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人的发展的规律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枬森(1921-),男,四川省富顺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学 学会会长。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本文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思想,按照从简单到复杂,从外到内、从个体到类的原则,提 出并论述了人的发展的七条规律。其中,关于个体的人的发展规律有三条,即人和环境 相互作用的规律;人的实践活动和其他活动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人的社会存在和意识 相互作用的规律。关于类的发展规律有三条,即人的实践的自发性递减与自觉性递增的 规律;特殊个人的作用递减与人民群众的作用递增的规律;人的发展的不自由性、片面 性递减和自由性、全面性递增的规律。关于个体发展与类发展的关系的规律有一条,即 个体发展的有限性和类发展的无限性相互蕴涵的规律。文章还具体论述了它们之间的联 系与关系。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2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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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38,C9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2002)04-0001-1 4

      关于人的许多具体学科的规律,即人的局部的规律,特别是人的自然属性的规律,已 经研究得很细致很深入了,但关于人的总的规律,涉及人的社会属性的总的规律,则在 人学研究中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由于人之所以为人主要在于其社会属性,我们这里 把关于人的社会属性的规律也看成人的一般规律。下面我们谈人的规律主要谈的是社会 人的规律,不包括自然人的规律,即不包括人的自然属性的规律。现在首先要解决的是 研究人的一般规律的思路问题。这里有三个问题:

      第一、人的规律的特征。人的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区别比较明显。一般说来,自然规律 中不包含人的意识的作用,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而人的规律则包含人的意识的作 用,但也具有客观性,即也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争论往往在这里发生:既然有人 的意识的作用,怎么又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呢?但如果它是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也就 无规律可言了。其实社会规律也如此,既有人的意识的作用,又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 这两个“人的意识”是不同的,前者是任何人的意识,后者仅指实践或认识的主体。后 面具体谈到人的规律时,就可看出其中既有人的意识的作用,但其存在又不依赖于主体 的意识。人的规律与社会规律的区别比较明显。人的规律是关于人的,社会规律是关于 社会的,但它们都具有意识性和客观性,这是相同的,甚至有的规律既是人的规律,也 是社会规律,但有的规律则可以区别开来。除此之外,人的规律比起社会规律来具有更 多的意识性,即意识的作用更强一些,但没有强到否定客观性的程度,否则就无人的规 律可言了。

      第二、研究人的规律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也就是方法。既然人的规律是一种规律, 研究规律的一般方法,如调查与研究、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等等,都是研究人的规 律的方法,即指导思想。这里我们只想指出指导人的规律研究的最直接的思想,即最直 接的方法,就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是关于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人学是 关于人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人是人类社会的细胞,人学与唯物史观的关系正如细胞学 与生物学的关系,生物学是细胞学的最直接的指导学科,唯物史观是人学的最直接的指 导学科。

      第三、人的规律的理论框架。如何制订人的规律?人的规律有哪些?怎样构成人的规律 的框架?这是一个有待开拓的人学新领域。这方面的成果很少。我曾经提出过7条人的规 律(注:黄枬森:《人学的足迹》,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66—68页。),但我 一直认为这只是一种尝试,很不成熟。经过反复推敲,我把这7条作了增删和修改,其 结果仍然是7条,但内容与排列顺序都有较大区别。制订人的规律的理论框架的主要原 则是:

      1、制订人的规律的最直接的指导思想是唯物史观,当然,辩证唯物主义也是其指导思 想,但是更高层次的指导思想。

      2、人的规律应区分为作为个体的人的发展规律与作为类的人的发展规律,此外还有关 于作为个体的人与作为类的人的关系的规律。这里所谈的人的规律限于人的社会属性, 至于关于人的自然属性的规律暂时从略。

      3、规律都是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关系,人的规律自然不能例外。

      4、规律的排列大体上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外到内、从个体到类的原则,其结果,最 初三条是关于个体的,最后三条是关于类的,中间一条是关于个体与类的。第一条是人 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规律,环境是人的生存与发展的首要前提,故先谈二者之间关系的 规律。其次就是人本身的规律,而人的本质是实践,故第二条是人的实践和其他活动之 间相互作用的规律。人的活动的结果就是人的存在和人的意识,故第三条是人的社会存 在与意识的相互作用的规律。这三条都是关于个体的人的发展规律。第四条是个体发展 的有限性和类发展的无限性相互蕴涵的规律,这条涉及个体发展与类发展的最一般特征 ,既是对个体发展的一个总结,又是对类的发展的一个先导。第五、六、七条都是关于 类发展的重要对立特征的相互消长的规律,这三对重要特征就是人的自发性与自觉性、 个人的作用与人民群众的作用、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与人的不自由的片面的发展,因 此第五条是人的实践的自发性逐渐减少和自觉性逐渐增多的规律,第六条是特殊个人的 作用逐渐缩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逐渐扩大的规律,第七条是人的发展的不自由性、片面 性逐渐减少和自由性、全面性逐渐增多的规律。这三条的顺序排列是由其因果关系决定 的:第五条是因,第六条是果;第六条(包括第五条)是因,第七条是果。

      以上是人的发展的七条规律的理论框架,下面分条加以说明。

      一、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规律

      这个规律的具体内容是:人首先是环境的产物,然后才能改造环境,也就是说,环境 对人的作用是第一性的、基础性的,人对环境的作用是第二性的、从属性的。

      这里所说的环境主要是社会环境,其内容是十分复杂的。自从类人猿成为真正的人以 后,人就主要靠自己的双手来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人对自然界的依赖的程度也随人 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降低。至于个体的人则是从出生以后就依赖于社会。所谓社会,包 括父母、家庭、家族、氏族、部落、部族、国家、区域,乃至包含人类;还包括这些人 或人群的各种活动和关系、各个层次的制度,这些活动、关系和制度大致可以分为经济 (生产)的、政治(管理、法律)的和文化(思想、观念、价值标准)的三大类。人一旦出生 下来,就生存和发展于社会之中,受当时社会及其历史的哺育、教育、影响、塑造。一 个时代的人就是这个时代的人,不可能是那个时代的人。农业封建时代的人的形象、知 识、技能、思想、感情、价值观、行动不可能是工业资本主义时代的人的,不能要求古 代人和近代人具有现代人的品质。但是反过来,我们可以问:社会又是谁改变的或创造 的?是人创造的,或确切点说,是在原有的基础上由现时的人创造的。这似乎出现了一 个怪圈,人是社会环境的产物,社会环境又是人的产物,究竟是谁创造了谁就弄不清楚 了。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怪圈,而是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但在相互作用中,有一方面 处于基础地位、根本决定地位,即社会环境,而人处于从属地位、非根本决定地位。因 此,社会环境的面貌一方面是前社会的延续,另一方面又表现出人的痕迹,特别是一些 杰出人物的烙印。杰出人物也是社会环境的产物,他可以在某些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超越 他的时代,但不可能在根本上超越他的时代,成为一个将来时代的人。他可能坚强有力 ,让社会按他的设想发展,但他的设想也是当时社会环境的产物,受当时社会条件的制 约,如果他的设想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就会促进社会的发展,如果他的设想与社会发 展背道而驰,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当然,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历史都会打上他的烙印 。究竟是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英雄史观只看见英雄造时势,而旧唯物主义只看 见环境的作用,这都是片面的,所以马克思在批评旧唯物主义的片面性时说:“关于环 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是一 定受教育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5 5页、585页、584页、677—678页、55页、88页。)又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 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 、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 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55页、585页、584页、677—678页、55页、88页。)中外古 今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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