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西方伦理思想中,从柏拉图到康德注重的是道德律令的普遍制约性,而对具体道德境遇 的分析有所忽视。现代伦理学(尤其是境遇伦理学)开始将一般的道德律令与特定的境遇(处 境)结合起来。但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这一问题已构成了一个重要题材,主要体现在经权 问题的阐述上。 根据《国语词典》,“经”的第一要义为“常道,指道义法制言,如‘凡为天下国家有 九经’”。“权”的解释有:称之锤;衡量之意;变通之义;暂且。《四书味根录》中对《 论语·子罕》中“未可与权”的《解》中讲,“权是那道理行不得处不得已而有所变通 。”汉代韩婴是这样界定它们的:“常之谓经,变之谓权”(注:《韩诗外传》卷2第3章,转引自《论先秦儒学经权互悖的思维方式》,《哲学研究》198 8年第8期。)唐代柳宗元说“经也者,常也 ;权也者,达经也。”(注:《断刑论》,卷2第3章,转引自《论先秦儒学经权互悖的思维方式》,《哲学研究》198 8年第8期。)张岱年先生讲经就是原则性,权就是灵活性。傅伟勋先生认为“经 是永恒不变的道德原理,权是适宜地解释经在不同的道德情况下所彰显着的具体义蕴,而作 为正当合宜的道德判断与实质的道德抉择。”“有关道德的抉择与道德的两难问题,这也就 是儒家伦理中的所谓经权问题。”(注:傅伟勋《从西方哲学到禅佛教》,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31页。) 我认为,经权问题与西方伦理学说中的“道德两难”或“道德冲突”问题不完全相同,经 权问题所涉及的范围更宽泛,道德原则在各种具体情景中的变通可称为经权问题。“所谓的 道德两难,是指道德重量几乎相等的两种义务摆在眼前,但因当事人不能在同一时间践行这 种义务,迫不得已抉择其一” (注:傅伟勋《从西方哲学到禅佛教》,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31、221页。) “真正严重的事情是无论作出什么选择都必定损害其中一种 价值,而且不做出选择(即听其自然)也等于做出了选择因而同样必定损害其中一种价值。” (注:赵订阳《论可能生活》,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52页。)道德两难是在两种具体道德规范不能同时遵守或两种道德义务不能同时践行时而不得 不有所取舍,这是对普遍的道德律令进行适宜的变通。因此,两难问题可以被包涵在经权问 题之中。而另一方面,无疑可以说,道德两难或道德冲突问题是经权问题中最典型、最突出 的问题。经权关系的处理,尤其是两难中的取舍与抉择,必然关涉一种伦理学说最根本的基 础,体现其本质。因此,我认为,从这一问题入手,也就能更准确、深刻地把握孔孟伦理学 说的基础和实质。同时,这一问题的研究对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原则性与灵活性关系问题 及现时代道德问题研究具有借鉴意义。 二 孔子没有对“经”与“权”这一对范畴进行具体的界说,但他已注意到经权问题的重要性 ,开始比较自觉地探讨道德原则(礼、仁)的绝对性与它在一定条件下的可变通性问题。孔子 的经权思想是与强调“时”、“中”、“和而不同”、“过犹不及”等联系在一起的。“仲 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之无忌惮 。”(注:《中庸·卷一》。)意思是说,“君子之所以为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而又能随时以处中也;小人之 所以反中庸者,以其有小人之心而又无所忌惮也,盖中无定体。”(注:《四书味根录》《注》。)也可以说,君子之中庸 ,有经有权,小人之中庸,有权无经。”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 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注:《论语·子罕》。)意谓可以同他一块求学的人,未必可以同他一块依道而行; 可以同他一块依道而行的人,未必可以同他一块通权达变。在这里孔子提出了“道”和“权 ”的问题。也可以看到,孔子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不但要事事依道而行,而且要不拘常规,随 时通权达变而合乎于道。可见,孔子认为“权”是一种高层次的要求,给予“权”很高的地 位。 “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注:《论语·子罕》。)按照礼的要求,冠要以麻制,但为了节俭,当 时已开始用丝来制作,孔子并未拘泥于正名的原则,而以“从众”的灵活态度表明,礼所规 定的一般要求并非绝对不可更改,可以在具体的条件下有所变通。按照礼的要求,臣事君 必须忠,而孔子说:“人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注:《论语·先进》。)也就是说,忠也要看具体的境况 ,如果情况不适宜,则不必执著于此。孔子还讲过“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注:《论语·泰伯》。)孔子 的如上思想,已开始将道德原则与具体的道德处境联系起来,“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 无莫也,义之与比。”(注:《论语·里仁》。)孔子“已注意到了人作为道德主体,既体现人类的普遍本质,同 时又是处于特定关系中的具体存在,道德行为既需要普遍的原则之指导,又必须考虑人所处 的特定境遇。”(注:杨国荣《理性与价值》,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42页。) 但是,在“经”与“权”之间,孔子毕竟有所侧重,在“权”的变通与抉择中,也体现出 孔子伦理学说的基础和本质。“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 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注:《论语·子路》。)可见,孔子强调父 慈子孝,在家庭与社会伦理发生冲突时,道德两难的解决以家庭伦理为重,所谓“父子相隐 ,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注:《四书味根录》《注》。)孔子以父慈子孝解释“直”,认为“直 ”是一种自然流露的内心情感,父子互相隐讳其缺点,就是出于这种真情实感,所以称为“ 直”。在孔子那里,孝是基本的伦理原则,但在父母有过失时可以规谏,不一定无条件服从 ,这体现着其经权思想,但父母如果不接受劝告,那就还要以父母之命是从,这又体现了其 经权之间以及权的变通及抉择中的侧重。“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注:《论语·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