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亲情理与道德理性的鲜明反差

——孔子与苏格拉底伦理观之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清平(1956—),男,广东和平人,哲学博士,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2000—2001年度美 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 武汉大学哲学系,湖北 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孔子研究

内容提要:

在伦理观上,苏格拉底的道德理性精神认为只有理性知识才是支配人的道德行为的终极因 素,将知识置于情感之上,主张道德实践之“理”仅仅存在于理性知识之中,情感必须遵循 和服从这种理性之“理”;孔子的血亲情理精神认为只有血缘亲情才是支配人的道德行为的 终极因素,将情感置于知识之上,主张道德实践之“理”仅仅存在于血亲情感之中,知识必 须遵循和服从这种情理之“理”。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不能混为一谈。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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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与苏格拉底在中西文化传统中占有类似的地位,对于中西伦理思想的发展也分别做出 了重大的贡献。目前,学术界往往倾向于把他们的伦理观都说成是“道德理性”。其实,二 者之间存在着不容混淆的本质差异:孔子的伦理观是血亲情理精神,苏格拉底的伦理观是道 德理性精神。本文试图对此作一些比较性的分析。

      一

      苏格拉底对于西方哲学传统的首要贡献,在于他率先在道德领域内自觉地确立了理性精神 ,代表了西方哲学发展的主流方向,并且对西方文化传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苏格拉底之前,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们主要是在认知领域内确立了理性精神,即试图通 过逻辑推理的理性认知,从杂芜的自然现象中寻找宇宙万物的普遍本原。诚然,他们也曾试 图进一步把认知理性精神运用到实践领域之中,并且形成了道德理性精神的某些萌芽,如赫 拉克利特把人类的法律归结为理性的“逻各斯”,恩培多克勒强调知识净化对于人们涤除罪 恶、保持灵魂纯洁具有重大的意义等等。不过,从总体上看,前苏格拉底哲学显然更侧重于 探讨针对自然界的理性认知问题。

      苏格拉底开始了从自然哲学向人本哲学的转型,试图把希腊哲学从天上拉回人间,并且因 此依据理性精神深入地探讨了有关人、社会和伦理的各种问题。他曾明确指出:由于神灵赋 予了人以“努斯”(理性的灵魂)和“推理的能力”,因此,“人生来就比其他动物高贵”( 色 诺芬:《回忆苏格拉底》,1卷4章4—17节、4卷3章11—13节)。这实际上已经肯定了人是理 性的动物,把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最终归结为人具有逻辑推理的思维能力。苏格拉底还进一 步对理性灵魂的推理能力进行了具体的考察,认为人们只有通过归纳论证把握事物的共同本 质、形成明确的普遍定义,才有可能在认知活动中获得客观的真理知识。亚里士多德就此指 出:“有两件事可以归功于苏格拉底:归纳论证和普遍定义,二者均涉及一切认知的基础。 ”(《形而上学》,1078b)

      在苏格拉底看来,人的理性认知能力不应该首先指向自然界,而应该首先指向人本身,即 所谓的“认识你自己”。因此,他在一系列对话中试图通过归纳论证获得的普遍定义,主要 就集中在道德生活的领域内,尤其是涉及到正义、勇敢、自制、虔诚、友爱等德性,并且从 中得出了一个著名的结论——“德性即知识”。

      本来,在希腊哲学中,所谓“德性”,首先是指人们所具有的才能技巧和道德品格,因而 具有浓郁的实践内涵。然而,苏格拉底的上述见解却试图把实践性的德性直接等同于认知性 的知识,主张“正义和其他一切德性都是知识,因为正义的事和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美好的 ;凡是认识这些事的人决不愿意选择别的事情;凡是不认识这些事情的人决不可能把它们付 诸实践,即使去做也会失败。”(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3卷9章5节)换句话说,人们 只有运用自己的理性能力,获得关于德性的正确知识,并且凭借这种知识指导自己的行为, 才能够在实践中形成善的德性,否则就会由于愚昧无知而堕入恶行。这样,通过“德性即知 识”的命题,苏格拉底就将人的道德本性直接建立在人的认知本性的基础之上,“明确肯定 理性知识在人的道德行为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古代希腊以至整个西方哲学中首次建立起 一种理性主义的道德哲学”,“体现了一种实践理性精神” (注: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第434、437页。)。

      在强调理性知识对于伦理德性具有决定作用的同时,苏格拉底又试图否定情感意志的道德 生活中的积极意义,甚至将它们拒于德性之外。即便在论及勇敢、友爱这些明显与情感意志 相关的德性时,他也试图将它们直接归结为理性知识。例如,针对普罗泰戈拉把勇敢界定为 “大胆而有信心”的说法,苏格拉底明确主张:勇敢就是对于可怕或不可怕的事情拥有知识 ,因为面对危险,只有智慧的人才能够无所畏惧,而无知的盲动则是疯狂愚蠢。他还进一步 围 绕德性究竟是属于知识还是属于情感的问题与普罗泰戈拉展开论辩,指出存在着两种对立的 道德观:多数人主张快乐、痛苦、激情、恐惧支配着人的行为,因为人们往往明知善而不为 、明知恶而故犯;少数人则主张只有知识才能支配人的行为,因为只有知识才能使人辨别善 恶。他对前者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指出这种“情感道德观”必然会得出人们是出于善的情感 而从事恶的行为的结论,从而陷入自相矛盾;而在他赞同的“知识道德观”看来,只是由于 正确知识的指导规范,人们才会选择善而避免恶;即便人们明知善而不为、明知恶而故犯, 也完全是因为他们缺乏知识、只受情感支配。所以,归根结底,只有知识才能支配情感,才 是道德活动的终极主宰(参见柏拉图:《普罗泰戈拉篇》,350a—360d)。

      显然,苏格拉底伦理观的道德理性精神主要就表现在:他认为只有理性知识才是导致善的 行为的根本原因,感性情感则是导致恶的行为的根本原因;所以,只有理性的知识才是人的 灵魂中最优越、最富于神性的部分,应该在道德领域内占据统治地位,甚至应该主宰和压抑 感性的情感。这样,在道德理性精神的主导下,他就极大地凸显了理性知识与感性情感之间 的对立冲突,认为道德实践所依据的“理”只能够存在于认知活动之中而不可能存在于情感 活动之中,把一切伦理德性仅仅归结为理性的知识,主张只有知识才是幸福的源泉,无知则 是不幸的源泉,宣称受到肉体情欲支配、不能自制的人就是蠢笨的畜牲,甚至认为情感意志 这 些感性的因素在道德领域内只能具有消极否定的负面意义(参见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 ,4卷5章3—11节;柏拉图:《高尔吉亚篇》,454c—472c、490a—513c)。

      虽然,后来亚里士多德曾经明确指出了苏格拉底伦理观的片面性,认为他“由于主张一切 知识均涉及理性,而理性只属于灵魂的理智部分,因而所有的德性就只存在于灵魂的理性部 分,……却遗弃了灵魂的非理性部分,也就是遗弃了情感和性格”(《大伦理学》,1182a) ,虽然后来的西方哲学传统逐步地肯定了情感意志在道德领域内的积极意义,但苏格拉底将 道德理性建立在认知理性基础之上的根本精神,却长期在西方伦理学传统中占据着主导的地 位,以致那些理性主义的哲学家们总是坚持把人的灵魂分为理性与非理性两大部分,并且特 别强调理性部分(思维认知)对于非理性部分(情感欲望)的主宰支配作用。这一点构成了西方 哲学道德理性精神的根本特征。而追踪其思想渊源,正是来自苏格拉底的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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