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义历史观研究:问题、观点与思路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耕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5 孙璟涛 吉林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吉林 长春 130021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对唯物史观的几个重要问题,即社会的本质、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历史发展的规律 及其实现机制,物质生产、人本身生产、精神生产的关系及其历史地位,历史发展的进程研 究中的主要观点作了系统梳理,并对这些观点作了新的考察和审视;在述评的过程中,作者 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看法和理解,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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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使哲学以至整个社会科学发生了革命性变革,它像一个巨大的引力 场,吸引着一代又一代学者进行不懈的研究,各种论著可谓汗牛充栋。然而,唯物主义历史 观研究又是一个问题的王国。面对各种折磨人的耐心的问题,学者们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 智 ,各种观点不很一致甚至很不一致。本文就1980—2000年国内唯物主义历史观中的几个重要 问题,即社会的本质、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历史发展规律及其决定性与选择性的关系,物 质生产、人本身生产、精神生产的关系及其历史地位,历史发展进程研究中的观点作一考察 和审视,以期深化我们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研究。

      一、关于社会的本质、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

      关于社会的本质问题,是唯物主义历史观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问题是 社会本质问题的深化和展开。

      客观性是社会的本质,这是国内哲学界长期以来的共识。的确,社会是客观的,唯心主义 历史观的重大缺陷之一,就是否定社会的客观性。但由此认为客观性是社会的本质,却未必 正确。这是因为:(1)自然界也是客观的,客观性实际上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共性,客观 性 是社会本质的观点没有揭示出人类社会的本质特征;(2)否定社会的客观性当然是唯心主 义历史观,但承认社会的客观性却未必就是唯物主义历史观,自然主义历史观就承认社会的 客观性,而且从客观的自然规律推导出所谓客观的历史规律。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哲学界重新认识并进一步探讨了社会的本质问题,取得了较大的 进展和突破。这种进展和突破集中体现在确认社会本质上是实践的。实际上,确认实践是社 会的本质,这并非发现“新大陆”,而是“重归”马克思。不是别人,正是马克思在《关于 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的这一论断准 确而深刻地揭示了社会的本质,表明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而且是马克思 主义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第一,从人类社会的起源来看,社会本质上是实践的。劳动是人“使自己和动物区分开来 的第一个历史行动”,也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79页。)这就是说,劳动是使人类社会从 自然界独立出来的基础,又是人类社会区别于自然界的特殊本质的标志。正如马克思所说, “一当人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人本身就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第二,从人类社会的基本内容来看,社会本质上是实践的。无疑,人是社会的主体,有生 命的个人的存在是社会存在的第一个前提。但是,社会并不是个人的简单相加,而是人们之 间 各种关系的综合,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构成了社会的基本内容。实践 是全部社会关系得以形成的基础。具体地说,实践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 的活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 中,人和人之间也要结成一定的关系才能实现这种“物质变换”。实践不仅生产人们生存和 生活所必需的物质产品,而且也生产着人和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不仅建立了人和自然界之 间的现实关系,而且建立了同这种关系相适应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指出:“生 命的 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 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0页。)同时,实践还是人 们有目的、有意识的自觉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 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 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 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这就是说,实践不仅包含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而且还包 含着人与其意识的关系,实际上,它以萌芽的形式包含着一切社会关系,或者说,实践以浓 缩的形式包含着全部社会关系。实践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发源地。

      第三,从人类社会变化和发展的基础来看,社会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发展规律不是存 在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外或凌驾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上,而是形成、存在并实现于人的实践活动 之中。在实践活动中,人不仅同自然界进行物质变换,人和人之间进行活动互换,而且人们 还同自然界进行观念和物质的转换,即物质存在反映到人的头脑中转换成观念存在和由观念 转变为现实的客观存在。正是这种“物质变换”、“活动互换”以及“物质和观念转换”的 交织运动,构成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表现为一种最终决定人类行为结局的力量,即 社会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也就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或者用恩格斯的话来说,就 是人们社会行动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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