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道德观念的比较分析

——兼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道德观的走向

作 者:

作者简介:
福建省委党校

原文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在道德价值观上,中国以群体或人伦为本位,西方以个体或个人为本位,这是由中西方不 同的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同时,中西方各自的思想政治上层建筑对这种道德本位的形成也 起着强大的推动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个体本位意识将越来 越强,这是我国道德发展的必然趋势。如何应对这种趋势是我国当前道德建设的紧迫任务。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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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古今中外,无论社会如何发展,道德作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 规范的总和,在其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基本共同的观念和准则,但由于道德是一定社会、 一定时代社会关系(经济关系)的反映,不同国家、民族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价值观又有一定的 区别。西方的道德核心是个体(人)主义,中国的道德核心是群体主义。

      个人本位或个体(人)主义(individualism)最早是由法国历史学家和政治家亚历克西·德· 托克维尔(1805—1859)创造的术语,原指竭力强调个人自由、不受外来约束的一种政治和社 会哲学。随着近、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个体主义已演化为一种系统的价值观和道德哲 学。尽管它包含着利己主义成分,但在西方文化中,个体主义总体上是被当作一种美德,一 种积极的处事哲学。个体主义或个体本位与群体主义或群体本位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 面:

      1、强调个人价值与强调群体价值。个体本位奉行个人至上哲学,以自我为中心,竭力实现 个人潜能的充分发挥,通过个体价值的充分实现来形成整体的价值。群体本位奉行人伦至上 哲学,以集群为中心,由整体来决定个体,通过追求整体的价值来实现个人的价值。几千年 来儒家所倡导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就是视天下国家为个人生命的延伸和个 人价值的展现。而宋明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的教条更是把崇尚集群、压抑个性的思想 推向高峰。奉行个人价值至上与奉行群体(整体)价值至上,是西方道德个体本位和中国道德 群体本位的根本区别,是贯穿中西方整个道德价值观的主线。这种根本区别派生出以下各方 面的差别。

      2、追求自由平等与承认等级次序。在西方,随着中世纪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精神的兴起,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逐步确立,自由民主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封建等级制度在大多数国家遭 到废弃。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儒家人伦思想体现了严格的等级次序。 儒家思想的核心“三纲五常”,就是在承认社会等级制度、承认人的地位差别的基础上来谋 求人与人的和谐。虽然近、现代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民主科学思想的传播,社会主义中国的 建立,尤其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公民个人自由平等思想有了很大的增强,但社会生活中的 等级层次体系(如城乡之间、上下级之间甚至不同职业之间)依然根深蒂固。

      3、注重个人权利与注重社会义务。由于强调个人本位,追求自由平等,西方人时刻不忘捍 卫个人权利,一旦个人权利受到侵害,就会据法力争,若双方无法达成谅解,就会上法庭打 官司,弄个水落实出。中国人由于重人伦本位,说话办事往往以不破坏群体关系为前提,害 怕得罪别人。当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讲求顾全大局、忍辱负重 ,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会轻易上法庭。在义利关系上,西方人重利轻义与中国人重义轻利 的倾向是相当明显的。在西方,人与人之间利益边界清晰,尤其是在经济利益上更是你我界 线分明。中国人习惯于讲求义务,讲求义气,宁愿舍弃自己的“利”也要保全“义”。

      4、信奉法制力量与信奉榜样力量。西方道德价值观以人性恶为出发点,认为哪怕是神与神 之间都会为了自己的私利尔虞我诈,更何况芸芸众生的人类。而在信奉个人主义的道德 价值观下,人人都想充分实现自己的价值,都想充分享受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因此,要防止 个人走歪路、干坏事,保护正当权利,维持社会秩序,就必须制定出严密周全的法律来保障 。这种道德价值观表现在政治上就是以法治国,以法制人。我国的道德价值观则以人性善为 出发点,几千年来主要是通过伦理制度、忠恕之道来维护社会秩序。这种人伦观体现在政治 上就是以德治国,以情感人。以仁德为治国的最高原则,以德为立国之本。孔子从不鼓励为 政者颁布律令,但提倡他们以身作则,给人民树立道德的榜样。相信通过学习好榜样能扬善 抑 恶,使人自律。

      西方的个体本位与我国的群体本位除了在上述方面的区别外,还表现为重开拓竞争与重中 庸调和,重变革创新与重稳妥安定,重个人实力与重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差别。

      二

      造成中西方道德本位的显著区别的原因是很复杂的,这是因为中西方的道德价值观植根于 各自不同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具体环境中,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从历史唯物 主义的角度看,影响中西方道德价值差异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首先,中西方不同的经济关系(或经济基础)直接决定着各自的道德本位。根据社会存在决 定社会意识的原理,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其中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经济基础或经济关系,直接决定着作为上层建筑一部分的道德。无 论中西方国家,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虽然个人主义思想已有萌芽,但由于“物质生产的 社会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的基础上的生活领域,都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4页。),因此, 这两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道德都公开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以直接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为基础 。只是后来西方较早进入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而中国仍然在封建农耕社会的轨道上前进 ,从而使中西方道德本位有了显著差别。在商业社会,人口流动性大,迁徙移居比较频繁, 很难形成稳定的群体关系,家庭组织往往不可能像农业社会那样三代甚至四代同堂,代之以 更多的“核心家庭”,并且在生存竞争激烈甚至朝不保夕的商业社会,人与人之间很难容得 了温情。另一方面,商业社会,自主经营,平等交换,自由竞争,日久天长也就形成了人们 注重平等自由、强调个人权利、崇尚个人奋斗等个体主义道德品质。相比之下,在农业社会 ,人们依赖土地生存,家庭邻里定居于一个地方后,若没有意外的天灾人祸,很少高迁远徙 ,所以群体关系愈来愈密切,以致于“荣辱相关”、“休戚与共”。另一方面,在自给自足 的自然经济下,人们靠天谋生,靠地吃饭,也就极其重视天、地、人以及人与人之间人伦次 序的和谐,重视维护整体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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