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是人在交换与交往活动中,对于自己的责任、义务或承诺的恪守与履行 狭义的信用只限于货币交换领域的支付方式与借贷关系,表明在一个时段内分别兑现的收与支、买与卖、借与还的交易方式的可靠性;广义的信用不限于商业活动,它包括人与人交往关系的各个方面,是社会的伦理规范的重要内容。这里所说的信用是在广义上使用的。信用要求人在家庭生活、职业行为和社会交往中,不能放弃属于自己的身份应尽的义务,不能推卸属于自己的角色应负的责任,不能违背契约关系中属于自己应该履行的承诺。信用要求人在向交往对象传播信息的行为中,不能有意隐瞒有义务披露的信息,不能提供虚假信息,更不能借用虚假信息进行欺诈。信用要求人具有自觉的、牢固的契约意识,对于承诺有着一种严肃的态度,不可能履行的承诺就不作出承诺,只要是作出承诺就是经过慎重考虑与认真论证的,就要严格履行;做到言而有信,诺而有果,不拿承诺当儿戏,更不利用虚伪承诺谋取利益。信用并不仅仅是对个人的道德准则,也是对组织、机构、团体的道德准则,因为后者同样也是行为主体、法人主体。 信用是在人的交换、交往关系中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信用也包括人的自我信用,即对自我要求的遵循,但更多的是指对他人、对关系对方的信用,是遵守对交往对象作出的约定;信用是在交往关系中表现出来的,是一种交往伦理。在交往活动中,人的许多行为准则是受契约性关系制约的,契约包括法定契约与习俗契约、公证契约与隐含契约、既成契约与增生契约等,各种契约都是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约束的统一;信用是对契约的全面接受与执行,而不是有选择地、机会主义式地接受与执行,是一种契约伦理。在契约义务中,信用是对未来行为的约定,是指契约生效之后除了不可抗拒的因素或非己方的过错,就要以自己的行为的确定性来抵消与防御未来的不确定性,而不论将来的不确定性是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信用是用于对未来不确定状态的确定性承诺,是一种未来伦理,守信用只是对过去承诺的兑现,不过信用则是对已有契约的毁弃。信用伦理广泛地存在于人的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领域,只要人与他人发生着交换与交往关系,形成了特定的人际关系,就有信用约束的需要,也就有失信、无信、毁信的可能。信用包括经济生活的信用,在经济领域中交换行为最为频繁、直接和典型;也包括政治生活的信用,在政治领域中每个角色的行为也是由法律、制度、规则所限定的;还包括日常生活的信用,在家庭关系和社会交往关系中,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考察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可以从多个角度展开,信用文明是其中之一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人需要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相互交换,这就产生了相互信任的要求,产生了信用的需要。人在建立自己的道德文明的同时建立了信用道德,以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人的社会化愈益普遍,社会交往愈益复杂,信用文明也就愈益进步。 在自然经济社会中,缺少交换关系,交往是在狭小的范围内进行的,信用是血缘关系内的信用,是部落、村落内的信用,只是在长期不变的交往人群中生效。随着商业的发展、交换的扩大,信用关系开始在陌生的交易伙伴中建立起来,走出了狭小的地域范围,信用内容从亲情伦理转变为金钱伦理,发展出了现代意义上的信用。在封建伦理中,也讲“诚”与“信”,但更多的是在政治关系中使用的,是要求臣民对君主的忠诚与顺从,这种信用的稳固是以紧密的人身依附关系和强大的人身制裁权力为基础的。在资本伦理中,商品与货币交换已成为人的活动的主要内容,经济信用成为人的信用的首要标志,人们更重视的是经济交往中的信用,而且形成了日趋完善的维护交换信用的法规制度。古代社会的信用伦理,很多是不对等的、非自愿的,如“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再如对婚姻忠贞的单方面约束,只有弱势者对强势者的信用义务,而不是双方的共同义务。现代信用伦理是现代契约观念的派生物,它要求在契约平等关系和自由契约保证的前提下的信用约束,即信用是互利互惠的信用,是自愿承担的信用。 信用文明是与制度文明的发展密切相关的,近代以来,信用的成熟程度或破坏状况是与市场经济的发育状况与完善程度密切相关的。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由于信用的成本高于无信用的成本,无信用的收益大于信用的收益,就会产生信用危机,出现大量的违约、无信、欺诈现象,造成“无信用驱逐有信用”的结果。随着市场制度的完善与成熟,交易行为的逐步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信用就会成为进入市场的“执照”,成为交易中的重要的无形资产。讲信用不仅仅是伦理的要求,也是利益的要求,市场伦理与市场规律合为一体。人类需要信用文明,人类也在建设信用文明。从无信用到有信用,从信用的道德诉求到信用的制度保障,从信用的失范到信用的重建,从传统的信用到现代的信用,建构出更加合乎理性与人性的信用理念及其规范。 三、信用在人类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信用对于扩展人类文明有着重要的作用 信用保证了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社会生活是由无数种交往行为构成的,交往赖以进行的基础是交往各方的相互作用。信任是对信用的回报,信任产生于信用。如果没有起码的信任,人与人之间就无法正常地交往,例如战争状态就是没有信任的非正常交往方式。社会只要存在着分工与协作的关系,只要存在着交换与交易的行为,就需要依靠必要的信用换取相应的信任,以保证社会交往的连续性。信用可以为交往的各方提供某些确定性和某种安全感,使交往活动达到交往各方预期的结果,从而使交往各方能够尽力促成每一交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