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二分法”与“不当二分法”

作 者:
坚毅 

作者简介:
坚毅(雷正良,1936—),男,江西丰城人。江西省社科院研究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 的专家。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江西南昌 330077

原文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三分法”的提出,并不是为了反对“二分法”,只是要求把“二分法”区分为“正 当二分法”与“不当二分法”。主张坚持“正当二分法”,放弃“不当二分法”,正确 使用“科学三分法”,即立体思维方法,并确立立体矛盾观。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2 年 08 期

关 键 词:

字号:

      1982年春,我在哲学上倡导“一分为三”。当年的基本观点是:承认“一分为二”, 但不赞成把“一分为二”绝对化,因此提出“一分为三”作补充,也不想把“一分为三 ”绝对化,所以又承认“一分为多”,由于“三”是“多”的起点和代表,因此,就不 必去说“一分为多”了。经过十年的学术争论之后,我的学术观点又有了进一步发展, 其总体观点是:“一分为二”、“一分为三”、“一分为多”同属于唯物辩证法范畴, 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其中“一分为三”更普遍、更深刻、更基本。“一分为二 ”是“一分为三”的简化,“一分为多”是“一分为三”的延伸。因此,“一分为三” 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那么哲学上的最高概括,就不是“一分为二”,而是具体情况具 体分析。

      在第二个十年的学术争论中,香港学者黄展骥先生发表文章认为:“在哲学史上,有 论者提出‘一分为二’的逻辑,它在历史上有不可磨灭的功绩;它比‘铁板一块’高出 一层次,是飞跃,是突破!‘一分为二’,有正当的‘二分法’,但也有不正当的‘二 分法’。一般人难于分辨两者,致使‘两极化思考’如虎添翼,如鱼得水!”“‘两极 化思考’又各‘不当二分法’,它抹杀了‘中间形态’。‘一分为三’才肯定‘中间形 态’,才避过‘两极化思考’。历史应该不断前进和发展!”[1]黄先生是逻辑学专家, 深圳大学的客座教授。他在逻辑学中自觉运用“三分法”,提出了许多独特的创新见解 ,对我给予了很大支持,成为要好的学术朋友。现在,我根据黄先生的思路,来对“二 分法”进行一番科学的具体的深刻的分析。

      一、“正当二分法”

      在形式逻辑中,关于概念间不相容并列关系中有矛盾关系之一种特殊情况。两个概念 没有相同的外延,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等于它们的属概念的外延,它们之间的关系称为 矛盾关系。具有矛盾关系的概念称为矛盾概念。例如,革命分子和非革命分子,香花和 非香花,白和非白。在这里是“一分为二”的,属于“正当二分法”,应该而且必须排 斥中间形态。

      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也确实运用了“正当二分法”:例如,在论述“主要的矛 盾”时,深刻地指出:要注意把握“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要用全力找出 ”并“抓住主要的矛盾”[2];又如,在论述“主要的矛盾方面”时,又强调说明:“ 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3];再如,在 论述“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时,着重指出:“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 盾斗争的一切形式。”“根据事物的具体发展,有些矛盾是由原来还非对抗性的,而发 展成为对抗性的;也有些矛盾则由原来是对抗性的,而发展成为非对抗性的。”[4]这 就有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之分。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资本周转的角度把资本划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从资 本增殖的角度把资本划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前一种划分资本家同意,后一种划分 资本家不承认,但都是“正当二分法”。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于“对立统一”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他把“对立”分成 四种形式:“矛盾”、“相对”、“相关”、“缺失”。同时认为,作为第一种“对立 ”形式的“矛盾”,其双方是直接对立的,不需要中间环节,其双方之间没有“间介物 ”[5]。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双方直接对立即“矛盾”是没有中介的。既然没有中介, 那就属于“正当二分法”。我赞成直接联系没有中介的观点。以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如此 。例如,青年男女恋爱结婚,如果他们属于同学或同事或战友或青梅竹马或一见钟情, 那就不需要中介——媒人、介绍人、婚姻介绍所去牵线搭桥。

      在现行的哲学教科书中运用“正当二分法”的情况大体上有这样一些:运动与静止, 绝对与相对,有限与无限,直接与间接,内因与外因,主流与支流,平衡与不平衡,主 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爆 发式飞跃与非爆发式飞跃,连续性与非连续性,可能性与不可能性,本质与非本质,真 象与假象,可知论与不可知论,是与非,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 与非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等等。

      人们在各门具体科学中也都运用了“正当二分法”:例如,经济学把经济形式划分为 公有制经济形式与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又如,社会学把社会控制划分为正式的社会控制 与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制度的社会控制与非制度的社会控制;再如,社会调查学把社会 调查划分为全面调查与非全面调查、随机抽样调查与非随机抽样调查;还如,伦理学把 人类行为划分为道德行为与非道德行为;……

      二、“不当二分法”

      在形式逻辑中,关于概念间不相容并列关系中有对立关系之一种特殊情况。两个概念 没有相同的外延,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它们的属概念的外延,它们之间的关系称为 对立关系。具有对立关系的概念称为对立概念。例如,革命分子和反革命分子,香花和 毒草,白和黑。在这里应是“一分为三”的,可人们还是把它们看成为“一分为二”, 所以就成为“不当二分法”。为什么会犯如此错误?因为滥用了排中律。排中律只适用 于互相矛盾的关系,不适用于互相对立的关系。由于排中律的滥用,就使人们不承认白 色和黑色之间还有灰色或彩色,不承认香花和毒草之间还有不散发芳香的花、不含有毒 素的草,不承认革命分子和反革命分子之间还有不革命分子。毛泽东同志在1939年5月1 日纪念五四运动二十周年的文章《五四运动》中却说过“革命的或不革命的或反革命的 知识分子”[6]的话,这就克服了“不当二分法”的毛病,实际上运用的是“三分法”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