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体论问题:探索马克思本体论的理论前提 讨论马克思的本体论,无法回避的理论前提是对“本体论”的理解,即:对本体论作何种理解,我们才能够提出并讨论马克思的本体论?反过来说,对本体论作何种理解,我们又必须拒绝把本体论“塞给”马克思哲学?从当代中国哲学界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界所论争的问题看,关于本体论的讨论主要是从三个不同的层次展开的。 其一,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一个时期内,哲学界基本上是在直接断言的意义上论争“什么是正确的本体论”或“究竟什么是马克思的本体论”。这种论争隐含和回避了关于“什么是本体论”的理论前提,直接展开为对何种本体论为“正确”的论争,由此构成了延续至今的关于“物质本体论”、“实践本体论”和“社会存在本体论”等各种提法之间的论争。 其二,在关于“什么是正确的本体论”的论争中,逐渐出现了以哲学史为背景的对“什么是本体论”的反思,由此越来越清晰地凸现了当代中国哲学界关于本体论问题的三个理论聚焦点:一是如何理解和评价本体论的“原义”(即本体论的“原义是否合理”)的问题;二是这种“原义”的本体论是否具有哲学的普遍性(即本体论的“问题是否普遍”)的问题;三是本体论的“原义”是否发生了历史演化(即本体论的“引申是否合法”)的问题。对本体论的“原义是否合理”、“问题是否普遍”、“引申是否合法”的不同回答,不仅构成了哲学界“坚持”和“复兴”本体论与“拒斥”和“讨伐”本体论的论争,而且直接构成了能否以本体论解释马克思哲学的论争。问题很明显,如果本体论只是“西方哲学特有的一种形态”即已经被现代哲学所否弃的理论形态,那么合乎逻辑的结论不仅否认本体论的“原义”的合理性、不仅否认本体论的“问题”的普遍性,而且也必须否认本体论的“引申”的合法性,因此也就必须否认作为现代哲学的马克思哲学具有本体论。或者说,如果本体论只是“西方哲学特有的一种形态”,那么关于“马克思的本体论”的讨论,就只能是源于对“马克思哲学”和“本体论”的双重“误解”,并且只能是造成阐释“马克思哲学”和“本体论”的双重“误区”。这表明,讨论“什么是本体论”或者追究关于“什么是正确的本体论”的理论前提,并不仅仅是推进了对“本体论”自身的理解,尤其重要的是,为讨论“马克思的本体论”拓宽了理论视野、深化了理论思考。 其三,正是在对“什么是本体论”的反思中,人们逐步地把对“本体论”的追问诉诸对“哲学”本身的追问,诉诸对“哲学”演进过程中所形成的本体论变革的追问,从“哲学”在人类生活中的独特价值及其历史演变,去思考“本体论”的“原义是否合理”、“问题是否普遍”、“引申是否合法”等问题。这种思考,把“什么是正确的本体论”和“什么是本体论”的问题,引导为“何以有本体论”和“本体论的历史形态”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构成我们在新世纪讨论“马克思的本体论”的直接的理论前提。 哲学是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的理论表现,或者说,是以理论形态所表现的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哲学对人类自身存在的理论思考的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人自身的存在何以可能的问题,即:人为什么能够存在?这种对人的存在的根据的追问,构成哲学的本体论问题,因此只有把“本体论”与人的存在联系起来,才能回答“何以有本体论”的问题。 人的存在就是人的生命活动。人的生命活动不是动物式的“生存”活动,而是人所特有的“生活”活动,即“把自己的生活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的活动,也就是把“理想”变为“现实”的活动。人类的这种变“理想”为“现实”的“生活”活动是一个无限的历史展开过程,而基于人的“生活”活动的人类思维,则总是渴求在最深刻的层次上或最彻底的意义上把握世界、解释世界和确认人在世界中的地位与价值,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6页。)的思维的“至上性”的要求。哲学作为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理论,以理论的方式表现了基于“生活”本身的人类思维的“至上性”要求,从而构成了对“人的存在何以可能”的反思与追问,也就是构成了哲学的本体论。 哲学的本体论是一种追本溯源式的意向性追求,一种理论思维的无穷无尽的指向性,一种指向无限性的终极关怀。它以寻求“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的方式,为人类自身的存在寻找“根据”、“标准”和“尺度”;它又以自己所承诺的“本体”作为根据、标准和尺度,批判地反思人类一切活动和全部观念的各种前提,为人类的“生活”提供“安身立命之本”或“最高的支撑点”。哲学的本体论追求表现了哲学的特殊性质,即表现了哲学“追根究底”、“从头问起”并且“穷追不舍”、“一问到底”的特殊性质。本体论所体现的哲学的这种特殊性质,正是理论化的人的超越性存在的特殊性质,因此,哲学的本体论追求就是理论化的人的自我追问,这种追求和追问不仅具有深刻的人性的合理性,而且具有人类性的普遍性。 哲学的本体论追求,既根源于人类实践和人类思维的本性,又决定于人类生活在不同时代的特殊要求,因而它总是以时代性的内容去寻求人的存在何以可能的根据。在哲学发展史上,本体论对人的存在何以可能的追问曾发生过一系列历史性的变革:古代哲学以追问“万物何以可能”的方式探索人类存在的根据,最终导致了一神教的产生;中世纪哲学以追问“世界何以可能”的方式回答人类存在的根据,其结果是构成了作为“神圣形象”的“上帝”本体论;整个近代哲学的发展过程,就是消解作为“神圣形象”的“上帝”的过程,也就是把“上帝”人化的过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自然本体论”、“物质本体论”和“理性本体论”,为人的存在寻求代替“上帝”的根据;德国古典哲学则更为自觉地以反思人的“认识何以可能”、“道德何以可能”、“自由何以可能”和“崇高何以可能”的方式,去探索人类存在的根据。黑格尔说:“一个定义的意义和它的必然证明只在于它的发展里,这就是说,定义只是从发展过程里产生出来的结果”(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7—8、35页。),关于本体论,我们也应当从“它的发展”里去理解它的实质,并在对它的合乎历史与逻辑的“引申”中,去实现自己时代的本体论追求。由此我们便可以理解,本体论的实质是寻求“何以可能”的根据,而寻求“什么”何以可能的根据,则构成本体论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