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新儒学的社会哲学:契约、责任与“一体之仁”

——迈向以社会正义论为核心的儒学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林安梧,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中国文学系所教授

原文出处:

内容提要:

本论文旨在省察儒学落实于当今民主自由社会所涉及之“社会正义”之问题,作者强调一 以“社会正义论”为核心的儒学可能。 首先,从具体的经验事实中,作者点出心性修养论并不必然导出社会正义论。心性修养论 与血缘性的纵贯轴这波纹型格局下的存有连续观密切相连,而这样的宗法社会与帝皇专制所 构 成之政治社会,其公共性与当今公民社会的公共性是不同的。 作者强调“心性修养论”与“社会存有论”两者密切相关,当社会存在实体变迁,道德实 践、心性修养之方式亦得变迁。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由传统儒学道德创生论到当代儒学社会 正义论的构成问题。作者经由有子“孝悌尊卑传统”与曾子“忠信责任传统”的对比,指出 了 传统儒学在社会公义论中可能的资源及其限制,进而强调吾人须得走出“本质主义”思考方 式的限制,强调多元、差异与融通的可能。 一言以蔽之,后新儒家则跨出“内圣——外王”的格局囿限,而改以“外王——内圣”为 思考模型,强调多元、差异与融通,以契约、责任做为思考的基底,以“一体之仁”做为调 节的向度。笔者试图由此而思考一崭新的“后新儒家的社会哲学”。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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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题的缘起:

      为什么我们要刻意捻出“以社会正义论为核心的儒学思考”呢?不瞒您说,我就是发现到些 讲“良知学”的学者朋友,面对社会公共领域时,根本就无法去面对“社会正义”,甚至就 做了“社会不义”的事情。他高举良知学,高谈心性修养,但为什么一面对社会不义之事, 他却无能为力,他们仍然无法区分什么是“私情恩义”,什么是“良知天理”,什么是“世 俗权力”,他将这三者连在一起,形成一“良知专制私义共同体”展开一良知的专控活动。

      相对于此,做为这良知专制私义共同体的另一端,他们接受着这样的专控活动,或者压抑 自己,甚而造成一良知的自虐,或者他们有了一种奇特的修养方式,他们躲到自己所构筑的 心灵境界之中,依样的“世故瞒顶”,却将此做为“道德修行”。说真的,这种“私情恩义 错当良知天理,世故瞒预以为道德修行”在近二千多年来的儒学发展史里层出不穷,甚至是 前 修未密,后出转精,心性修养论讲得再深奥,再缜密,再精微,结果是一样的,面对“社会 公共领域”依然是懦弱以为温柔,乡愿以为忠厚。

      我每看到这样的事,心总抽痛,我不愿简单的以为这是某某人的人格强度不够的问题,因 为它根本是一个文化心灵机制的问题,这问题没解开,儒学是不可能有所谓“现代化”的, 更何况“现代化”也充满了权力与欲望的陷阱。我所认识的一些朋友,你们不碰这样的问题 ,只安享学术权力机制的果实,这本身就是不义的。须知:“道德”必然得以“公共领域” 为第一优先考虑的视点,离了公共领域,以私下的心性修养,直挂到天理上去说,这不但是 不足的,而且是不对的。

      道德竟只是境界,修养竟成了乡愿,心性亦只日趋麻木而已,儒学落到这样的地步岂不可 悲!因此,我们须得正视“公共领域”,高提“社会正义”,如此才能谈所谓的“道德”, 谈所谓的“修养”,谈所谓的“心性”,儒学才有崭新的生机。

      正因如此,这几年来,我做了“心性修养”与“社会正义”的对比区分,并进而厘清了所 谓的“内圣”与“外王”,并不是先求内圣再求外王,也不是安立了内圣的基础,才能去置 立外王的事业。对于当代新儒学所强调经由“良知的自我坎陷以开出知性主体而开出民主与 科学”的论调提出批评,指出彼等混淆了“诠释的理论逻辑次序”与“学习的实践逻辑次” 。我因之而提出另一想法,“由外王而内圣”,经由社会总体的构作的重新理解与认识,进 而回溯自家之生命内在,重开心性修养之门。

      在方法论上,我大体接受了王船山“两端而一致”的见地,强调“心者,物之心也;物者 ,心之物也”,克服由“内圣”的话语系统去决定“外王”的实践系统,强调“外王的实践 系统”重新开启内圣学的崭新向度。因为,外者,内之外也;内者,外之内也;内外通贯, 本为一体。对比的两端,就其总体之源来说是通而为一的,当它彰显为两端时,任何一端都 必隐含着另一端,交相藏、交相发,各藏其藏,各发其发。

      我这么说,其实正也说了,尽管我强调以“社会正义”为核心的儒学思考,但这样的思考 仍是不离“心性修养”的。在两端而一致的思考方法论里,相对于“以社会正义论为核心的 儒家心性修养论”必得与“以心性修养论为核心的儒学社会正义论”构成一个整体,这样才 算 完整。

      二、“心性修养论”与“波纹型格局”下的存有连续观

      大体说来,宋明儒学不管程朱、陆王,不管道问学、尊德行,都是以“心性修养论”为核 心的儒学思考,而且他们也以此去诠释先秦孔孟儒学,至于荀子学则为他们所忽略。须得一 提的是,这么说并不意味他们就不谈社会正义的问题,而是他们将社会正义的问题系属在心 性修养之下来谈,以为处理了心性修养的问题,社会正义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的确,有 些 社会正义问题,是可以通过心性修养的处理,而得到处理的。要是,进一步将华人社会化约 成一个“家庭式的社会”,由内而外,由小而大,在波纹型的构造之下,“人人亲其亲,长 其长,而天下平”,这说法便是圆教的究竟,你想怀疑都困难。

      这问题的关键点就在于,尽管我们可以将华人传统社会定位为“家庭式的社会”,是一“ 波纹型的格局”,但这并不意味它就可以全收归到“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来决 定“齐家、治国、平天下”。(以上引自《大学》)因为,毕竟社会之为社会,即使还不是现 代化的公民社会,但既是社会就有其“公共性”,这样的公共性不是那一个别之体,或者小 如家庭的简易结构的内在之源可以决定的,它之为公共性是从每一个个人的个体性,每一家 庭的家庭性,每一家族的家族性,每一社群的群性蒸发出来,升扬出来,上升至整体而普遍 的高度,而构成一崭新的特性来,而且这特性是有其实体性的。

      这样的实体性往往与其构成的一大套话语系统密切结合在一起,这样一套庞大的话语系统 之归趋方式其实往往就决定了解决这社会实体问题的向度。换言之,往昔儒学传统的社会其 所构成的一大套话语系统,大体都被收摄到带有宗法封建、帝皇专制意味下的内圣之学里, 因而强调心性修养成了解决社会实体问题的优先课题。

      因此,我们发现社会实体的客观理解往往为儒学心性修养论者所忽视,他们往往以为“一 念警恻便觉与天地相似”(陆象山语),“陛下心安则天下安矣!”(刘宗周语),“一日克己 复礼,天下归仁焉!”(孔子语)这些究竟了义的说法,其实也不错,但总让人觉得不切实际 。 揆察原因,正在他们未正视社会有其实体性,尽管传统社会,在一血缘性的纵贯轴下,仍不 免有其独立性,须得有别于心性论为核心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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