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是一种脱离世俗,献身宗教的生活方式,一种超越现实的精神追求。在基督教统治下的中世纪西欧,修道本应是深受尊崇的正统文化现象,但奇怪的是,它却不断受到批评和谴责,改革修道院的运动此起彼伏。究其原因,是由于西欧中世纪的社会条件以及基督教的主流文化地位使以出世自命的修道成为入世的捷径,修道院里弊端丛生,成为腐败渊薮。以超越现实为宗旨和初衷,却一次比一次更深地陷入现实的泥淖。修道何以出现这种悖论而无力自拔?本文对此试作分析。不当之处,尚祈指正。 怪圈:改革与弊端周而复始 在中世纪的西欧,修道院的发展始终伴随着批判和改革,克吕尼派、西多派、托钵僧派等修道院改革派相继兴起,起初均以厉行改革、鼎新除弊为己任,最终却都沦为被改革的对象,这一“怪圈”循环不已。究竟修道院的弊端有哪些?改革派因何折戟沉沙? 修道本是信徒自发的行为,原无一定之规。但随着修道院以及宗教本身的发展,根据《圣经》、早期教父的神学理论和历代修道士的实践积累,逐渐在人们观念中形成了一些“修道规范”。所有针对修道院的批评指责和历次改革运动的兴起都是由于修道院背离了这些规范,因此我们的分析首先从修道规范以及修道院如何背离规范开始。 1.关于财产 守贫乃修道第一要素,一度成为修道天条的《本笃会规》对此有明确规定,其所本者《圣经》中《新约·马太福音》第6章:“你们不可能同时作上帝的忠仆,又作金钱的奴仆。”《新约·路加福音》第12章:“如果你要达到更完全的地步,去卖掉你所有的产业,把钱捐给穷人,你就会有财富积存在天上。”第18章:“有钱人要成为上帝国的子民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一般来说,在8世纪修道运动形成规模以前,修道士确曾安贫乐道。但无论《圣经》还是《本笃会规》,都只禁止个人而非修道院整体占有财产,这就为后者积累财富留下了余地。9世纪初,巴黎圣日耳曼修道院已拥有地产3.65万公顷,圣乌尔利希修道院属于穷困修道院之列,仍有庄园203处(注:陈曦文:《基督教与中世纪西欧社会》,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第166-167页。)此外修道院还占有矿场、盐井、森林,豁免世俗土地税,并拥有征收什一税、过路税、市场税及铸币等经济特权。 修道院敛财据产是触发克吕尼运动的重要原因。克吕尼修道院院长号召修道士放弃贵族生活方式,回归朴素的修道传统:“我们追求原始教会的生活,除了所谓使徒生活方式之外,修道生活还能是什么样子呢?”(注:C.康斯特布尔编:《尊者彼得通信集》(C.Constable,ed.,The Letters of Peter the Venerable)第1卷,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1967年版,第59页。)他们甚至规定不得用金银制作十字架而一律木制。运动初期克吕尼派修道院基本遵循守贫信条,清廉俭朴。但至11世纪中叶,也即克吕尼运动兴起半个世纪时,克吕尼修道院已收到赠地文书近千份,占有土地达2058阿克尔(注:王亚平:《修道院的变迁》,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97页。)。在麦尤尔、奥迪罗和胡弗任院长期间,克吕尼修道院大兴土木,建造三座巍峨宏伟、金碧辉煌的主教堂,其中最大的内厅进深达531英尺,配有5个塔楼、4个十字型耳厅和5座小教堂。湖上水榭则用普罗旺斯大理石筑成,是故奥迪罗骄傲地自比恺撒,说后者把罗马城从“木制的”变成了“大理石的”,他对克吕尼也作出了同样的贡献(注:C.H.