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经济学家对道德问题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偏好和执着,从亚当·斯密到阿玛蒂亚·森近300年 间,经济学家从来没有停止过对道德的研究。这种研究主要以4种形式展开(不考虑可能出现 的交叉):第一,纯道德研究,即在道德范畴原有的框架下进行研究,基本不涉及经济范畴 和经济学的方法,如亚当·斯密对道德情操的研究(1759)(注: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第二,纯经济研究,即在经济 学的框架内,把有关的道德问题转化为经济范畴,并用经济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如阿玛蒂亚 ·森关于社会福利函数的研究(1987)(注:Amartya Sen:On Ethics & Economics,Blackwell Publishers Ltd,1987,p.6—89. );第三,相关研究,即在原有的道德范畴和经济范畴 下研究两者的关系,如科斯洛夫斯基有关伦理经济学的研究(1988)(注:彼得·科斯洛夫斯基:《伦理经济学原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第四,渗透研究,即 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有关的道德范畴进行研究,如贝克尔用经济模型对利他主义的 分析(1976)(注:加里·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国内经济学界近五、六年来已经形成一种道德研究氛围,涌现出一批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 。如厉以宁、茅于轼、刘伟与梁钧平、陈泽环、刘光明等人的专著。(注: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版。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 景》,暨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刘伟、梁钧平:《冲突与和谐的结合——经济与伦理》, 北京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陈泽环:《功利·奉献·生态·文化——经济伦理引论》,上海 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刘光明:《经济活动伦理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5 月。 )许多知名学者,如张 曙光、盛洪、樊纲、汪丁丁等,都撰写过有关道德的文章。(注:张曙光:《经济学家如何讲道德》,《读书》1999年第1期,第75—84页。盛洪:《道德 、功利及其他》,《读书》1998年第7期,第118—125页。樊纲:《“不道德”的经济学》 ,《读书》1998年第6期,第50—55页。汪丁丁:《谈谈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问题》,《在 哲学与经济学之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4—162页。 )不过,国内的研究基本属于上 述第三种形式,即相关研究。资料检索显示,第四种形式即渗透研究几乎还是空白。盛洪在 一篇文章中试图通过比喻把经济学的最大化原理用于道德范畴的分析,但没有建立相应的模 型。而且在研究方向上,似乎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叶航,1999)。(注:叶航:《盛洪与他的道德功利说》,《经济学消息报》1999年3月12日,第4版。 )华中师大刘鹤玲(1999)对 利他主义作过比较深入的分析,但这种分析主要是从博弈论,而非经济学角度切入的。(注:刘鹤玲:《互惠利他主义的博弈论模型及其形而上学预设》,《自然辩证法通讯》1999 年 第6期,第6—13页。 )台 湾淡江大学教授盛庆王来提出的统合效用理论,(注:盛庆、王来:《功利主义新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在该领域的研究中处于领先地位。他用英 文撰写的著作1991年由荷兰克罗安学术出版社出版,1996年又出了汉译本,但在国内经济学 界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就国外来说,如果不把边沁(1781)、(注: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伦敦,1781年版。 )穆勒(1863)(注:约翰·穆勒:《功利主义》,伦敦,1863年版。 )等人早期对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研究 算在内,则当代有关第四种形式的道德研究,主要集中于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利他主义(利 他主义是道德行为最显著的特征),其中最著名的是贝克尔提出的利他主义经济模型(1976) ,(注:加里·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3—350 页 。)但是受到Nakayama(1981)、(注:Nakayama:Nassh Equilibria and Pareto Optimal Income Redistribution,Economet r ica,1981,(12),p.57—63. )Arrow(1982)、(注:Arrow:Risk Perception in Psychologe and Economics,Economic Inquiry,1982,(20 ),p.67—88. )Bergstrom(1986)(注:Bergstrom:On the Private Provision of Public Goods,Journal of Public Econom ics,1986,(29),p.25—49. )等人的批评 。 他们的分析表明,当利他主义者的收入函数决定于其他所有人的收入时,有可能产生帕累托 无效率。Arrow还证明了即使在两人模型中,收入再分配的帕累托效率也仅是一种特例。当 然,以上批评仅来自经济学界,伦理学界对这一模型则持更为激烈的否定态度。贝克尔的 分析之所以容易引起异议,关键在于模型本身有一个致命弱点,即把利他主义的动机解释成 收入(包括利他主义受惠者的收入)的最大化。这个弱点在贝克尔对人类其他行为动机的分析 中也普遍存在,例如,把家庭看作一个生产单位,把婚姻看作一种投资,把子女看作耐用消 费品等等。(贝克尔,1991)(注:加里·贝克尔:《家庭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83—2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