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1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375—5444(2001)02—0127—09 人们在讨论区域和国家的发展时,总是首先想到资金、市场、资源、企业家、信息、技术开发能力等,而没有注意社会经济客体的空间方面。为什么城市和村镇的规模有大有小?大小的分布有何规律?不同规模结构的城镇居民点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有没有差别?各类交通线及能源供应线、信息线等对区域的发展有没有什么效果?这些在空间(区域)应该如何组织?对很多司空见惯的事物和现象,人们并没有注意其内涵和效果。人们在想到区域或国家的发展时,可能想到如何使其获得最佳发展,但是,较少考虑到要使区域或国家的社会经济客体得到最佳组织。特别是,人们考虑不到最佳发展与最佳组织有没有什么联系。 本文讨论的是如何通过区域的最佳组织使其达到最佳发展,回答有没有最佳组织及由此形成的最佳空间结构。讨论的前提是区域在均质地表的情况下,也就是区域内没有自然地理要素的差异的情况下的发展。同时,进一步阐述自1984年提出“点-轴系统”理论和我国国土开发和经济布局的T字型结构后15年来的实践效果。 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是密切联系的。实践证明,分析这个空间结构战略和区域发展方向实施的效果如何直接服务于我国区域规划和区域发展决策优化,具有明显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 发展与空间结构 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是社会经济要素、自然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发展”必然表明为社会经济客体的出现。而若干个社会经济客体的出现,就会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一定的空间组织。我们判断一种空间组织是不是区域发展必然出现的,是不是可以导致区域的最佳发展,标准是使区域发展中的人流、物流和能量流最为经济,生产和流通的中间过程支出最小化,城乡居民点的关联达到一体化,区域从不平衡发展到较为平衡的发展等。就长期经济增长速度而言,区域的最佳发展是稳定增长。 区位论学者和地域生产综合体的学者早就论述和证明了:在均质和未开发的地域内,任何一个经济客体要存在和运行,就必须有其它客体与其发生联系;由于人们对社会交往的需要和对基础设施(道路、机械动力设备、通信、能源和水源供应、城市设施以及市场等)的共享,社会经济客体必然要在一个地域或点上集中起来。这就是集聚产生效益,关联产生效益。无论是早期原始社会村庄的形成和现代大城市的出现,这一个基本原理都是相同的[1]。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必然不只一个“点”或“区域”内有社会经济客体的集聚,这就产生了连接2 个或多个“点”或“区域”的线状基础设施。“点”、“区域”和连接“点”、“区域”的线状基础设施,组成了最基本的空间格局,也就形成了最简单的空间结构。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点”逐渐发展成为城市[2]。 而城市居民点是分成为等级体系的[3]。 社会经济的空间结构是指社会经济客体在空间中的位置关系、集聚程度及通过线状基础设施而发生的相互作用的方向和强度。 区域和国家的空间结构是社会经济长期发展的结果,也是人们根据区域的自然、区位、历史、经济等因素的特点实施相应的区域发展方针的结果。实践证明,在区域或国家的开发初期,人们往往将开发活动集中到少数点上和区域内,这样较之分散开发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空间结构为什么影响发展,因为集聚产生效益,即存在“集聚经济”。但是,经济和社会活动,或者说,经济和社会客体,在一个“点”(城市、区域等)过分集聚也会导致“集聚不经济”。工业、交通、人口、动力设施等集中的规模太大,则用地、用水必然紧张,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过分复杂而代价太大(如大规模立体交通工程、长距离引水、环境治理工程等),环境和生态质量恶化,各项工程建设成本大幅度增加。如果继续再集聚下去,区域经济增长反而明显减慢。因此,客观上要求、并且这时候的经济实力也已经允许逐步调整区域发展的方向,重点发展新的地区,实现较为平衡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继续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 长期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将地区间的平衡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发展目标。但是,各国发展的实践都证明:平衡发展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由于地区间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经济和历史基础的差异,平衡发展也只是相对的;地区间稳定性的因素差异愈大,这种“平衡”的相对性即差异程度就愈大。 在不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水平)情况下,社会经济空间结构具有不同的特征。也就是说,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客体的空间组织确实具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型式,而且有最佳的型式。早期,地理学家和经济学家提出了各种区位论,但那是针对单个要素的空间组织的。这里探讨的“空间结构”具有三维特性。社会经济的空间结构概念里的“空间”,不等于物理学中的“绝对空间”和几何学中静止的“纯空间”,而是其中分布着农业、工业、城镇居民点、道路和通讯设施、文化及商业供应设施等多种类型的客体,不断发生着诸如商品生产、原料和成品的运输、信息的传送、商品的销售等再生产过程,以及新区的开发、人口的流动(分散与集聚)、城镇扩大和新居民点的产生、新技术的扩散等现象。而其中每一种事物、客体及其相互间产生的运动现象,都会形成一种空间态势,它们在整体中的结合关系便产生一种多重空间。与其相对应的是,在一定范围内的综合性、整体性的空间系统,其中包括空间中存在着各种要素的系统。对空间系统的考察分析,强调系统中各组成部分即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关联性,也强调它们联结变化的过程,亦即各种动态序列的瞬间反映。在不同的发展瞬间,上述各个事物之间的关系,其中包括位置关系,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因此,事物和现象不仅有长、宽的二维含义,而且又被赋予纵向的(时间)概念。这种空间的三维性是空间结构“集聚不经济”的一个重要特性。另一方面,空间的三维性,又是指空间中有关事物、现象的位置关系。确定事物的位置,在坐标上,从空间中的任何一点都可以引出3条相互垂直的直线, 如同几何学的长、宽、高3条线。这样,着眼于空间中位置关系和区位结构, 具有三维性的“空间结构”一词无疑较之“地域结构”更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