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2)02-0014-02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意识形态实质上只是一定阶级意志的体现 。在保全阶级利益的显性或隐性目的下,这些观念体系颠倒地表现为社会一般。因此, 这些意识形态必然是以虚幻的观念关系掩盖真实社会关系的幻象。由此,马克思第一次 在思想史上明确确立了批判性的意识形态意义域。然而,根据阿尔都塞的研究,斯宾诺 莎才是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奠基人。他认为在斯宾诺莎的著作中已经形成了有关意识形 态的初步理论。根据这种理论,意识形态具有三重性质:虚构的现实性;虚幻意识通过 经验行为向自我意识的转化(内在的转化性);事物的本质和人类的中心意识是主体的幻 觉。斯宾诺莎的理论拒绝对意识形态的一切幻想,他把当时最主要的意识形态宗教同臆 想等同起来。同时,他又拒绝把意识形态看做简单的谬误或赤裸裸的无知,因为意识形 态把虚构的体系建立在人同世界(由人的各团体的现状所表现的世界)的关系的基础上。 上述结论与马克思的思想大体相当。但是马克思最重要的理论贡献倒并不是他指认了 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本质,而是确认了这种意识形态发生的历史无意识性。意识形态的本 质恰恰是一种阶级无意识,这是一种历史必然。正是由于认识到这一点,马克思放弃哲 学意识形态批判的努力,转向具体的经济学研究,并将意识形态的批判直接深化为对全 部资产阶级拜物教的历史性科学批判。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全部批判,意味着在其理论 思维方式上与意识形态认识的虚幻性彻底决裂。马克思的理论思维建立在现实基础上, 以现实问题为出发点,以完全不同于意识形态的方式确定自己的对象。 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进一步深化了由马克思确认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 。他认为,正如马克思所说,意识形态总是与一定社会集团的利益相关,但意识形态不 是“有意识的谎言”或有意无意发生的“愚弄他人”式的自我欺骗,“它指的是性质上 属于心理学的谬误的领域,它不像蓄意欺骗,不是有意的,而是从某种因果决定因素产 生的必然的和无意识的结果”。[1](P62)他的贡献在于确认了意识形态虚幻性发生的无 意识机制。 阿尔都塞在前人对意识形态批判的基础上,运用结构主义方法和弗洛伊德的无意识学 说,挖掘出意识形态虚幻性的认识论根源。他说“意识形态是个再现体系,但这些表象 在大多数情况下和‘意识’毫无关系;它们在多数情况下是想像,有时是概念。它们首 先作为结构而强加于绝大多数人,因而并不通过人们的‘意识’。它们作为被感知、被 接受和被忍受的客体,通过一个人们所不知道的过程而作用于人”。与科学真实地自觉 地认识现实不同,“作为再现体系的意识形态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 ,实践的和社会的职能压倒理论的职能(或认识的功能)”[2](P201)。这是对马克思历 史的科学理论批判的一个方向性的游离。 阿尔都塞认为,在意识形态认识结构中,认识主体将哲学主体、科学主体和经验主体 合成为一,与三个具体主体相对的客体变成超验的或绝对的客体、科学的纯粹原则和感 知的纯粹形式。这三个主体都被归入同一本质,三个客体也被归入同一本质,三个对象 的这种同一是以被感知的客体和被认识的客体始终同一为基础的。这样一来,主体与客 体发生混乱与错位,从而造成概念内部的模糊和认识对象的不确定性。为了维持主体与 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就不得不付出歪曲和牺牲现实真实条件的代价,从而使现实条件 服从和适应于宗教的、伦理的、政治的目的。拉康将这种强迫性的主客认识关系称为“ 二元的镜子式的联系”。这是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最有力的批判。其实,马克思早在18 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就谈到认识对象与现实对象的区别是科学认识的前 提。这也是阿尔都塞追究意识形态认识对象错乱的理论指引。马克思认为现实对象始终 独立地存在于头脑之外,而认识对象则是思维的产物,思维在自身中把它作为思维具体 、思维整体生产出来,也就是说,把它作为与现实对象、现实具体、现实整体绝对不同 的思维对象生产出来。思维具体、思维整体恰恰生产了对现实对象、现实具体、现实整 体的认识。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这种区别不仅涉及这两种对象,而且还涉及它们本身的 生产过程。这种现实对象,这种现实的具体整体的生产过程完全是在现实中进行的,是 按照现实发生过程的现实顺序完成的。相反,认识对象的生产过程却完全是在认识中进 行的,是按照另一种顺序完成的。 福科对意识形态的认识基本认同于阿尔都塞的观点,但他摆脱意识形态概念的方法较 阿尔都塞更彻底和成功。他没有像阿尔都塞那样将批判意识形态作为立论的基础,而是 另起炉灶,用具体事件分析中所显现出来的真理的生产机制来代替对意识形态的直接的 批判。阿尔都塞也曾努力用科学的概念代替意识形态话语,他四处借用其他科学领域里 的概念,如马克思的场地、位移,雅克马丁的问题式和巴什拉的断裂说等,并企图用结 构主义的逻辑将它们统一起来,以此摆脱意识形态概念的束缚。但在他的著作中却存在 着明显的概念混乱的现象。他的目标并没有完全达到。而福科运用的是他称之为系谱学 的方法。这种方法循着阿尔都塞对结构要素的系谱分析方法的思路,在微观层次上,展 开他独具一格的分析,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视域对意识形态形成机制进行了揭露。如在《 监禁与惩罚》一书中,福科把意识形态概念定义为消极的、心理的、不具备充分说明性 的概念,并第一次展示了一种积极的、没有意识形态、没有压制的历史,成功地摆脱了 意识形态话语的控制,在一个还未曾被人开垦的土地上播种对意识形态的批判,揭开了 意识形态渗入到日常生活中的秘密机制。监禁与惩罚是传统的意识形态渗透技术,自17 —18世纪起确实出现了意识形态传播技术的解禁,由此形成了现代意识形态控制技术的 形式。有意思的是他的结论是通过对精神病概念的形成、监狱变化、儿童性欲压抑的历 史和手淫行为的演变等日常经验行为的分析得出的,摆脱了所有哲学语言的桎梏,堪称 哲学史上的奇观。他得出的结论是:第一,意识形态概念不管人们愿意与否,同真理之 间始终存在着潜在的对立。而且这种话语太注重对认识的真伪的划分,而重要的是在非 真非假的话语中,真理效应是如何产生的。他所关心的不是真理本身而真理的产生机制 。第二,意识形态必然要参照作为主体的某样东西。意识形态话语不仅不能摆脱主体的 影响,实际上,它本身就是由主体的虚幻性构筑起来的神话。第三,同作为经济基础或 经济、物质决定体起作用的某种东西相比,意识形态始终是第二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