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状态:演进与协调

作 者:

作者简介:
于仁松(1960-),男,山东乳山市人,烟台大学社科德育部副教授,从事哲学教学和研究。 烟台大学 社科德育部,山东 烟台 264005

原文出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社会发展一般采取社会演进与社会协调这样两种基本的发展状态。社会发展的演进与协调 既具有同一性,也存在着差异性,而当今时代的可持续发展,即是演进与协调的辩证统一, 因为它体现了社会发展的代际(时间)持续性,也强调了社会发展的代内(空间)公平原则。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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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F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194(2001)04-0372-05 一、社会发展中演进与协调的同一性

      1.任何物质运动都处于时间——空间的结构之中,因为“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间和时 间,时间以外的存在像空间以外的存在一样,是非常荒诞的事情”。[1](P392)社会的运动 发展也同样如此。社会发展的时间性表征了社会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不断演进的过程,它的 一维性赋予社会发展以不可逆性,所以从社会整体来讲,社会生活中的任何复辟、倒退都被 排除在社会发展所涵盖的内容之外。社会发展的演进,就是社会有机体新质要素不断地增生 ,从而导致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社会发展的空间性表征了社会有机体是由各要素、各 层面相互联结而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客观存在。社会发展的空间性表明,社会必定 是结构有序、功能互动的存在物。这种空间性就排除了社会生活中的混乱、失范、无序等状 态,而保持社会协调。社会协调就是指社会各领域与各方面在相互开放的条件下相互依存、 相互适应、共同推进的过程和状态。既然社会存在必定处于一定的时空结构中,因而对社会 发展的反思和解读,就必须全面认识到,演进和协调的统一是构成社会发展的两种状态。反 观近代社会以来的各种发展观,人们大都将社会发展等同于社会演进,只注意了社会发展的 线性序列和顺序关系,而忽视了社会构成中各相关要素的协调、均衡、和谐,同样是社会发 展的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只重视社会发展的时间一维结构,而忽视了社会发展必须具有的 空间三维结构。在这种发展理论观照下的社会发展,往往以物质财富量的扩张为其价值归旨 ,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标尺。结果,虽然物质财富增多了,但却出现了 “有增长无发展”的局面。当代的社会发展理论十分重视社会协调,在这种发展观的视野中 ,社会 不再是处于自然之外的与人对立的社会,而是包含了环境、资源、人口、经济、文化、政治 等各要素内在的有机体。因而脱离稳态结构的现实社会,社会发展的“宏大叙事”无法实现 。所以社会发展是社会演进与社会协调的统一,也是时间和空间的统一。

      2.研究运动、变化和发展,必须对其承担者做出阐释,因为承担者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发 展的形式与特点。社会就是社会发展的承担者,要研究社会发展,就不能离开对社会本体的 研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社会及其发展规律有着深刻的论述:“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依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 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 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 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社会的物 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 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 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要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 生 变革。”[2](P82-83)可以看出,一方面,社会是“一切关系同时存在而又相互依存的社会 机体。”[3](P145)表明社会是由多重共时因素而构成的多维结构。对于这种结构的存在 状态,马克思是用“适用”、“适合”等术语来表述的。另一方面,“现实的社会不是坚实 的 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4](P12)这就表明,社会有 机体是一个多维构件相互作用而造成的先后有序的过程。对于这一过程的性质,马克思是用 “革命”这样的术语来表述的。从这里可以看出,社会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社会发展必 定有两种状态:演进与协调。

      3.对社会的任何说明都离不开人,因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5](P19)作为社会主体人的存在特性,决定了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基本形式和状态。人最基本 的存在可以分为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二者不可分离但又不能归结为任何一方。人的肉体存 在 表明他是一个现实的活生生的主体,而人的主体性就表现在他创造社会关系而又被社会关系 所规定,他改造自然、利用自然而又被自然所制约。由此决定他是处于社会、自然多维结构 中的主体,他的生存与未来,取决于他对现实关系的理解与驾驭。因而人的现实性存在决定 了社会发展必须以关注现实的人和人的现实为出发点,即社会发展必须包含着社会协调。人 又不只是现实性的肉体存在,他还是超现实的精神性存在,或许在一定意义上说,正是精神 活动及其结晶规定了人与物的区别,而这种区别突出表现了人对现实物的超越性。人的精 神世界决不是仅仅映照现实,更重要的是解构现实、重构现实,指向理想。对理想的追求, 表明人对现实的超越而指向持续的未来,即对时间进化的偏好。因而人的超现实性决定了社 会发展要打破稳态而趋向未来,所以社会发展又必定要包含社会进化。

      4.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抛弃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和形而上学性,以实践为基础来研究 人类社会,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可以说,社会实践是人类社会这一特 殊 物质系统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离开实践,人类社会就不会存在,当然也就谈不上发展了 。既然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实践,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来获得和实现的,这就要求我们从实践 的角度去理解社会发展。实践具备两个基本特征:现实性和历史性。实践的现实性就是表明 人能动地调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从而使社会自身及关联要素协调发展,消除它们之间的 无序和失范。这说明,社会存在的实践机制决定了社会发展的协调内容。实践的历史性则是 指人的实践能够突破内在和外在的限制,打破当下的秩序与规范,指向人类合理的未来。 这种对未来的理想,引导社会从低级到高级不断进化,因而社会的发展必定是包含了社会进 化。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研究社会发展,必定要从发展的主体——社会、社会的主体——人 、社会与人的生成以及生存基础——实践来理解。从这几个方面的理解中,我们可以看到, 社会发展应是社会结构内外各要素相互协调而又不断演进的过程。协调与演进是社会发展的 两 种基本状态,这两个方面紧密相联、互相依存,缺失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便不能存在,社 会也就不能处于不断发展的进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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