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儒家而言,道德观念乃是个人或社会在面对人类生存的矛盾、焦虑或困惑之际试图加以解决而重新建立精神支柱时所产生出来的。无疑,人类的生存困惑总因时代的不同而不同,其情状、际遇、内涵和特点也不可能如镜照式的一致。不过,道德生活的忧困始终是外在境况与人类自性之间相互照面后而呈现出来的。倘若道德的努力乃在人类本性上确立理想的根基,植立正直诚信的人格,从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的话,那么,至少这种努力的方向可以超越某种时空的限制。 传统文化中,许多历久弥新的优秀文化遗产,正是依此而建立起来的。本文试图讨论儒家的诚信之德及其现代意义。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所谓“诚信”之谓其实是一物二体的意思,两者具有基本相同的意义。“诚”从字源上看,由“言”和“成”两部分组成,其意义指的是“实现所讲的话”;而“信”即是“内不欺隐,外不欺物”之意,《广雅·释话》说得更明白:“信,诚也”。由此可见,虽然本文有“诚信”之说,但实际上诚即是信,信即是诚,原无需作过多的分说。不过,儒家讲诚信之德并不仅仅从字源上分析,甚至也不仅仅把它只看做一个具体的道德德目,在儒家,诚信还具有价值本体的意义,价值根源的意义。 一、诚信之本体:合天人之道 一种道德体系必然要对价值根源有所安立,如是,道德主体的行为才能有最后的安顿。显然,文化传统的不同,将直接影响到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方式。当代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说得很清楚:“可是如果我们要有道德,要有一个社会和一个遵守法律的世界,那就必须认真对付某些价值,这些价值必须赋予先天的存在。”[1](P12)“先天的存在”即是价值的超越的源头和根据,也即是本体。然而,这种超越的价值本体究竟要立于何处?东西方显然有不同的回答路数。就西方而言,萨特虽然自称为是一个坚定的人道主义者,然而在对伦理学的这一基本问题上,他却难以持守到底,而不得不求助“神道”。在萨特看来,上帝不存在是极端尴尬的事情,因为随着上帝的消失,一切支持价值的合理性和可能性的根据也将一同消失。他说:“如果上帝不存在,也就没有人提供价值或者命令,使我们的行为成为合法化。这样一来,我不论在过去或者未来,都不是处在一个有价值照耀的光明世界里,都找不到任何为自己辩解或者推卸责任的办法。”[1](P12-13)应当说,萨特的回答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西方人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但是,按照儒家的思维方式,道德价值的本体却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于人本身的。儒家首先从宇宙万化周流不息、生生不已中见出天道的至善的本体,并由此而转出道德的格局,确立伦理的本体。这是儒家道德哲学的特色。显然,这一特色并非纯粹从自然、客观的立场去了解和认识文化运行的规律和理则。依儒家,天人之间有一直接贯通的关系,说天道而不落实于人道,或说人道而不上升于天道是不可想象的,换句话说,儒家并不是从外在经验世界的推演中或者 纯藉由理智的建构来建立道德价值的本体,而是把至善的价值源头根植于人的本性之中,通过人的修养和躬行实践体证到终极的形上境界,使人性与天道之间融契合一,毫无间隔。无疑,在儒家思想中,心性概念代表了这种关系,但同样地,诚信概念更直接明当地表达了这一思想。 常常人们讲诚信之德或就作为一具体德目而言,或出于现实和情感而言,这一点不能说不对,但却不足于呈现儒家诚信之德的全幅内涵。儒家首先把诚了解为宇宙的本体: “诚者,天之道也。”(《中庸》第二十章) “诚者,物之终始。”(《中庸》第二十五章) “天之所以长久不已不道,及所谓诚。”(张载《正蒙·诚明》) “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朱熹《中庸章句》第二十章) 诚为天之道及就客观而自然地说,天道长久不息的真实涵义即是生生不息。程明道说:“至诚者,天之道也。天之化育万物,生生不穷,各正性命,及无妄也。”(《程氏易传》卷二《无妄》)这一解释正指向朱子的说法,而从“物之始终”说诚,即诚具有“根源”的哲学意义,按《中庸》的说法,万物的根源只有一个,这就是诚。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中庸》又谓:“不诚无物”。(第二十五章) 但是,按照儒家的说法,诚不仅是宇宙的本体,还是人的本性,所以诚是天之道,也是人之道。从道德的角度上说,人之道是要靠人去实践、完成的,但这种实践和完成却不是外在地有一个道德的理想和目标,而是说这种道德理想和目标就在人自己内部,因而诚具有一种至亲性和当下性,由外在指点而明人的自己的性这叫做“明”,而依人的本性而行,向外(即向人、社会与自然)扩展出去,这叫做“诚”,故而诚作为道德本体,其展露自身的过程即是诚明并进的过程,也是合内外、一性道的过程。朱子说:“诚者,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天道之本然也。思诚者,欲见此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人事之当然也。”(《孟子集注》卷四)“本然”与“当然”都在一诚,也都在人的自性上,由此可见,诚作为宇宙本体,它的根本性格却是道德的性格,这一点也可以从诚的内涵中见出。诚是真实无妄,“真实”乃是诚的存在义,“无妄”即是诚的价值义,存在与价值不离,肯定存在即是彰显价值,这正是儒家讲诚的胜义之所在。 作为道德价值的诚不仅体现在“至诚无息”、“至诚如神”上,而且表现在成已、成物的贯通上,从真实无妄说诚的意义,即诚所表现的是一种真纯不杂、无间断的品格,这种品格的显豁绝不仅仅是自我的完成,它必然以遂万物之生为已位,而表明为天、地、人一体而化的过程。《中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