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地关系实质问题的主要理论

作 者:
海山 

作者简介:
海山(1959-),男,蒙古族,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内蒙古师范大学地理系副教授。 内蒙古师范大学 地理系,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2

原文出处:
《内蒙古师大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在有关人地关系的广泛讨论中,就人—地矛盾双方主、次问题的讨论始终是一条重要的“红线”。中西方关于这一问题的代表性理论主要有:(1)地理环境决定论;(2)适应论;(3)相关论(交替作用论、生态论、共创论);(4)唯意志论;(5)可能论。然而,对人地关系的实质问题至今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地理学应当重点研究人地关系的实质问题,提出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指导人地关系实践活动的理论。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5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9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623(2001)02-0007-04

      人地关系是与人类同龄的人类社会的一种基本关系。因而它也是长期影响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正因为如此,人类在几千年的文明发展过程中始终关注着这一问题,试图揭示人地关系的实质。在以往人地关系讨论中,就人—地这对矛盾双方主、次问题的争论进行得异常激烈。就西方人地关系思想而言,我国著名地理学家中科院吴传钧院士、南京师大已故地理学家李旭旦教授、北京大学王恩涌教授等学者均作过系统介绍。至于中国的人地关系思想,我国著名人文地理学家东北师大李振泉教授、北京师大周尚意教授等学者也作过系统研究。然而,就人—地这对矛盾双方哪一个主要、哪一个次要问题的争论而言,系统地对中西方理论观点进行对应研究的成果尚不多见。笔者主要在这一方面作了初步尝试,归纳前人的研究,主要有以下5种典型理论。

      地理环境决定论

      地理环境决定论是一种以自然地理环境的作用解释人类社会发展,认为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理论。地理环境决定论思想萌芽于西方的古希腊和中国的先秦时期。古希腊哲学家希波格拉底(公元前460~377年)在其《论环境》一书中,通过研究气候季节变化对人的肉体和心灵的影响,得出了“人的性格和智慧是由气候决定”的结论。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年)在其著作《政治学》一书中指出,北方寒冷地区各民族性格特点为:精力充沛、富于热忱,但大都拙于技巧而缺少理解;亚洲气候炎热,各民族性格特点多擅长机巧,深于理解,但性格怯懦,热忱不足,故常屈从于人而为臣民,甚至沦为奴隶;希腊在地理位置上因处于两大陆之间,其民族性格也兼有两者的品质。他们既有热忱,也有理智,精力充沛,所以自主性强,其国家政治得到高度发展,其民族特点适宜于统治其他民族。

      在中国古代先秦著作《礼记·王制》中指出,“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管子》中“沃土之民不材,瘠土之民向义”等论断,都带有环境决定论思想萌芽。

      早在2000多年前,在西方和东方均出现地理环境决定论思想萌芽。这是由于人的狭隘的活动范围、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人类在自然界面前的软弱以及人的认识能力水平低等因素综合作用导致了人对自然力崇拜,从而把人类社会许多问题归因于神秘的自然地理环境。

      经历天主教神权统治的漫长黑暗岁月后,欧洲进入文艺复兴时代。作为反对唯神论的思想武器,地理环境决定论再度盛行。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1689~1755年)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气候王国才是一切王国的第一位”,“炎热国家的人民就像老头子一样怯懦,而寒冷国家的人民则像青年人一样勇敢”,“热带地区气候炎热、身体疲惫,没有勇气,所以奴性重,通常为专制主义所笼罩。寒带人体质和精神能从事长久、艰苦、宏伟和勇敢的活动,保持政治自由,所以欧洲多民主政体”。除此之外,在欧洲18~19世纪的学术著作中,气候决定论、温度决定论、水决定论、位置决定论等思想观点也曾广泛流行。

      1859年,达尔文(1809~1882年)在其巨著《物种起源》中提出“适者生存”、“自然选择”等阐明生物进化和生物与其环境统一的观点,不仅影响到生物科学,也强烈冲击了其它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当时,社会科学领域兴起“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思潮,地理科学也深受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影响。现代地理科学奠基人,德国著名地理学家洪堡(1769~1859年)、李特尔(1779~1859年)均提出地理环境决定论的观点。如洪堡写道,“我要努力证明自然条件对道德和人类命运的经常的、无所不在的影响”。李特尔认为,“由于英国位置在众海湾从各方面包围的中央,所以自然地成为海洋的统治者”。但是,地理学界共认的地理环境决定论代表人物是德国著名地理学家拉采尔(1844~1904年)。他在其代表著作《人类地理学》(1882年)和《政治地理学》(1897年)中,完整系统地阐明了他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思想:“环境以盲目的残酷性统治着人类的命运。”他的思想广泛传播,作为理论基础,影响欧美地理学发展半个多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地理环境决定论在整个学术界走向衰落。

      适应论

      适应论是英国利物浦大学教授罗士培(1880~1947年)提出来的。他在1930年英国科协地理组年会的主席致辞中提出:“人文地理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群对他们的自然环境的适应,包括对区域经验的分析;二是地域间的关系,即居住在区域内的人群的适应。”他认为,人文地理学的研究方向及核心就是人地关系,而他所理解的人地关系不仅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包括人与人的地域关系。人地关系的本质是“适应”,适应不仅指自然环境对人群活动的“控制”,也包括人群对环境的利用和利用的可能性。所以,人地关系可以从人地适应的观点来讨论。由此他把人文地理学分为种族地理学、经济地理学、社会地理学和政治地理学等四个方面,并认为这四个方面都是论述人类社会活动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的。

      相关论(交替作用论、生态论、共创论)

      这一理论的基本观点既不突出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作用的重要性,也不夸大人在人地相互作用中的主观能动作用,而强调人与地在相互作用过程中其作用的对等性。唐代刘禹锡(722~842年)认为,“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主张人地相关论。美国著名地理学家巴罗斯(1877~1960年)于1923年发表题为《人类生态学》的文章,提出地理学以人类与环境关系的研究为己任,所以地理学可称之为“人类生态学”,着重于人类生态问题研究。他认为地理学必须从头到尾按人地关系的正常顺序来解释人地关系。巴罗斯观点的核心是强调在人地作用研究中,应注重人地作用的动态过程,即人类反应过程的认识。人地作用是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的过程,需要认识每一时间剖面的详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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