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国内哲学界围绕教科书体系的改革开展了一场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问题的讨论,争论的焦点是“物质本体论还是实践本体论”。至90年代后期,上述争论渐趋平息,随之而起的是生存本体论或存在论的说法。如果说,80年代关于物质本体论和实践本体论的争论还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内部的对话,那么90年代以后关于生存本体论问题的讨论则已经逾出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统解释,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西方哲学之间的对话。一些论者由于片面夸张西方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转变的“革命性”意义,十分热心于用当代西方哲学的流行观念来诠释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代化关键就在于融入当代西方哲学的主流思潮。他们认为,当代西方哲学的历史功绩就在于实现了自笛卡尔以来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范式向现代哲学的生存论范式的转变。这个转变是从尼采开始,经过克尔凯廓尔至海德格尔而宣告完成的。如果这里谈到的仅仅是指西方哲学史上的一条发展路线,那丝毫不会让人惊奇;令人惊奇的是,据说这条发展路线也涵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实现的革命变革的实质与意义。据说,是马克思和海德格尔一起共同推动了从近代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哲学向主客融合的生存论哲学的转变。因此,对存在哲学或生存本体论的领悟就成为正确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刻意蕴的必由之路。按照这个思路,就必然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性质及一系列基本观点与方法的根本改观。譬如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再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命名的那样是一种“新唯物主义”或“现代唯物主义”,而是超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之上,因而也扬弃了主体与客体之对立关系的存在主义或生存本体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根本就不应该有认识论的主体和被认识的客体的二元分割。为了使这种说法获得文本上的支持,他们不得不把马克思的著作和恩格斯、列宁等人的著作区别开来,认为只有马克思才是现代哲学(生存本体论)的创始者,而恩格斯等人由于受到维多利亚时代科学实证主义的熏染,始终未能走出西方近代哲学传统,即知性形而上学的阴影;然而即使是这样,也不能获得马克思全部文本的支持,于是他们或者求助于解释学,认为若拘泥于文本是不可能“读出”马克思的“原始语境”的,只有按照解释学的理解与体悟才能领略到马克思哲学的旨趣,或者干脆把马克思的后期著作置之不理,只是从他1845年以前的早期著作中寻求支持。所有这些都是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性质与历史使命的大问题,其中的是非曲直有必要加以认真的讨论。 我们迫切地想弄清楚的是,一些论者异口同声地倡导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化”究竟意味着什么?何以从生存本体论这个视角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会是一种“当代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否则,它就无资格跻身于现代哲学的行列而注定要被历史进程所淘汰?我们还想知道的是,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思想武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经过生存论的解读而实现了“当代化”之后,它是不是还能保持它的阶级和党性特征,继续成为指引无产阶级乃至于人类解放的方法论武器?再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化何以不是继承和发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批判精神,运用由马克思恩格斯所发现的,而为列宁、毛泽东和邓小平所发展的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科学方法论,来应对当前国际国内所出现的新形势、新矛盾、新问题,而惟一地要通过生存论、解释学以至于解构理论等等的重新解读才能实现?诸如此类的疑难和困惑,迫使我们多少要用怀疑的目光来看待这场“当代化”的解读运动。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的实质与西方哲学的“存在论转向” 我们认为,由尼采、克尔凯廓尔、海德格尔等人所开创的存在主义思想运动在西方哲学史上并非异军突起,而是由来已久的,只是它在资本主义工业化进程中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具有了对抗现代社会工业文明的时代特征。由于这种对抗从来就没有越出高贵的知识精英们的纯粹思想的范围,所以从来就不指望能获得任何一个阶级、阶层或群体的支持与认同,他们的“孤勇”和悲剧情愫使他们在一部分知识分子中博得了理解与同情。但无论如何,他们同无产阶级要求彻底根除资本对劳动的奴役和统治的解放运动是完全不相干涉的。因此,即使是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存在主义相提并论都是不够严肃的。尽管海德格尔的生存本体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都是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条件下,由人们对人类生存境遇(政治经济以及道德文化危机)的理解与把握而引发的哲学理论的反思与重建,然而由于世界观与阶级立场的悬殊,不同的哲学家会得出不同的哲学结论。因此,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意义及其与西方现代本体论哲学的关系,决不能局限于从西方哲学传统的内部裂变,即从其内部的逻辑演变或范式转型看问题,而应该深入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由以产生的现实历史基础和它所要实现的变革现存制度的历史使命来思考。否则,单纯形式(范式)的类比会使对问题的讨论偏离历史的真相,把性质完全不同的东西强行放在一个理论框架之中,以便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粉饰成当代西方最为流行的哲学。借用解释学的说法,这是脱离文本语境的非法的、“过度的诠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