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论的三种可能形态与马克思的本体论

作 者:
石楠 

作者简介:
石楠,1953年生,南开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以往关于本体问题的研究中,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本体论作 为对于实在的基本特征的探讨或描述,不可避免地预设了描述主体的存在。而对于描述 者存在方式的不同预设,决定了本体论的不同形态。对于描述主体存在方式的预设有三 种现实的可能,从而本体论也便有三种可能的形态:绝对的本体论、历史的本体论、现 实的本体论。从马克思对于个人的不可归结性的肯定,我们能够得出马克思的本体论不 属于历史的本体论,更不属于绝对的本体论,而是属于现实的本体论的结论来。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2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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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本文中我想提出三个问题,并试图给予某种回答。这三个问题是:(1)本体论在类 型学意义上是否只有一种形态,或者可能有多种形态?(2)如果可能有多种形态的话,这 些不同的形态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3)如果本体论有多种形态,且如果马克思有一种本 体论的话,那么马克思的本体论是一种什么形态的本体论?

      2.对于第一个问题,尽管人们一般并不否认在哲学史上存在过多种多样的本体论学说 ,但却往往不假思索地认为这些本体论学说在本质上都是同类的,即是同形态的。这里 只要列出海德格尔的基础本体论就足以表明本体论形态或类型的多样性了。海德格尔对 于传统本体论对于“存在的遗忘”的批评,说明他认为他的基础本体论与传统的本体论 是有着根本的不同的。这也就是说,至少存在着传统的以柏拉图哲学为代表的和以海德 格尔的基础本体论为代表的两种形态的本体论。而且,还可以列举出其它类型的本体论 来。

      3.那么,这不同类型的本体论是由什么决定的,或者说,我们可以根据什么来划分本 体论的不同形态?本体论一般被定义为“探讨存在物,即一切实在的基本特征的一种学 说”,或者为“关于真实地存在着的东西的理论”。但在以往关于本体问题的研究中, 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本体论作为对于实在的基本特征的探讨或 描述,不可避免地预设了描述者或如海德格尔所说的存在的追问者的存在,亦即描述主 体的存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对于描述者存在方式的预设,或者说对于具有描述实 在基本特征能力的存在者也就是人的存在方式的预设,具有不同的类型。从对于描述者 或追问者的存在方式的预设出发,不难看出,正是对于作为对于实在的描述者的人的存 在方式的不同预设,决定了本体论的不同形态。

      4.对于描述者或主体存在方式的预设,从作为存在者存在的基本形式的时间和空间中 有限与无限的排列组合来看,有时间空间均无限、时间空间均有限、时间中有限而空间 中无限和时间中无限而空间中有限四种可能的存在方式。但由于最后一种存在方式即时 间中无限而空间中有限的方式的设想过于怪异,故实际上只有三种可能的预设方式。其 一是将描述者视为绝对的主体,即作为永恒在场的主体,这种主体无论在时间中还是在 空间中都具有一种绝对的同一性,即超越有限存在的神性。以柏拉图为典范的传统本体 论所预设的主体,便是这样一种神性的主体,或曰一种神目观。黑格尔虽然引进了历史 的维度,但作为主体的绝对精神的历史发展既然只是绝对完满者的逻辑的展开,那么, 这种主体的历史性便只能是一种虚假的历史性,而在本质上仍是一种绝对的永恒在场。

      5.其二是将作为类存在物的人设想为描述者或主体。在这种预设中,主体的永恒性、 绝对同一性在时间维度上受到了某种程度的限制,成为了一种历史性或历时性的存在, 一种在时间中变化的存在,但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或历史阶段中,主体则仍然保持着其同 一性或统一性。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将无产阶级既设想为历史的客体,又设 想为历史的主体,当可视为此类预设的一个范本。海德格尔对总是作为“共在”的“此 在”的设定,在一定意义上亦可归属此类预设之中。当然,海德格尔关于“共在”的思 想要复杂得多。

      6.第三种可能的方式是将现实存在的人视为描述者或主体。这种预设不仅反对关于主 体在时间中的永恒性、统一性的设想,而且进而反对抹煞个体的差别性,将之抽象为单 一的“类存在物”、“无产阶级”或“共在”,而是肯定个体的独特性,不可归结性, 非同一性。在这方面,强调“非同一性”,严厉批判黑格尔式的绝对同一性的阿多诺当 可视为一典范。莱维纳斯对于“把他者还原为同一的本体论”的批判,对于“他者”的 不可归结性的强调,亦属此类(至于其将与他者的关系视为伦理学,且认为伦理学高于 本体论,我以为主要是一个词语问题)。但如果把非同一性推向极端,设想为一种绝对 的非同一性,便取消了本体论的可能性。

      7.由对于描述者或主体存在方式的三种不同预设,可引出三种不同类型的本体论来。 对于描述主体的设定,实际上已经隐含了对于描述对象的描述,反过来说,在一种本体 论中对于所视为实在的基本特征的描述,同时也就是对于描述主体的描述。描述主体与 所描述的存在者是内在相关或同一的。

      8.第一种类型的本体论可称之为一种绝对的本体论。这种类型的本体论所设定的主体 既然是永恒的在场,那么它便只能是一种超时空(时空中的无限存在)的存在物,这种存 在物或被命名为理性,或称之为神、绝对精神等等。既然主体是永恒的在场者,那么, 对于主体而现身的存在者的基本特征便必然地具有永恒性、不变性、绝对性。巴门尼德 对于存在的不动不变性的论说,芝诺借助悖论对于其师学说的反证,是哲学史上这类本 体论的最早设想。而在柏拉图的不动不变的理念世界的想象中,这种绝对本体论则达到 了成熟期。从此以后,两千多年来的西方哲学便在柏拉图所奠定的基础上对之或从事修 补工作或进行一些精细化加工,以至于怀特海说两千年来的西方哲学只不过是柏拉图哲 学的脚注。

      9.第二种类型的本体论可称之为历史的本体论。这种类型的本体论既然预设了主体的 历史性,那么对这种主体现身的存在者便亦不可避免地具有一种历史性。在绝对本体论 中,既然主体为永恒的在场,为不动不变者,便也不存在对其动变进行描述的可能,描 述主体与所描述的实在之间便也只能是一种绝对的静观关系,一种希腊人作为思想之隐 喻的“看”的关系。而在历史的本体论中,既然主体具有了历史性,那么对这种动变和 由动变所导致的历史性进行描述便成了本体论自身的必要内容。在静观的关系中,既然 主体不动不变,那么所描述的存在者便只能是现成的,是主体的静观对象。而在历史的 本体论中,主体既然是一动变的存在者,则主体的动变或活动便必然与所描述对象内在 地相关,甚至是为主体的活动所构成。例如在卢卡奇的本体论中,一般而言,主体是人 类,而特殊地说,是无产阶级,所描述的实在则是人类社会。正是人类的活动造成了自 身生活的物化和对于物化扬弃的可能,而这样一个物化和物化的扬弃过程就构成了作为 实在的人类社会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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