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伦理道德

作 者:

作者简介:
季羡林(1911-),男,山东临清人,北京大学教授。(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文史哲

内容提要:

道德问题集中体现在如何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个人身、口、意的关系之中。正确处理这三种关系就是最高的道德。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制约这些关系的伦理道德不可能一成不变。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各个国家情况不一,道德标准也不可能统一。因此,我们必须提出,对过去的道德标准一定要批判继承,万古长青的道德教条是不存在的。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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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道德”是我们口头上以及书本上常用的词儿。若问其涵义,恐怕没有人不明白的。但是,倘若再仔细追问下去,恐怕就没有几个人能够说清楚了。如果嫌四个字太啰嗦,也可以缩为一个“德”字,大家一看也会明白。

      我不揣翦陋,想对“德”字进一新解。

      但是,我既不是伦理学家,对哲学家们那些冗长别扭的分析阐释又不感兴趣。我只能用自己惯常用的野狐谈禅的方法来谈这个问题。既称野狐,必有其不足之处;但同时也必有其优越之处,他没有教条,不见框框,宛如天马行空,驰骋自如,兴之所至,灵气自生,谈言微中,搔着痒处,恐亦难免。坊间伦理学书籍为数必多,我一不购买,二不借阅,唯恐读了以后,“污染”了自己观点。

      近若干年以来,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人生一世,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也就是天人关系;第二,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社会关系;第三,个人身、口、意中正确与错误的关系,也就是修身问题。这三个关系紧密联系,互为因果,缺一不可。这些说法也许有人认为太空洞,太玄妙。我看有必要分别加以具体的说明。

      首先谈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在人类成为人类之前,他们是大自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等到成为人类之后,就同自然闹起独立性来,把自己放在自然的对立面上。尤有甚者,特别是在西方,自从产业革命以后,通过所谓发明创造,从大自然中得到了一些甜头,于是遂诛求无厌,最终提出了“征服自然”的口号。他们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人类的衣、食、往、行的所有的资料都必须取给于大自然。大自然不会说话,“天何言哉!”但是却能报复。恩格斯说过:“我们不能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在100多年以前,大自然的报复还不十分明显,恩格斯竟能说出这样准确无误又含意深远的话,真不愧是马克思主义伟大的奠基人之一!到了今天,大自然的报复已经十分明显,十分怵目惊心,举凡臭氧层出洞,温室效应,全球变暖,淡水短缺,生态失衡,物种灭绝,人口爆炸,资源匮乏,新疾病产生,旧环境污染,如此等等,不胜枚举。其中哪一项如果得不到控制都能影响人类的生存前途。到了这样危机关头,世界上一些有识之士才憬然醒悟,开了一些会,采取了一些措施。世界上一些国家的领导人也知道要注意环保问题了。这都是好事,但是,根据我个人的看法,还都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努力发出狮子吼,对全世界发聋振聩。

      其次,我想谈一谈人与人的关系。自从人成为人以后,就逐渐形成了一些群体,也就是我们现在称之为社会的组织,这些群体形形色色,组织形式不同,组织原则也不同。但共为群体则一也。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利益一致,有时候也难免产生矛盾。举一个极其简单的例子,比如讲民主,讲自由,都不能说是坏东西,但又都必须加以限制。就拿大城市交通来说吧,绝对的自由是行不通的,必须有红绿灯,这就是限制。如果没有这个限制。大城市一天也存在不下去。这里撞车,那里撞人,弄得人人自危,不敢出门,社会活动会完全停止,这还能算是一个社会吗?这只是一个小例子,类似的大小例子还能举出一大堆来。因此,我们必须强调要处理好社会关系。

      最后,我要谈一谈个人修身问题。一个人,对大自然来讲,是它的对立面;对社会来讲,是它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它的细胞。因此,在宇宙间,在社会上,一个人所处的地位是十分关键的。一个人在思想、语言和行动方面的正确或错误是有重要意义的。一个人进行修身的重要性也就昭然可见了。

      写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你不是谈伦理道德问题吗,怎么跑野马跑到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上去了?我敬谨答曰:我谈正确处理三个关系,正是谈伦理道德问题。因为,三个关系处理好,人类才能顺利发展,社会才能阔步前进,个人生活才能快乐幸福,这是最高的道德,其余那些无数的烦琐的道德教条都是从属于这个最高道德标准的,这个道理,即使是粗粗一想,也是不难明白的。如果这三个关系处理不好,就要根据“不好”的程度而定为道德上有缺乏,不道德或“缺德”。严重的“不好”,就是犯罪。这个道理也是容易理解的。

      全世界都承认,中国是伦理道德的理论和实践最发达的国家。中国伦理道德的基础是先秦时期的儒家奠定的,在其后发展的过程中,又搀杂进来了一些道家思想和佛家思想,终于形成了现在这样一个伦理体系,仍在支配着我们的社会行动。这个体系貌似清楚,实则是一个颇为模糊的体系。三教信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决不是泾渭分明的。但仍以儒家为主,则是可以肯定的。

      儒家的伦理体系在先秦初打基础时可以孔子和孟子为代表。孔子的学说的中心,也可以说是伦理思想的中心是一个“仁”字。这个说法已为学术界比较普遍地接受。孟子学说的中心,也可以说伦理思想的中心是“仁”“义”二字。对此学术界没有异词。先秦其他儒家的学说,我们不一一论列了。至于先秦以后两千多年儒家学者伦理道德的思想,我在这里也不一一论列了。一言以蔽之,他们基本上沿用孔孟的学说,间或有所增益或有新的解释,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不足为怪。不这样,反而会是不可思议的。

      多少年来,我个人就有个想法。我觉得,儒家伦理道德学说的重点不在理论而在实践。先秦儒家已经安排好了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大家所熟悉的。这样的安排极有层次,煞费苦心,然而一点理论的色彩都没有。也许有人会说,人家在这里本来就不想讲理论而只想讲实践的。我们即使承认这一句话是对的。但是,什么是“仁”,什么是“仁”“义”?这在理论上总应该有点交代吧,然而,提到“仁”“义”的地方虽多,也只能说是模糊语言,谈者或听者并不能得到一点清晰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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