劳伦斯:《中世纪修道运动》(C.H.Lawrence,Medieval Monasticism),朗曼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92页。)。其他克吕尼派修道院在穷奢极欲方面也不逊色。英国坎特伯雷修道院占有该城及市郊半数以上房屋,而房租收入只占该院收入的很少部分(注:C.H.劳伦斯:《中世纪修道运动》,第127页。)。 克吕尼派的“堕落”招致尖锐批评。新起派别以西多派为首,猛烈抨击修道院接受赠产的行为,并以身作则坚拒一切馈赠。曾任西多修道院院长的伯纳德指责克吕尼修道院背叛修道原则:“如果说修道院是兄弟们诵读圣经之处,那么建造这么堂皇的楼堂阁榭又有何用?那些下流装饰和豪华内厅为谁而设?(浮雕上)那些丑陋的猴子、凶恶的狮子、好勇斗狠的骑士有何用处?……在这种花里忽哨的教堂里,大理石雕塑似乎比经文更吸引人。”为讽刺克吕尼派,西多派修道士自称“与贫汉基督相伴的穷人”(注:C.H.劳伦斯:《中世纪修道运动》,第101、177页。);不仅禁止用金银制作十字架,而且不准在其上雕刻花纹,祷告室也不允许装饰雕塑和绘画。最初的西多派修道士视所有城市为所多玛(注:《圣经·旧约》中的城市,位于约旦河谷地,因其居民淫乱,作恶多端而被神毁灭。),因此选择人迹罕至的沼泽地带(“西多”一词即与“蓄水池”同根,表明该地潮湿多水)建茅草屋居住,不设教堂,不收什一税,拒绝一切礼赠。但西多派的“安贫乐道”同样好景不长,不到20年(该派建于1098年)也开始接受馈赠、兴建教堂、征收什一税,还兼并其他修会、购田置产和垦荒占地。1140年伯纳德曾亲手兼并了古老的罗马时代的特雷方丹修道院(注:J.R.萨默菲尔德主编:《西多会的理想与实现》(J.R.Sommerfeldt,ed.,Cistercian Ideals and Reality),卡拉马祖1978年版,第4-26页。)。1193年,西多会明谷修道院院长盖伊利用购买领主权使地产数量陡增。西多派修道士在城市拥有多种经济特权,在农村则摧毁村庄,驱赶农民,霸占农田和佃户。到12世纪中叶,西多会已成为富甲一方的大地产所有者。他们的“成功”受到世俗贵族的嫉妒,其贪得无厌和巧取豪夺的恶名甚至传到教皇耳朵里(注:布伦达·博顿:《中世纪宗教改革》(Brenda Botton,The Medieval Reformation),爱德华·阿诺德出版公司1983年版,第226页。)。 13世纪,托钵僧运动打着“恢复修道传统”的旗帜勃然兴起。该运动宣布与现行一切修道方式决裂,视财产为魔鬼,金钱为罪恶,不仅主张修道士无私产,而且认为修道院整体也不应占有财产,甚至连修道院的房舍院落也被他们当作赘物抛弃,而选择像基督及其“真正的使徒”那样为传播福音奔走四方,乞食为生。正如圣法兰西斯说:“弟兄们应两手空空,既无寸土,亦无分文,以四海为家,贫穷且谦卑地敬奉上帝,充满自信地寻求施舍,无需感觉耻辱,因为主亦曾为了我们而在世间受穷。这是至高无上的贫穷,它将使你们,我的弟兄,成为天国的子民和国王。”(注:马里恩·哈比格:《阿西西的圣法兰西斯:作品与早期传记》(Marion Habig,St.Francis of Assist:Writings and Early Biographies),芝加哥1972年版,第61页。)1206年多米尼克奚落西多派修道院院长说,他们被成群结队的仆从簇拥着,俨然宗教贵族。但托钵僧也没有把他们的赤贫形象坚持到底。后来在米兰等意大利北部城市,托钵僧购置了舒适的住房。法兰西斯的继承人埃利斯生活奢侈,拥有座骑、仆从和专用厨师(注:劳伦斯:《中世纪修道运动》,第250-251页。)。曾有教士批评托钵僧只在城市传教,因为在城市里衣食无虞。托钵僧也接受赠予,佛罗伦萨的圣克罗斯等布道堂为托钵僧专用,富丽堂皇,显系城市显贵捐赠。