代价的。封建社会虽然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毕竟人获得了独立的地位和尊严。《尚书·泰誓》上说“惟人万物之灵”,灵在哪里呢?荀子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他们把人看作世界的最高存在。《商君书》中说“民不可与虑始,而只可与乐成”。“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论语·子张》)这是说:君子先取得老百姓的信任,然后再去使他们;否则,老百姓就会以为是虐待他们。表现出统治者对老百姓一定程度的认同与亲和。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以民为本的这一重要思想影响了后来的整个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先进的思想家针对封建社会对个人的压抑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后发表的《人权宣言》第一条指出:“在权力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后来,资产阶级的伦理思想家们从各方面论证和表达了这条规范,肯定了人的尊严、人的价值以及个人对幸福的追求。

      必须承认,人类道德文化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人的依赖性社会中,等级关系奴役着道德关系,“三纲五常”、“男尊女卑”存在了几千年。在物的依赖性社会中“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首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什么任何别的联系了。他把宗教的虔诚,骑士的热忱、小市民的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激发,淹投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总而言之,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1]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的必然,资本主义反人类、反人性的道德终将被历史前进的洪流所荡涤。社会主义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在本质上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新中国成立后,尊重人、关心人,特别是保护妇女儿童,帮助鳏寡孤独残疾人,不但是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而且被渗透在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各项政策、制度之中。然而,正象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那样,社会主义“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1]因此,目前在有些领域和方面社会道德不尽如人意是有历史根源的。但这不能动摇我们在公民道德建设中,遵循道德文化发展规律的科学态度,我们要批判地继承千百年来的道德文化观念,弘扬以人为本的道德精神,搞好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

      二 道德是调节人的行为的特殊规范,是人把握世界、实现自我的特殊方式

      世界上只有人的道德,其它现象和物类没有道德,人是道德的唯一主体。人在社会生活中不只意识到了真与假,美与丑,而且意识到了是与“应当”,“应当”作为人生活的秩序、节奏、要求,是一种客观的力量,这种力量又反过来要求人们在现有与应有,事实与价值之间作出选择以维持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和节奏,其选择标准就是道德规范。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不被制定和颁布,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逐渐积累形成的要求、秩序和理想,它表现在人们的言行笑貌之上,深藏于品格、习性、意向之中。道德规范不使用强制性手段为自己开辟道路,它主要依靠传统习惯、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系。政治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对道德规范的实施能起到一定作用,但不是根本方法,道德规范作为一种内化的规范,只有在人们诚心诚意地接受,并转化为人的情感、意志和信念时,才能得到实施。内化的规范也称为良心,良心是人们思想,言行的标准、尺度和检察官。良心作为内心评价的主体,审查过滤自己的动机、欲望、需要、意图,使之符合社会的价值要求并指向社会的价值目标。道德规范在他律与自律的统一中实现,其中人的自觉履行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道德作为人们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具有自己的特殊内容,具体表现为:第一,道德不是被动地反映世界,而是从人的需要出发,从特定的价值出发来改造世界;第二,道德的目的不是再现世界,而是为了表征人的对世界的价值评价:第三,道德把握世界不是让人盲目听从外界权威、屈从于现实中的邪恶势力,而是增强人的主体意识和选择能力。

      道德作为调节人的行为的特殊规范,把握世界、自我实现的特殊方式,是道德的主体性本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以人为本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理念。将这三者放在一起,加以对照稍作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以人为本是由道德的主体性本质和最终目标决定的。

      三 道德的功能在于约束人、引导人、塑造人

      人作为社会性动物有两种基本属性,即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告子曰:“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饥思食,寒思衣,疲思休等皆归人的自然本能。随着社会进步人的自然属性可以不断社会化,譬如,原始性欲转化为人类爱情。但是“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了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和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2]人作为社会存在,其社会属性是由个体的身份、地位、生活阅历、文化素养、兴趣爱好决定的,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性决定了人的需要、欲望、动机、意向等。个体在满足自身需要,实现自己愿望时必须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否则,正常的社会秩序将遭到破坏,谁的需要、愿望都无法实现。告子又说:“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孟子·告子上》)这是说人性是可以引导和转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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