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之背谬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茂堂,(1964-),男,湖北荆州人,湖北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 伦理学研究。 湖北大学 人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原文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本文针对“经济伦理学就是要对经济行为进行道德分析,对道德行为进行经济分析”的流 行观点从诸多层面揭示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之间的二律背反性,并且从人性结构的永恒矛盾 说明了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产生背谬的人性论根源。文章指出,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是属于 完全不同的两个层面的行为,经济伦理学的研究至多只能是对经济行为的反道德性和道德行 为的非经济性的研究。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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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在经济伦理学界有人从“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这一经典命题出 发,指出市场经济就是一种道德经济,经济行为就是道德行为,经济行为具有其制度上的道 德合理性,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之间具有深刻的相关性,并进一步指出,这种相关性表现为 道德行为具有经济功能(如“道德也是生产力”、“道德总是包含经济利益于其中”、“道 德是经济运行之无形资产”等观点),也表现为经济行为具有道德功能(如“市场必然蕴含着 特定的伦理原则”、“名牌产品既是物质实体也是伦理实体”、“道德现象的产生可还原到 经济原点上”、“利益范畴具有伦理价值意义”等观点)。因此极力主张经济伦理学就是要 对经济行为进行道德分析,对道德行为进行经济分析,并寄希望于通过道德行为的经济分析 来推动企业发展,也寄希望于通过经济行为的道德分析来强化伦理学的应用研究。这是可能 的吗?回答这样的问题,首先需要我们认真考察经济行为和道德行为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

      其实,经济行为本身并不包涵道德伦理的意蕴。经济行为过程中也许会提出“公正”、“ 平等”、“诚信”等道德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经济行为自身具有道德性,恰好相反,正是因 为经济行为本身不可能产生“公正”、“平等”、“诚信”的道德原则,人们才呼唤“公正 ”、“平等”、“诚信”之类的道德原则出来对经济活动进行范导。正是看到经济行为因缺 乏真正的人的道德而必然带来种种恶果,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才从哲学和道德上对资本 主义商品经济带来的人的异化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和严肃批判,并揭示出经济行为与伦理行 为 、效益意识与道德意识之间的对抗与冲突。马克思指出:“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 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 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1](P708)马克思还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 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2](P829)

      显然,经济活动是道德养成的障碍,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之间具有二律背反性。经典作家 把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的二律背反解释为:一方面,极度追求利润必然“违反人类良心的一 切准则和原则”[3](P222),另一方面,“道义上的愤怒,无论多么入情入理,经济科学总 不能把它看做证据”。

      万俊人先生在《论市场经济的道德维度》一文中,一方面把道德作为经济的价值要素和评 价标准,另一方面又把经济生活作为人类道德的利益基础,似乎并不认为经济行为与道德行 为之间具有二律背反性。其实,只要我们对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给出合理的界定,我们就 会发 现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二者总是处于某种对抗状态。所谓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的一体化,永 远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

      在我们的理解中,经济行为是相关于利害考虑的;物质利益追求的最大化是推动经济行为 的内在动力。经济行为的目的就在于利用“看不见的手”驱使个人发财致富,使其生产物的 价 值达到最大程度。对于经济行为来说,“货币不仅是致富欲望的一个对象,而且是致富欲望 的唯一对象。这种欲望实质上就是万恶的求金欲”。在这里,“货币本身就是共同体,它不 能容忍任何其他共同体凌驾于它之上”[5](P171-172)。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动机和目的, 是资本尽可能多地自行增殖,也就是尽可能多地生产剩余价值,因而也就是资本家尽可能多 地剥削劳动力。马克思生动地指出:“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 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2](P829)。资本家“为了50%的利润,它就铤 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 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 就是证明”[1](P829)。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也指出:“商人为了自己的利 益必须同廉价卖给他货物的人们保持良好的关系。因此,一个民族要是惹起它的供应者和顾 客的敌视,那它就实在太愚蠢了。它表现得愈友好,就对它愈有利。商业的人道就在于此, 而这种为了达到不道德的目的而滥用道德的伪善手段就是贸易自由论所引以自豪的东西。” [6](P601-602)其实,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 不仅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必然现象,而且是一切经济行为的必然归宿。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经济组织,利益原则是经济行为的首要准则,利益驱动是经济行为最原始的动因和最直接的 动力。可见,在经济行为中,真正的道德无从建构,非善的行为无法避免。因为道德行为恰 好不是以利害考虑而是以或多或少的利益牺牲和无偿奉献为基础的。经济行为没有道德基础 。恰恰相反,由于道德,经济学家最基本的逻辑被打破了。

      伴随经济行为的最大利益化,产生的必定是人格的资本化和资本的人格化,必定是追求个 人利益并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人即“经济人”。这种经济人其实就是具有资本 属性的市场人,因此经济人本身已内含着丰富的非伦理性因素。经济人所盘算的只是他自己 的利益。人不能只是一个经济人。马克思断言,资本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因为资本家 不仅把工人当成是机器而不是人,而且也把自己仅仅变成了追求利润的工具。可见,在经济 行为中,人处于异化状态中,“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绝不具有道德的理想价值。经 济学家是绝不会把道德人格作为自己的理想人性的。与此相反,道德世界拥有对人的终极关 怀,这里才有人的尊严、人格的挺立。经济人总是试图用功利主义解释道德,然而道德本身 恰好是不考虑功利的。道德一旦被称之为道德,就已经与功利主义分道扬镳了。道德是超功 利的,而只有摆脱功利主义的算计,人才真正成为“道德人”。道德人不会像经济学家假定 的经济人那样行事。利益是经济行为的主体——经济人的追求目标,经济人强调的是人的 生理上的需要的直接满足。尽管这是非常重要的,但它终究体现不出人对道德境界的崇高理 想和不懈追求。而这种追求恰好源于对自身自然生命的超越与突破。在一般的经济关系中, 一个人的付出就是另一个人的所得。在道德关系中,当一个人付出了什么之后,并不觉得自 己损失了什么,相反却觉得自己获得了什么,因为他感受到了超越功利之上的东西,感受到 了生命的超越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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