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91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总体性质是历 史唯物主义。我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包含着两种含义,即存在着两种意义上的历 史唯物主义。第一,作为历史观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这种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功能 是揭示历史的一般规律,为人们提供一个观察社会历史的理论原则。第二,作为世界观意义 上的历史唯物主义。这种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功能是为人们解决思维与存在、人和 自然的关系提供一种理论原则,它是一种不同于旧唯物主义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1]在 我以后发表的论文和专著中也进一步阐明了这一观点。由于这种理解颠覆了我国传统的关于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性质解释,因而始终没有得到人们的理解和支持。因此,现在还有必 要重新提起这个已经被人们遗忘了的“话题”。 一、历史科学与历史观 要正确理解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必须弄清楚历史科学和历史观的区别和联系。 按照传统的理解,马克思发现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即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上层建筑 必须适合经济基础的规律,就使人类关于社会历史的认识达到了科学。这种历史科学就是马 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因为它是用物质(如生产力)说明社会意识的。 显然,传统观点把历史科学与历史观完全等同起来了。在我看来,不仅一般的哲学世界观 不等同于一般的科学,而且作为历史哲学的历史观也不等同于历史科学。因此,马克思关于 历史规律的阐述,即关于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规律的阐 述,在本来的意义上只是一种“历史科学”,还不能说就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马克 思的 唯物主义历史观不仅包括关于历史规律的阐述,还应当包括这些历史规律得以成立的哲学解 释原则。这些关于社会历史的解释原则对于“历史科学”(即关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学 说)来说,是“逻辑在先”的,它是历史规律以及马克思发现的历史科学得以成立的逻辑前 提。没有这个逻辑前提,历史规律就无法得到理解和解释。例如,为什么物质生产能够成为 全部历史的基础?为什么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要求?对于这个问题,传统的观点是用生 产力的自然物质性来解释的。他们认为,因为生产力是由自然物质构成的,因而它也就成了 历史的基础。这实际上是用自然物质性解释社会历史的客观性,用十七八世纪的机械唯物主 义的自然观解释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这显然是说不通的。因为在社会历史中,任何自然物质 都在人的意志支配下:工具虽然是物质的,但它是在人的目的和意志支配下的,人的肉体也 是物质的,也是服从人的目的和意志的。在社会历史中,没有任何物质的东西能够逃脱人的 目的和意志的作用,因此,简单地用自然物质性是不能解释历史的客观规律性的。也就是说 ,历史规律得以成立的、逻辑在先的解释原则,并不是“自然物质决定性原则”。我认为, 这一原则是一种“人性原则”。社会历史是人的存在方式,因而它的解释原则也只能是人性 原则。当然,它不是费尔巴哈的直观的人性原则,也不是黑格尔的抽象的思维原则。马克思 和恩格斯正是立足于人的生存、发展和自由解放的原则来解释历史的客观性和规律性的:“ 所以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 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 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现在和几千年前一样)一种历 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2](P32)正因为物质生产和生产力是解决人类生存和生 活的最基本需要的惟一手段和途径,因而物质生产和生产力就成了全部历史的基础。生产关 系之所以必须适应生产力,是因为它如果不适应生产力的要求,就没有生产力的存在与发展 ,而如果生产力不能存在与发展,人类就不能生存。生存论原则是决定历史客观性和规律性 的基本原则。人的自由解放是人类生存的理想状态,当然也是以物质生产和生产力的发展为 基础的。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是用人类的“生存”和“自由解放”的原则解释历史的客观 性和规律性的。而人的生存和自由解放的原则正是人的原则,而不是物的原则,正是人性原 则而不是物性原则。 可见,马克思的关于历史规律的“科学学说”只有依赖于关于人的生存和自由解放的哲学 解释原则才能成立,因而这一原则对于马克思的关于历史规律的科学学说来说,是逻辑在先 的。但是,这决不是说,在马克思发现历史的科学规律之前,就已经有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 解释原则。在此之前,存在的只是抽象的人性原则,即抽象的“类”的解释原则,如费尔巴 哈对人的直观的、自然主义的解释以及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自由原则都是抽象的人性原则。 正是通过马克思的关于历史规律的科学发现,这一抽象的原则才变成了具体的、社会的、历 史发展的原则。马克思把抽象的哲学原则变成具体的历史的解释原则,标志着马克思的唯物 主义历史观的最终形成。因此,马克思的关于历史规律的“科学学说”与他所创立的唯物主 义历史观的关系是:第一,马克思的历史科学学说需要一种逻辑在先的哲学解释原则的帮助 才能成立;但是,只有通过历史规律的科学发现,抽象的旧哲学的原则才真正变成了具体的 历史的原则,真正成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原则。哲学解释原则对于历史规律学说的先在性只 是一种逻辑上的先在性(我们说历史科学需要一种逻辑上先在的哲学原则作为它的解释原则 ,并非是说:马克思发现的历史规律不是根源于对现实历史的研究,而是从抽象的哲学原则 推导出来的,而是说,历史规律需要关于人的哲学原则来解释),而从时间上说,二者是无 所谓先后的。第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指他的建立在历史规律基础上的具体的历史 的哲学解释原则(即关于人的生存、发展、解放的原则),而非单纯指马克思关于历史规律的 描述(单纯的历史规律的描述只是历史科学而不是历史观),而他的关于历史的哲学解释原则 又是以历史规律的发现为前提,是建立在历史科学基础上的。虽然说马克思的历史观与历史 科学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但二者在现实上却是不可分的。 二、唯物主义历史观与新唯物主义世界观 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伟大意义并非如传统观点所说的仅仅是在一般唯物主义世界观 的 目录下补足了历史观的唯物主义部分,而是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实现了整个一般哲学世 界观的变革,从而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唯物主义学说。 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在从旧哲学到马克思的新哲学的变革中起了关键性作用。所以,恩格 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才把历史唯物主义说成是马克思的两大发现之一(马克思的两 大发现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而没有把马克思的一般哲学世界观和认识论(即 传统观点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说成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这不是说马克思的一般哲学 世界观同旧哲学没有区别,不是说马克思没有实现一般哲学世界观的变革,而是说历史唯物 主义的创立是实现一般哲学世界观变革的关键,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才实现了哲学的变 革,即马克思实现的哲学变革的实质是历史唯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