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1)02-0024-05 价值选择作为人类价值实现活动的一个环节,它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价值实现的性质(是 正价值还是负价值)、价值实现的程度。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影响个人和社会的价值选择 的不确定性和复杂因素日益增多,这不仅增加价值选择的难度和复杂程度,而且增加了错误 价值选择的出现概率,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探讨价值选择的正确、错误及其合理性,以及如 何检验价值选择的问题显得非常重要。 一、价值选择的合理性 价值选择的最终目的是实现选择主体的需要,实现其价值,但其需要能否满足、价值能否 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如何最终则取决于主体的价值选择,取决于选择主体对价值目的、价值 手段及价值环境(时间、空间、文化环境等)选择的正当与否及其合理化程度,这样就牵涉到 了一个价值选择的正确、错误及其合理性的问题。 1.价值选择的合理性。“合理性”问题在美国哲学家L·劳丹看来是20世纪哲学史最棘手的 问题之一,其核心是要回答我们是否有充分的理由去做我们所要做的。[1](P118)价值选择 的合理性是指价值选择不仅符合客观世界的外在逻辑,而且符合人世的内在逻辑即理性和公 义等人的各种内在价值尺度,也就是说价值选择要具有人的理智和公理与世界的规律双重 符合的一种性质,而价值选择的合理化就是价值选择合理性逐步实现的过程,即不断地将非 理 性因素提升为合乎理性的因素的过程。 价值选择的合理化至少需要三个方面的条件:其一,价值选择合理性的主体条件。任何价 值选择都是由作为主体的人作出的,主体条件本质上说就是价值选择主体所具备的主体结 构,它不仅包括理性因素,还包括情感、意志等非理性因素。主体理性条件包括主体的实践 经验、知识状态和思维品格,实践经验条件并不是经验主义者所说的一切选择都要从以往的 经验出发,但选择主体以往的经验在选择主体的环境分析能力、识别能力、决断能力的形成 中居重要地位;一定知识的积累是价值选择合理性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知识的积累程度及 其合理运用程度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的价值选择中越发显得重要;价值选择活动,尤其是复 杂的决策,本质上是高难度、高强度的思维活动,因此,选择主体思维的逻辑性、辩证性、 独创性和前瞻性成为价值选择合理化过程中最重要的理性条件。价值选择主体的非理性条件 或因素主要有情感、意志、直觉和灵感等,其中以前两者为重要,也最为直接地影响到价值 选择的合理过程。其二,价值选择合理化的技术条件,即价值选择过程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 则,遵循科学的方法,这一条件在集体价值选择尤其是公共选择中最为关键。决策学上所说 的决策的技术手段一般有两种:一是决策方法的数学化、模型化和计算机化;二是建立在心 理学、社会学以及行为科学基础上的所谓“专家法”。这两种方法在公共价值选择或集体价 值选择尤其是在决策中已得到广泛应用,选择方法的科学化不仅能大大提高选择的时效性和 准确性,更能使价值选择合理化的过程少走许多弯路。其三,价值选择的过程条件,其中包 括价值选择的信息搜集过程,选择支(备选方案)的形成过程以及抉择过程,信息搜集过程是 要根据选择主体的价值目标获取信息并不断地向形成中的备择方案提供新的信息或信息反馈 。备择方案的形成过程也是信息加工、处理以形成价值选择支的过程,它既要符合选择主体 意图,又要在所有信息中筛选、识别和剔除虚假信息,以免干扰和影响价值选择的正确做出 。抉择过程也是价值选择的最重要的条件,它既要协调前两个过程,又要协调好自身与前两 个过程 ,时刻保持信息与备选方案以及抉择的沟通,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价值选择走向合理化。价 值选择合理性的三个条件,也是影响价值选择合理化程度的三个重要影响因素,能否实现这 三个条件及这三个条件的实现程度决定着价值选择的正确与错误以及价值选择的合理化程度 。 2.价值选择的正确与错误。在人类选择实践活动中,实践目的与实践结果之间总有一段时 间距离。这种延迟效应使得人类实践活动永远带有某种“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效应, 再 加上选择主体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选择主体搜集到的信息是有限的、选择主体提出的备 择方案也是有限的,因此,价值选择的合理性只能是一个理想的状态,实际的价值选择必然 有正确与错误,价值选择的合理化必然有程度之别。 在逻辑上,价值选择的正误标准在于是否贯穿了价值选择理性。选择理性是选择主体在观 念中对未来选择的目的、方法、手段及结果所做的超前设计和决定,它之所以能成为判断价 值选择正误的标准,原因在于它具备了以下两方面的特征:第一,它是目的性与工具性、价 值性与规律性的统一。选择理性的目标是把理论认知转化为能够指导实践的实践观念,它和 认知理性一样,既要体现客体的外在规律,又要体现主体的价值尺度。马克思·韦伯区分了 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并将二者置于分裂和对立的框架之中:工具理性着重手段对达成特定目 的可能性,而价值理性则全力关注行动本身是否符合主体需要。其实,他的这一区分是有 经验依据的,因为在现实中常有两种偏颇的价值选择倾向:一种认为价值选择就是科学头脑 +科学技术,在决策上表现为单纯强调决策科学化的倾向;二是单纯强调价值选择的目的性 原则,价值选择就是不惜代价追求目的满足和价值认同的过程,在决策上表现为决策民主化 倾向。其实,单纯的这两种倾向都不是合理的价值选择,因为它们都割裂了选择理性的完整 内涵而只是单纯地突出其中的一个方面,因而,正确的价值选择应是目的性、选择性与工具 性、规律性的统一。第二,选择理性还是情与理的统一。选择主体一方面是理性的存在,同 时又是具有需要和动机、情感与意志的非理性存在,这种人性存在的二重性必然决定价值 选择理性既要体现人的理性存在,又要体现和符合人的情感等非理性要求,即体现理与情相 统一的人生。H·西蒙针对传统的规范性决策学“理性人”前提假设,提出自己的质疑,他 认为,规范性决策学所认为的只有理性的行为模式才是决策行为的合理模式是有局限的,因 为它们所假设的“全智全能式的理性”人的现实生活和许多复杂条件下是不存在的。由此西 蒙认为,由于客观事情的复杂性,决策者的绝对理性过程并不能保证决策的“本质理性”( 即本文意义上的“选择理性”),有时程序上的“非理性”的“当机立断”却能使决策产生 更合理、更好的效果,即更能实现本质理性。[2](P68-69)与此相反,在价值选择中,单纯 地强调或突出兴趣、直觉、激情、偏好等非理性因素,也没有遵循完整意义的选择理性,因 而,也不可能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不论是弗洛姆所说的“需要”,还是培里所说的“兴趣 ”,一旦把它们当作价值选择的惟一因素,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几乎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