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哲学与“存在论”范式的转换

作 者:
贺来 

作者简介:
贺来,1969年生,吉林大学哲学系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马克思哲学在“存在论”问题上的重大贡献在于实现了对传统哲学的实体本体论的变革,改变了理解“存在”问题的解释原则和思维方式,开辟了“存在论”的现代哲学范式。马克思认为传统哲学实体本体论的根本错误就在于颠倒了逻辑与生存、理论与实践、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把本来第二性的、派生性的存在“头脚倒置”为“第一性”的和基础性的存在。因此,必须在根本上改变基本的解释原则,对颠倒的关系进行“倒置”,确立感性实践活动优先于逻辑和知性、并构成逻辑和知性基础的本体论地位。在马克思那里,“感性实践活动”的确切所指乃是人“本源性”的生命存在和活动方式,正是这种本源性的生存方式,构成了“世界”、“人”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奥秘”和深层根据。在此意义上,马克思的实践观点在根本上扭转了解决“存在”问题的方向,实现了基本解释原则的跃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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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知性化的实体本体论:马克思所面对的强大理论传统

      任何理论变革都是在对既有传统的超越和克服中产生的。马克思哲学也不例外。要领会马克思哲学的存在论思想及其所实现的深刻理论变革,一个必要前提就是理解它置身于其中的理论语境以及他所面对的理论传统。

      马克思所面对的理论传统就是贯穿传统哲学的整个历史并构成传统哲学理论核心的“知性化的实体本体论”的理论传统。

      所谓知性化的实体本体论,是“存在论”问题上的这样一种观念:我们感官观察到的现象并非存在本身,隐藏在它后面作为其基础的那个超感性“实体”,才是真正的“存在”,构成了“存在者”之所以“存在”的最终根据。“存在论”的任务就是运用逻辑理性,深入到“事物后面”,进行“纵向的超越”,去把握这超感性的、本真的“实体”。

      具体而言,这种“实体”化的“存在”具有如下最为重要的特质:

      首先,它是“超感性”的或者“超验的”,即超越了感性世界,并在背后支配着感性世界的“本质”世界,存在论也因此而成为一个关于超感性实体世界的先验原理系统。正如海德格尔指出的:“自柏拉图以来,更确切地说,自晚近希腊和基督教对柏拉图哲学的解释以来,这一超感性领域就被当作真实的和真实现实的世界了。与之相区别,感性世界只不过是尘世的、易变的、因而是完全表现的、非现实的世界。尘世的世界是红尘苦海,不同于彼岸世界的永恒极乐的天国。如果我们把感性世界称为宽泛意义上的物理世界,那么,超感性世界就是形而上学的世界了。”(注:《海德格尔选集》(下),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第771页。)

      其次,它是绝对的、自在自因的、超时空和永恒在场的。感性现象变幻无常,但超感性的“实体”永恒常在,“‘实体’的存在特征描画出来就是:无所需求。完全不需要其它存在者而存在的东西就在本真的意义上满足了实体观念”(注: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114页。);同时,它也超越了感性现象界的杂多和差异,它统摄一切“差异”于“同一”中,统摄将来与过去于现在的永恒中。

      再次,它是绝对真实和无限完善的。超感性的实体是现象背后并规定着现象的纯粹的超验本质领域,是避免了任何虚假、错谬玷污的“本真存在”,它是这样一个领域:“在这里人们可以脚踏根基,……从而发现其生命的意义”(注:罗蒂:《哲学和自然之镜》,三联书店,1987年,第1—2页。),它将提供永恒的真理,提供与历史无关的价值原则与价值框架,为正义、美德和善行等奠定一劳永逸的最后基础。

      最后,与超感性的理性实体相适应的便是知性逻辑和概念化思维,超感性的理性实体需要一种相对应的理论逻辑来予以把握,这种理论逻辑就是知性逻辑。在传统形而上学那里,知性逻辑和概念式思维被视为通达这一超感性本体世界的唯一通道,知性逻辑和概念式思维是建构存在论或本体论的唯一方法和思维逻辑,在此意义上,传统形而上学的实体实质上就是概念化、知性化的实体,传统形而上学实质就是“理性形而上学”或“概念形而上学”。这一点就像国内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在传统形而上学里,“本体论是关于‘是’的哲学,‘是’是经过哲学家改造以后而成为的一个具有最高、最普遍的逻辑规定性的概念,它包含其余种种作为‘所是’的逻辑规定性。”(注:俞宣孟:《本体论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7页。)

      这就是传统哲学所理解的“本体”的特质。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之中,传统哲学一直这样来阐释“本体”,并逐渐定型为一种根深蒂固的、用以解释世界、人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基本解释原则和理论范式。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种基本原则和理论范式所具有的根本特征:

      (1)静观高于行动、逻辑高于生存实践的“唯理主义”原则。唯理主义是实体本体论的题中之义,超感性的实体需要与之相应的把握方式,这种把握方式只能是唯理主义的知性逻辑,实体本体论与知性逻辑乃是一体两面,互为表里。为了解决“存在”问题,传统形而上学以逻辑概念的唯理主义方式,去捕获超感性的实体作为自身的最高目标,这必然使得对象化的静观和思辨成为其根本的工作方式,正是在此意义上,海德格尔指出静观与行动的分离是传统形而上学的重大特征。哈贝马斯认为“强大的理论概念”是形而上学思想的标志之一。

      (2)追求终极实在的绝对主义和还原主义原则。在它看来,“实体”具有逻辑上“先在”的本源性和基础性,它是“第一”的和“最高”的,一旦达到了对这种最高的、先天的第一性的实体的把握,其余的具体存在者都可从中抽演出来。很显然,这是一种线性的、还有浓厚还原论色彩的思想原则。朱阿蕾罗曾把传统形而上学的这一特点概括为“根的神话”,认为它保留了神话思维“起源崇拜”的遗迹,应当说是十分恰切的。(注:雅克·施兰格:《哲学家和他的假面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54页。)

      (3)在两极对立中寻求单极统一性的“一元化原则”。这是前一原则的逻辑延伸。传统本体论哲学的全部合法性都奠基在这种两元对立的等级模式之上:超感性的“实体”一极所代表的是本质、真理、理性、独立、必然、至善等,感性“现象”一极所代表的是偶然、无常、被动、不真、卑污等,这两极之中,前者是主宰性、支配性和决定性的,后者是从属性、依附性和次要性的,因此前者有充分的合法性来统治后者,后者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前者并以前者为最高目标。可见,它是一种在两极对立关系中寻求一元统一性、在二元等级关系中寻求单极绝对权威的理论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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